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上崗管理制度

2021-03-03 23:41:53 字數 4013 閱讀 7157

xx廠規章制度發布通知

xx規章〔2016〕第31號

《xx廠競爭上崗管理制度》已經於2023年3月25日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廠長:2023年3月25日

規章制度控制表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化勞動用工制度改革,充分引入競爭機制,實現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全員競爭上崗時,對公布的所有崗位進行競爭上崗。

第三條部分崗位競爭上崗時,對公布的空崗或有富餘人員的崗位進行競爭上崗。

第四條適用人員範圍

(一) 女職工在休產假期間及長休期間不參加競爭上崗,原崗位予以保留;

(二) 凡符合相應上崗條件的我廠全民正式在崗職工,均可報名申請參加競爭上崗。

第二章管理許可權與職責

第六條成立以廠長為主任,廠領導班子為成員的競爭上崗工作委員會,負責競爭上崗的領導工作。

第七條競爭上崗工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競爭上崗工作的組織實施和過程管理。如果只進行部分崗位的競爭上崗,則代行各二級部門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

主任:經營副廠長

成員:人力資源部和監察部工作人員、相關部門的黨政工負責人。

第八條各單位、部門成立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在進行全員競爭上崗時,負責本單位、部門班長、副班長、技術員及其他生產、服務崗位的競爭上崗工作;在進行部分崗位的競爭上崗時,配合競爭上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第三章競爭上崗基本條件

第九條中層管理崗位

(一) 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思想品德端正,有較高的理論、政策水平,能夠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 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表述能力。業務精通,善於團結他人一道工作,工作業績突出,具有創新意識和開拓進取精神;

(三)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工作積極主動,堅持原則,嚴以律己,廉潔奉公,作風民主,辦事公道,有較高的群眾威信;

(四)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五)首次聘任年齡應在45(女40)周歲以下,但距離法定退休年齡在五年以內者不再聘任;

(六)競聘中層正職管理崗位,原則上應在中層副職崗位工作滿兩年以上。競聘中層副職崗位,原則上應在管理崗位或班長(技術員)崗位工作滿三年以上;

(七)身體健康,適應本崗位工作需要。

第十條一般管理崗位

(一) 具有較好的政治素質,思想品德端正。有事業心,具備一定的組織和協調能力;

(二) 具有擬聘崗位相關專業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三)首次聘任管理崗位,年齡應在40周歲及以下;

(四)中專畢業入廠滿二年,大專、本科畢業入廠滿一年;

(五) 身體健康,適應本崗位工作需要。

第十一條班長、副班長崗位

(一)精通本工種專業技術,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較好的工作業績;

(二)辦事公正、廉潔自律、群眾威信高、能夠團結他人一道工作;

(三)生產崗位應具有專業對口的技校及以上學歷,或達到本工種高階工及以上技術等級;服務崗位應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

(四)生產崗位的班長、副班長應具有在本專業主要崗位工作一年及以上的經歷。

第十二條技術員

(一) 精通本專業技術,有較強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心;

(二)應具有本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初級及以上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三)具有從事本專業工作兩年及以上工作經歷,並且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

第十三條值長、熱效率試驗員、環保監測、列印員、保管員等工人崗位按管理崗位競爭上崗,必須符合相應層次的管理崗位的基本條件,按競爭相應層次的管理崗位的程式和方法進行競爭上崗。

第十四條全員競爭上崗時,職工競爭本崗位,不受上述條件的限制。

第十五條參加競爭的人員除必須符合競爭崗位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符合個別競爭崗位所要求的特殊條件。特殊條件由廠長或廠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第四章競爭上崗的程式及方法

第十六條對擬競爭的崗位、任職條件、崗級、崗位說明書等予以公布。

第十七條個人申請報名

(一)職工本人根據公布的崗位名稱、任職條件,填寫《xx廠崗位競爭申請表》(見附表),經本部門領導和分管領導批准後,報競爭上崗工作辦公室;

(二)全員競爭上崗時,每名職工允許申報競爭三個崗位,並且,已競爭上崗的不允許再競爭其他崗位。部分崗位競爭上崗時,每名職工只允許申報競爭乙個崗位。由於機構、崗位撤銷、合併而涉及到的人員允許申報競爭兩個崗位。

第十八條對參加崗位競爭的人員,由競爭上崗工作辦公室對其進行資格審查。

第十九條考試由競爭上崗工作辦公室統一組織,滿分為100分。

第二十條考試排在前三名的人員可以入圍參加演講(若崗位職數大於1,則入圍人數最多為崗位職數的3倍)。演講時間二級單位、部門正職不超過10分鐘,副職不超過8分鐘;一般管理人員、值長、正、副班長(組長)及技術員不超過5分鐘。內容包括本人的自然狀況、簡歷、競爭此崗位的工作打算等。

