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控制程式

2021-03-04 03:16:09 字數 4912 閱讀 3907

新疆中泰化學股份****檔案

新中化標〔2010〕***號簽發人: ***

關於下發《新疆中泰化學股份****

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控制程式》的通知

股份公司所屬各經濟實體、職能部室:

現將《新疆中泰化學股份****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控制程式》印發給你們,公司要求各部門認真組織學習,嚴格遵照執行。

本控制程式自2023年4月1日起實施。

二o一o年三月十日

主題詞: 經濟管理環境因素程式通知

抄送:股份公司領導

新疆中泰化學股份****辦公室 2023年3月10日印發

校對:肖軍編制:劉濤共印**份

q/ztp

新疆中泰化學股份****企業標準

q/ztp24-2010

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

控制程式

起草:劉濤

審核:肖軍

批准:王龍遠

版次:e/0

受控狀態:

分發號:

2010-03-10發布2010-04-01實施

新疆中泰化學股份****發布

1 目的

識別和評價股份公司體系範圍內的活動、產品或服務過程中能夠控制和能夠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確定重要環境因素,以確保重要環境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2 適用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股份公司體系覆蓋範圍內所有活動、產品和服務中環境因素的識別、評價、更新與管理。

3 定義

3.1 環境因素:指公司在活動、產品或服務過程中能與環境發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3.2 重要環境因素:指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環境影響的環境因素。

4 職責

4.1 安全環保部是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程式的編制與修訂;負責股份公司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的組織與管理;負責在役裝置年度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的組織與實施;負責新改擴建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重要環境因素管理方案的審核;負責重要環境因素執行控制的監督管理;負責對本程式的執**況進行監督檢查。

4.2 認證辦負責重要環境因素的管理目標、指標的建立與管理。

4.3 經濟執行部負責股份公司生產執行、檢測分析、技術改造、工藝變更等方面的工藝技術、生產操作、作業活動中的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的監督管理;負責環境應急處置的執行管理;負責公司機械、電器、儀表裝置的安裝、執行、檢維修;特種裝置、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作業;裝置製作、安裝、檢維修等活動的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的監督管理。

4.4 規劃設計院負責新、改、擴建專案工程建設施工中的環境因素識別、評價的實施與管理工作;負責外協施工環境影響的監督管理;負責協助安全環保部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4.5 各事業部負責本部門環境因素識別、評價的組織與管理工作;負責制定重要環境因素的管理方案;負責各類環境因素控制、治理的管理工作。各車間負責本部門環境因素識別、評價的組織與實施;負責部門環境因素的控制、治理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4.6 供銷總公司負責採購、銷售、運輸和服務過程中環境因素的識別、評價與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環境因素的控制和管理工作。

4.7 股份公司其他部門負責本部門環境因素識別、評價的組織與管理工作。

5 工作程式

5.1 組織與實施

5.1.1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在役裝置的全面識別與評價工作,每年開展一次;環境影響評價按國家有關要求定期組織實施。

5.1.2依據本程式工作職責的不同,由責任部門開展相關工作環節環境因素識別、評價的組織與實施工作。

5.1.3 當進行裝置製作、安裝、檢維修專案;基建;電儀;特種作業以及其它臨時性作業時,由派工、施工及屬地部門共同負責,在編制作業方案時組建由專業管理人員及施工作業人員參加的評價組,對各類作業進行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

5.1.4 當發生各類事故;組織機構、工藝條件、裝置狀況、作業環境發生變化;出現無應急響應的異常情況時,由發生變更的部門負責,組織相關專業、相關作業人員參加的評價組,對其進行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

5.2 環境因素識別

5.2.1 組建評價組

根據評價活動的不同,由相關責任部門負責組建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組,組織開展識別、評價工作。評價組成員應包含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和熟悉工藝、裝置、安全、環保或活動性質的人員參加。所有評價人員需經過專門培訓,並有能力開展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工作。

5.2.2 確定評價範圍和物件

5.2.2.1 評價組根據評價活動的不同,確定相應的評價範圍。評價範圍應包括:

—— 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執行等階段;

—— 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的活動;

—— 所有生產作業活動;

—— 過去、現在和將來三種時態下的情況;

—— 正常、異常和緊急三種狀態下的情況;

—— 生產區域周邊環境;

—— 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 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 作業場所的裝置、設施、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 人為因素,包括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 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 氣候、**及其他自然災害。

5.2.2.2在確定評價範圍後,評價小組可按下列方法,確定每個具體評價物件:

——按生產流程或工作流程的各階段;

——按地理區域或部門;

——按物料流程;

——按裝置、裝置、設施;

——按作業任務、作業流程。

5.2.2.

