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聯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2021-03-05 09:14:38 字數 3226 閱讀 4634

員工離職管理規定

1目標:

1.1離職管理是為了規範離職員工的多種結算活動,交接工作,以利於工作的延續性。

1.2離職手續的完整可以保護員工免於陷入離職糾紛。

1.3與離職人員的面談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進資訊,幫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總部及各分(子)公司員工的離職管理。

3離職流程

3.1離職申請

3.1.1離職申請提出人分別為:員工(個人辭職)、員工直接上級主管(公司辭退)。

3.1.2員工提出離職的,試用期員工需在離職前七日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向其直接上級主管提出離職申請;正式員工需在離職前至少1個月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向其直接上級主管提出離職申請。

3.1.3未按規定通知期提前通知公司的離職員工,須向公司支付相應天數的工資作為補償金後方能提前辦理離職手續。

3.1.4未辦理離職手續擅自脫崗的員工,公司將根據相關制度,視該員工嚴重違紀(曠工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由其直接上級按照辭退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公司將依據上款之規定,向其追償相應的補償金。

3.2離職申請提出後, 按流程辦理申請審批,具體審批許可權劃分如下:

3.2.1總部員工:

3.2.1.1副總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人力資源總監審核,公司總裁審批;

3.2.1.2總監級員工:由直接上級簽署意見,部門負責人審批,人力資源總監負責會簽;

3.2.1.3總監級以下員工: 由直接上級簽署意見,部門負責人審批,人事運營高階經理負責會簽。

3.2.2分子公司員工:

3.2.2.1總監級(含)以上員工:由直接上級簽署意見,管理副總(人事負責人)審核,分子公司負責人審批,總部人力資源總監負責會簽;

3.2.2.2經理、高階經理級員工:由直接上級主管簽署意見,管理副總(人事負責人)審核,分子公司負責人審批;

3.2.2.3主管級以下員工:由直接上級簽署意見,部門負責人審批,管理副總(人事負責人)負責會簽。

注:1.會簽人對手續辦理的合規性和合理性負責,沒有決定權,但有否決權。

2.沒有管理副總的分子公司可由人事負責人**職責,下同。

3.3離職手續辦理

離職手續辦理具體分工如下:

3.3.1離職員工需辦理事項:

3.3.1.1填寫《工作交接單》和《資產交接單》,辦理工作交接;

3.3.1.2按《離職手續辦理單》相關要求,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 報銷公司賬目,並歸還公司欠款;

3.3.1.3填寫《勞動合同終止審查備案表》(此條僅限於在廊坊上保險的員工)。

3.3.2員工離職部門需辦理事項:

3.3.2.1確定員工離職日期及薪資結算日期;

3.3.2.2協助離職員工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3.3.2.3監督離職員工交還所有有關公司資料、檔案、辦公用品等。

3.3.3人事手續辦理人需辦理事項:

3.3.3.1登出郵箱,在erp系統中調整人員情況;

3.3.3.2檢查離職手續是否辦理齊全(包括《員工離職申請表》、《離職手續辦理單》、《工作交接單》、《資產交接單》、《離職溝通面談表》);

3.3.3.3開具《離職證明》和《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總部員工:離職手續辦理齊全後方可開具離職證明和《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分子公司員工:需在離職手續辦理齊全後,由分子公司人事手續辦理人將離職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報至人力資源中心,由人力資源中心人事手續辦理人統一蓋章。

注:離職證明和《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僅開具乙份

3.4離職面談:

員工離職手續辦理完畢,相關人員需對離職員工進行面談,對離職原因進行了解,具體面談分工如下:

3.4.1總部員工

3.4.1.1總監級(含)以上員工:由人力資源總監做離職面談;

3.4.1.2經理、高階經理級員工:由人事運營高階經理做離職面談;

3.4.1.3主管級(含)以下員工:由人力資源員工關係主管做離職面談。

3.4.2分子公司員工

3.4.2.1副總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人力資源總監做離職面談;

3.4.2.2經理、高階經理級員工:由分子公司管理副總(人事負責人)做離職面談;

3.4.2.3主管級(含)以下員工:由分子公司人事主管做離職面談。

注:離職面談資料需與離職手續在規定日期內一同報至人力資源中心。

4 員工離職後續工作

4.1總部人事手續辦理人需辦事項:

4.1.1檢查各分子公司提交的離職手續是否齊全;

4.1.2向行政部提供離職人員名單;

4.1.3調整人事資訊庫(將離職員工資訊移至離職員工列表中);

4.1.4檢查erp系統中的人員情況是否更改;

4.1.5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此條只限於在廊坊上保險的員工);

4.1.6離職手續歸檔。

4.2分子公司人事手續辦理人需辦事項:

4.2.1調整本公司人事資訊庫(將離職員工資訊移至離職員工列表中);

4.2.2在離職當月的10號、20號、30號將本期員工離職手續提交至人力資源中心。

本規定由人力資源中心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人力資源中心

二〇〇八年六月

附:離職表單

員工離職申請表

離職手續辦理單

年月日工作交接單

說明:①本清單一式三份,乙份存人事部門,乙份交接交人,乙份交移交人。

②移交人員如是部門經理(主管),應另附該部門人員名冊及各員工工作說明書。

崗位管理資產交接單

崗位名稱所在部門:

離職溝通面談表

注:溝通結果表需與離職手續一同報至人力資源中心

訪談人簽字訪談日期:

離職證明

茲證明,***同志於年月日至年月日就職於我公司,於年月日與我公司正式解除勞動關係,其離職手續均已辦妥,特此證明。

**********

年月日離職證明

茲證明,***同志於年月日至年月日就職於我公司,於年月日與我公司正式解除勞動關係,其離職手續均已辦妥,特此證明。

華夏幸福基業股份****

年月日本人已收到離職證明,特此簽收。

簽收人: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因原因,公司決定解除\終止與您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請您於___年___月____日前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通知。

通知人:

通知日期: 年月日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因原因,公司決定解除\終止與您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請您於___年___月____日前辦理離職手續。

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維護員工正常流動秩序,規範員工離職行為,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中 公司 指 煙台雲海置業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 高層管理人員 是指 公司總經理 常務副總 副總經理 中層管理人員 指 公司各部門經理 基層員工 是指除以上人員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員工。第四條員工離職包括勞動合同 以下簡...

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 為規範離職管理工作,確保企業和離職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制度 1.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汽車專營店的離職員工。2.定義或術語 2.1自清辭職 有員工提出並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2.2自動離職 員工未辦理休 請 假 離職等手續,連續3天而未到崗工作,按公司規定應被解除...

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全體員工離職管理工作,確保日常工作和生產任務的連續性,確保公司和離職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適用範圍 所有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離職,均依本制度辦理。若有特殊,由總經理簽字認可。第三條相關人員職責 1.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的離職管理工作。2.離職人員所在部門協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