競爭生產、服務崗位的人員不進行演講答辯。

第二十一條中層管理崗位由競爭上崗工作委員會成員組成答辯委員會,分管領導任主任。

第二十二條一般管理崗位由分管領導、競爭的崗位所在單位、部門的負責人組成答辯委員會,分管領導任主任。

第二十三條正、副班長(組長)及技術員崗位:由競爭的崗位所在單位(部門)的黨政工負責人組成答辯委員會,行政領導任主任。

第二十四條中層管理崗位的測評組為30人,由競爭上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崗位類別組建。

第二十五條一般管理崗位的測評組為20人,由競爭上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崗位類別組建,由競爭崗位所服務範圍的人員和相關部門的人員組成,幷包含競爭的崗位所在單位(部門)的職工。

第二十六條正、副班長(組長)及技術員崗位的測評人員由本單位(部門)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組建,應包含競爭的崗位所在部門或班組的職工。

第二十七條一般生產、服務崗位的測評人員由本單位(部門)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組建,測評組為15人,應包含競爭的崗位所在部門或班組的職工。

第二十八條在考試之後,由競爭上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或各單位(部門)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按上述規定組建測評組,對考試分數排在前三名的入圍人員進行測評(若崗位職數大於1,則入圍人數最多為崗位職數的3倍)。每位測評人員只能按崗位職數等額推薦,由主持人當場公布測評結果。

第二十九條群眾測評的同時,組織各級領導進行測評。

第三十條中層管理崗位,由競爭上崗工作委員會成員測評,由主持人當場公布測評結果。

第三十一條一般管理崗位,由廠長、分管領導、所在黨支部的書記、所在部門行政領導及相關部門的領導(由競爭上崗工作辦公室在競爭上崗前決定)組成的專業小組成員測評,由主持人當場公布測評結果。

第三十二條正、副班長(組長)及技術員崗位,由廠長或分管領導和本部門競爭上崗領導小組成員測評,由主持人當場宣布測評結果。

第三十三條一般生產、服務崗位,由本部門競爭上崗領導小組成員組成測評組。

第三十四條入圍人數等於崗位職數時,組織考評,考評組由廠領導或相應的部門根據崗位層次臨時組建。在獲得考評總票數半數及以上的考評者中確定人選,並當場公布或履行相關手續。

第三十五條中層管理崗位,根據競爭者群眾測評、領導測評得票情況進行討論研究,在獲得測評總票數半數及以上的競爭者中確定上崗人選,召開黨政聯席會議或黨委擴大會議研究決定,公示三天無問題後,履行任職手續。

第三十六條一般管理崗位,根據競爭者群眾測評、領導測評得票情況,在獲得總測評票數半數及以上的競爭者中確定上崗人選,當場公布。

第三十七條正、副班長(組長)及技術員崗位,根據競爭者群眾測評、領導測評得票情況,在獲得總測評票數半數及以上的競爭者中確定上崗人選,當場公布。

第三十八條一般生產、服務崗位,根據競爭者考試、群眾測評、領導測評得票情況,在獲得總測評票數半數及以上的競爭者中確定上崗人選,當場公布。

第三十九條當群眾測評、領導測評得票之和達到半數及以上的競爭者不足規定的崗位職數時,如果競爭者的人數大於空缺的崗位職數時,按得分從高到低的順序,對於超過空缺的崗位職數加1的人員,全部淘汰,對剩餘的人員再次測評,在總票數達到半數及上的競爭者中確定上崗人選。

第四十條競爭之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上崗手續。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附件

第四十三條 xx廠崗位競爭申請表

第四十四條制度執**況反饋意見表

附件1xx廠崗位競爭申請表

制度執**況反饋意見表

競爭上崗制度框架

為加大人員選拔的力度,提高人員的綜合素質,同時能讓個人得到發展,為公司儲備更多的管理人才。根據公司的要求,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人員競爭上崗制度。競爭上崗制度的核心原則是 用制度選人 用制度管人 用制度育人。1 公司 門店主管級以上人員的選拔實行公開招聘。公司內部及門店主管級人員出現空缺時,有人...

競爭上崗方案

1,競聘者演講文稿 5 10 分鐘 2,現場答辯,評委席領導提問,競聘者答辯 15分鐘 評委席提問可參照所列題目,也可自行準備並結合競聘者實際情況提問,原則上對每個競聘者的提問不超過3個。3,現場評分,要求現場的所有評委認真評分,並計算填寫每個競聘者的總分 第四項,最後有請張總做總結發言。第五項,競...

競爭上崗演講

競爭上崗演講 演講發言 首先組織上給我這樣一次機會參加上崗,對我來講,我想這不僅是一次競爭,更是一次對自己的檢驗 和。下面我就把自己競爭主任的一些想法,向各位和同志們一下。從部隊退伍後,市總是我唯一的,在座的各位也是最親密的同事 在工會工作的24年中,各位領導和同志們給了我莫大的關心和,使我從乙個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