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作業管理制度

2021-05-31 11:11:31 字數 891 閱讀 1480

5.08自製的行走爬梯兩側必須安裝1-1.2m高的扶手或防護欄杆,行走爬梯的坡度不得大於60度,梯階踏步的尺寸不得小於500mm x 250mm x 20mm,行走爬梯在起落架未放下之前,禁止攀登作業。

禁止在行走爬梯上面放置任何工具物品,禁止在行走爬梯上拋扔工具或其它物品。移動時應注意現場上下四周的安全狀況。

5.09搭腳手架登高作業時必須安裝防護欄杆,防護欄杆應該由上下兩道橫桿和擋腳板組成,上桿離平台高度為1-1.2m、下桿離平台高度為0.

5-0.6m、擋腳板的高度不小於180mm。防護欄杆必須能夠承受1000n的外力。

疊架的腳手架在每層必須安裝平台,腳手架的四角必須放置穩固,員工作業時,安全帶必須掛在防護欄杆的上橫桿處,禁止在腳手架上拋扔工具或其它物品。

5.10高處作業過程中,如果發現高處作業的安全設施存在隱患或危險時,應立即停止作業並上報處理。

5.11當進行高處臨邊作業時,其防護欄杆上桿離地(作業層)的高度應在1-1.2m範圍內;下桿離地(作業層)為0.5-0.6m。防護欄杆必須能夠承受1000n的外力。

5.12進行高處臨邊作業過程中,當坡屋頂坡度大於25°的屋面時,防護欄杆不得低於1.5m,且必須加掛密目安全網。

5.13當在高處進行焊接、氣割作業時,焊機各電纜線或乙炔瓶軟管必須作臨時固定,工具、手錘、手持式砂輪機、焊條等物品要放置穩固。行走爬梯上面禁止放置任何物品,移動時必須先注意現場上下四周的安全狀況。

5.14暴雨、颱風前後,要檢查所使用的設施、腳手架、機台裝置、臨時線路,發現有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排除。

5.15當遇到6級以上的大風或雷、雨、雪天氣時,禁止露天高處作業。

5.16夜間高空作業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燈,光照度不得小於150流明。

5.17工作結束時必須清理作業現場,收好工具物品,關閉電源或壓縮空氣閥門。

二〇〇七年六月八日

高處作業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員工和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防止高空墜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xx單位及外單位人員在廠區範圍內進行的所有高處作業。第二章組織與職責 第三條廠領導 xx部門 xx部門負責高處作業安全的監督檢查,負責審批高處作業許可的申請。第四條 xx部門負責制定高處作業管...

高處作業管理制度

第九條高處拆除工作,必須提前作好方案,並落實到人。第十條鋪設易折 易碎 薄型屋面建築材料 石棉瓦 石膏板 薄木板等 時,必須 施工安全的措施。第十一條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 零件 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須從指定的路線上下,禁止從上往下或從下往上拋扔工具 物體或雜物等,不得將易滾...

高處作業管理制度

1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距墜落基準面2m及以上的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2 職責 本制度的實施由安全生產部負責。3高處作業分級 高處作業分為一級 二級 和特級高處作業。一級高處作業 作業高度在2m h 5m時 二級高處作業 作業高度在5m h 15m時 高處作業 作業高度在15m h 30m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