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了使員工在新的工作崗位上能夠更快地適應新的工作,盡快地展現自己的工作能力,更好地做好本職工作,特對我公司的所有崗位實施《新上崗、轉崗人員崗前培訓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作為全面質量管理的一項措施,以提公升各個崗位的工作質量。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新上崗人員結束實習期後的上崗管理。
適用於轉崗人員相關的上崗管理。
3. 責權劃分
3.1. 宣傳教育的權責
制定、完善新上崗、轉崗人員崗前培訓制度;
檢查、評估我公司新上崗、轉崗人員崗前培訓工作的實施情況;
對不符合制度要求的部門進行相關考核,並敦促其改正。
3.2. 各單位的權責
制訂並落實本部門新上崗、轉崗人員崗前培訓方案;
對新上崗、轉崗人員崗前培訓工作進行檢查,對培訓狀況進行考核;
對新上崗、轉崗人員崗前培訓情況進行記錄。
4. 培訓管理相關制度
4.1 一般要求
4.1.1 凡新上崗、轉崗人員,均有接受崗前培訓的權利和義務;
4.1.2 在新的相關規定發布之前,新上崗、轉崗人員崗前培訓制度的訂立與修訂,以及相關管理工作.
4.1.3 符合「適用範圍」要求的各部門負責新上崗、轉崗人員崗前培訓方案、內容,以及計畫的執行和考核工作。部門領導為本制度的第一責任人。
4.2 培訓體系
4.2.1 培訓物件:符合「適用範圍」要求的新上崗、轉崗人員。
4.2.2 培訓目的:加強新上崗、轉崗人員崗前培訓工作,使之更快的融入到新的工作崗位,並達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4.2.3 培訓形式:
1)培訓時,新上崗、轉崗人員到宣教科領取一本警察履職手冊。2)為消除培訓差異給新上崗、轉崗人員崗前培訓帶來的影響,本制度特規定「若為個別新上崗、轉崗人員進行培訓,則統一由部門領導作為導師;若為三個及以上新上崗、轉崗人員進入,則統一指定一位有三年本崗位或部門工作經驗的人員作為培訓師」。
4.2.4 培訓內容:崗位職責、工作規範等。
5 培訓方案的擬定
結合本部門或本崗位的工作情況,由宣教科牽頭組織,相同崗位的部門領導作為成員,制定本崗位的崗前培訓規範;各部門領導負責培訓方案及具體培訓內容的編制工作。
6 培訓實施
6.1 新上崗、轉崗人員崗前培訓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培訓方案及培訓計畫執行;
6.2 培訓結束後、正式上崗前,本崗位應對該員工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6.3 宣教科在培訓期結束後,定期調查人員的培訓情況;
7 培訓記錄
7.1 在新上崗、轉崗人員崗前培訓結束後,部門領導,有義務在一周內,將該人員的培訓記錄及考核結果報至宣教科進行備案;
7.2 培訓記錄包括:《培訓資料》、《考核試題》。
8 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2) 本制度由船務部負責執行、解釋及修訂。
船務部2023年1月
新上崗 轉崗人員崗前培訓制度
1.目的 為了使員工在新的工作崗位上能夠更快地適應新的工作,盡快地展現自己的工作能力,更好地做好本職工作,特對我廠的所有崗位實施 新上崗 轉崗人員崗前培訓制度 以下簡稱本制度 作為全面質量管理的一項措施,以提公升各個崗位的工作質量。2.適用範圍 適用於新上崗人員結束實習期後的上崗管理。適用於轉崗人員...
8 4 2新上崗 轉崗人員崗前培訓制度
編號 版本 汽車修理廠 新上崗 轉崗人員崗前培訓制度 發布日期實施日期 新上崗 轉崗人員崗前培訓制度 1 目的 為了使員工在新的工作崗位上能夠更快地適應新的工作,盡快地展現自己的工作能力,更好地做好本職工作,特對 汽車修理廠所有崗位實施 新上崗 轉崗人員崗前培訓制度 以下簡稱本制度 作為全面質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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