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借閱制度

2021-03-04 04:32:09 字數 1626 閱讀 4251

為保證公司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以及特殊檔案的保密性,凡需查閱、借用檔案等資料,均需履行借閱登記及審批手續。

1.本公司員工檢視、借閱資料時,須填寫登記表辦理借閱手續。重要檔案原則上不外借,必須在指定地點查閱。

2.協作單位(指基建期間的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查閱與工程有關的檔案或資料,須經相關人員同意,如需借閱,必須交納一定數額抵押金。

3.其他單位人員查閱本公司檔案或借閱資料須持單位介紹信,並經主管領導批准且應有本公司相關人員陪同。如需提供檔案資料影印品,須經相關領導批准,並交納一定數額抵押金,按期歸還檔案後退還。

4.呼叫機密或重要檔案,須經公司領導批准。對此類檔案不得隨便摘抄或複製。

5.借閱檔案時間不得超過15天(特殊檔案除外),必須按期歸還,到期後仍需使用時,需到檔案室辦理續借手續。

6.借閱檔案(資料)需當面點清,並按指定範圍查閱。必須專人專用,不得轉借他人,不准與無關人員議論檔案內容。

7.聲像、探傷類檔案原則上不予個人借閱。

8.如因特殊情況,需將借閱的檔案帶到單位外,因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如因故未能按時歸還,應**聯絡延長時間,並在檔案借閱表上註明延期歸還時間。

9.借閱檔案不得帶出辦公樓以外場地,更不得帶至公共場所,借閱人必須保證檔案的安全。

10.檔案資料原則上不允許全文摘抄或複製案卷內容,如確有需要,必須經檔案室負責人批准才可進行。大批利用或影印檔案資料,須事先和檔案管理人員取得聯絡,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進行。

11.不得隨意將借閱的檔案、資料等拆散或在檔案資料上勾畫、塗抹;不准弄髒、缺角或遺失,否則,按損壞、遺失賠償。

12.借閱人必須將所借檔案還清後才可再次借閱,且每次借閱數量不可超過三份,如遇特殊情況需批量借出,須經主管領導批准方可借出。

13.檔案管理人員對交回的檔案、資料等,要逐頁檢查、核對、驗收,發現問題除按規定處理外,要及時向領導匯報。查閱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人員應在場,嚴禁把檔案資料帶出檔案室。

14.借閱者如將所借閱的書籍、資料遺失均須照價賠償。檔案損壞嚴重無法再次利用的,視為丟失。

光碟軟盤類資料如若損壞應將已壞載體上交檔案管理員做報廢處理,如不能交出原件均按遺失處理,其中重要檔案資料的遺失由經管部門按情況嚴重性處理。

15.如專項工作急需,而有必要收回已借出的資料,則無論借閱者的借閱期限是否到期,檔案室可通知其提前歸還。

16.離職員工必須將借閱檔案還清後,方可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17.對於特殊檔案借閱期限,由檔案人員決定。

附件一:

檔案借閱流程

填寫檔案借閱審批表→相關領導簽字→辦理借閱登記→到期歸還→檔案員檢查確認→歸還人簽字→填寫利用效果

附件二檔案借閱審批制度

1.借閱普通檔案無需填寫審批表,可直接辦理借閱登記;

2.借閱歸檔圖紙、資料,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

3.外單位人員借閱由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簽字;

4.批量借出檔案必須由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簽字;

5.借閱重要檔案由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簽字。

附件三檔案借閱考核制度

1.拖延歸還50-100;

2.損壞300-500;

3.丟失500-1000。

檔案借閱審批表

檔案借閱審批表

檔案利用效果登記表

1.請於歸還當日填寫

2.以上內容請認真填寫,方便檔案人員做相關登記。

檔案 檔案 借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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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借閱檔案必須嚴格履行檔案借閱登記手續。二 公司在職人員可在檔案室查 借閱非密級檔案。借出利用非密級檔案的,在檔案員做好登記後,方可借出。三 保密檔案的查借閱,須經檔案歸檔部門負責人簽字,檔案負責人批准同意。四 檔案不能代借或轉借,借出的檔案只能在公司內部使用,並按檔案管理規定妥善保管。丟失檔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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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院職工查閱本院歸檔檔案應經主管院長批准方可查閱 非本院職工如需查閱本院檔案應持介紹信或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經主管院長批准方可查閱。二 對各類檔案均按規定的查閱範圍提供利用,查閱人員要如實說明查檔的目的和內容,符合查閱條件的辦理手續,方可查閱。三 如需摘抄 拍照 複製所查檔案內容,需經檔案管理人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