3對所確定的評價物件,可按作業活動進一步細分。應包含評價範圍內所有活動、產品和服務中能夠控制或能夠施加影響的各個方面,還應考慮到已納入計畫的或新的開發、新的或修改的活動、產品和服務等情況。

5.2.3 評價內容

——法律、法規與其它要求。

——所有現行環境管理活動與程式。

——以往事件調查的反饋意見。

——已納入計畫的或新的開發、新的或修改的活動、產品和服務。

5.2.4 評價資料

根據環境因素識別、評價的活動不同,應蒐集的與評價物件有關的資料:

——廠區(裝置)平面布置圖、工藝流程圖;

——物料使用及廢棄情況;生產過程的廢棄物、排放物及排放頻率;

——能源、資源使用統計;化學品使用情況及化學品技術引數;

——裝置執行中的環境影響;

——公司機構設定和職責劃分,現行環境管理措施、裝置及管理檔案;

——環評報告及批文、「三同時」驗收報告、環境監測結果、排汙管網圖、排放口、排汙許可證等;

——相關方可能產生的重大環境環境影響;

——相關方的投訴及處理結果;

——近三年的重大環境事故、安全事故和主要事故隱患。

5.2.5 環境因素識別方法、步驟

5.2.5.1 在評價活動覆蓋範圍內,由評價組負責組織全員參與環境因素的識別活動。

5.2.5.2 當進行在役裝置的全面識別與評價工作時,由安全環保部負責制定評價計畫,確定評價的人員組成,評價的範圍、物件和評價方法等。

5.2.5.

3 生產性部門的環境因素識別主要通過現場調查、現場觀察、查閱資料的方法進行,也可以通過過程分析法對每一活動、產品和服務中的輸入、輸出進行分析、識別;非生產性部門主要通過現場調查、現場觀察、查閱資料的方法進行;相關方的識別由專業歸口管理部門進行。

5.2.5.

4 在環境因素的識別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到環境因素的三種狀態、三種時態和八種型別。三種狀態為正常、異常和緊急;三種時態為過去、現在和將來;八種型別為向大氣排放、向水體排放、向土地排放、原材料和自然資源的使用、能源使用、能量釋放、廢棄物和副產品的管理、物理屬性。

5.2.5.5 評價組成員通過對生產現場進行調查、觀察,識別出能夠控制和能夠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對識別出的環境因素按《環境因素識別表》的要求,規範填寫。

5.2.5.6 在進行環境因素描述時通常用「名詞+動詞」的形式,名詞通常是指汙染物質或能源、資源,動詞常用排放、產生、消耗、洩漏等活動方式。

5.2.5.7 由評價活動涉及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識別出的環境因素進行審查、統計、彙總,填寫《環境因素清單》;評價組負責統計、彙總形成評價活動總體《環境因素清單》。

5.2.5.8 在環境因素識別時,還應識別出《qhse適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目錄》中與環境因素有關的具體條款。

5.3 環境因素評價

5.3.1 環境因素識別後,由評價組負責對環境因素進行評價,確定重要環境因素,填寫《重要環境因素清單》。

5.3.2 環境因素評價的準則:

——與法律法規和排放標準的符合程度;

——環境影響的規模、範圍及嚴重程度;

——發生的概率及持續時間;

——對環境影響或破壞的可恢復性;

——改變環境影響的技術難度、費用及對組織活動的影響程度;

——對企業的公眾形象的影響程度;

——相關方的要求。

5.3.3 環境因素評價的方法:

評價方法一般包括是非判斷法(直接的、定性的判斷)、跟蹤環境影響法(從發現的重要環境影響跟蹤出重要環境因素)、等標汙染負荷法(汙染濃度與標準值之比)、專家判斷法(專家知識經驗陳述的令人信服的理由)、相關方投訴或要求(反映環境影響的嚴重程度)、多因子評分法(有5因子法和3因子法)。

我公司環境因素評價採用是非判斷法和多因子評分法。

5.3.4 環境因素評價

5.3.4.

1 股份公司環境因素的評價是通過打分法和是非判斷法相結合的方式,對存在的環境因素進行評價,確定出重要環境因素。環境因素評價的範圍是《環境因素清單》中所列內容,評價時先通過是非判斷法進行判斷,判斷認為是重要環境因素的填入《重要環境因素清單》,其餘採用打分法進行評價。

5.3.4.2 是非判斷法

環境因素符合下述情況時,可直接判為重要環境因素。

——相關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的;

——資源、能源消耗對環境產生較大影響的;

——廢渣排放要進行**或再利用的;

——各類環保裝置或其它裝置停用或曾發生事故的;

——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排放標準要求的;

——環境影響的規模、範圍及嚴重程度較大的;

——發生概率較高、持續時間較長的;

——對環境的影響或破壞不易恢復的;

——改變環境影響的技術難度、費用較高及對組織活動的影響較大;

——對企業公眾形象的影響較大的。

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控制程式

1.目的 為了對公司因生產 辦公及員工生活等因素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進行識別和評價,確定公司的重要環境因素,特制定本程式.2.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公司生產 辦公及員工日常生活等過程能夠控制和可能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的識別和評價。3.職責 3 1 行政部負責組織各部門對環境因素進行評價。3 2 相關部門負...

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控制程式

修訂記錄 制定部門 制定審核 核准1 目的 對公司活動 產品和服務過程中能夠控制的或能夠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進行識別 確定重要環境因素 為制定方針 目標 指標 方案 執行控制和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2 範圍 公司所有部門 區域 活動 產品和服務過程中的環境因素識別 評價與更新。包括原材料 裝置等之採購...

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控制程式

1.目的 從公司所有活動,產品或服務中找出對環境的影響因素,並根據對環境因素重大程度的評分方法,評估出重要環境因素,並確定其優先等級,以此作為環境方針目標指標的設定與管理體系建立的依據 2.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公司範圍內所有活動及對重要環境因素及其優先等級的鑑定 3.權責 3.1各部門 負責對本部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