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醫師執業能力評價與再授權制度及程式

2021-03-04 00:41:53 字數 1154 閱讀 3786

實施麻醉操作許可權化管理,是確保麻醉安全的有效措施,是麻醉分級管理的最終目的。依據我院《麻醉醫師資格分級授權管理制度》的規定,對麻醉醫師資格分級授權實動態化管理。

一、麻醉醫師能力評價:

(一)麻醉醫師能力評價時間為每兩年度複評一次。

(二)評價標準:

1.對本級別麻醉種類完80%者,視為手術能力評價合格,可授予同級別手術許可權;

2.預申請高一級別麻醉許可權的醫師,除達到本級別麻醉種類完成80%以外,尚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受聘衛生技術資格,對資格准入手術,麻醉者必須是已獲得相應專項麻醉的准入資格者;

(2)在參與高一級別麻醉中,依次從輔麻到主麻做起,分別完成該級別麻醉5例者;

(3)承擔本級別麻醉時間滿兩年度;

(4)承擔本級別麻醉期間無醫療過錯或事故主要責任。

3.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權線:

(1)達不到操作許可必需條件的;

(2)對操作者的實際完成質量評價後,經證明其操作併發症的發生率超過操作標準規定的範圍者;

(3)在操作過程中明顯或屢次違反操作規程。

三、工作程式:

(一)科主任組織科內專家小組,根據上述規定,對科室《各級麻醉醫師麻醉分級及麻醉範圍》進行梳理、討論,制定新年度《各級麻醉醫師麻醉分級及麻醉範圍》,提交醫務科;

(二)醫務科複核認定後,提交醫院技術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

(三)初次申請麻醉許可權的醫師填寫「成都市新都區第二人民醫院麻醉醫師資格准入申請表」;符合申請高一級別麻醉許可權的醫師,提交述職報告,並填寫「成都市新都區第二人民醫院麻醉醫師能力評價與再授權表」,交本科室主任;

(四)科主任組織科內專家小組對其技術能力討論評價後,提交醫務科;

(五)醫務科組織相關專家小組,對其進行理論及技能考核評估,提交醫療技術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

(六)對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許可權的醫師,科主任組織科內專家小組討論,形成書面意見後,報醫務科,醫務科提交醫療技術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

(七)技術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或副主任委員簽批;

(八)麻醉醫師能力評價與再授權結果院內公示;

(九)醫務科備案。

三、監督管理

(一)醫務科履行麻醉醫師能力評價與再授權工作的管理、監督職責;

(二)對違反本規定的相關人員調查處理,並追究責任,對被授權人員取消其授權資格,對測評人員取消其測評資格。

麻醉醫師定期執業能力評價和再授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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