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出人員管理規定

2021-03-14 01:41:51 字數 903 閱讀 2000

檔案編號:gs-hr-c-006版本:1.0

為規範公司人員公出管理程式,達到合理調配、有序運轉,提高部門間協同辦事效率之目的,並使部門經理隨時掌握各部門工作人員辦公去向,以便有效安排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公出: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或受總經理、副總經理指派離開辦公間外出辦事(工作)的,視為公出。(本市內的為公出,市外為出差。)

二、凡公司辦公人員需公出者,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1. 需要公出者,應向本部門經理說明事由並填寫《公出單》,外出前將權責主管簽字的《公出單》交保安室,保安方可予以放行。

2. 公司經理以下(不含)人員的公出由部門經理核准後方可公出,經理以上人員(含)由事業部總經理核准後方可公出,公司總辦、財務部、審計部等由分管部門最高主管核准後方可公出。

3. 經公司批准的特殊崗位人員(如採購、會計財務、副總以上等人員)的公出,按公司特批規定執行。

4. 任何部門不得違反上述規定,擅自調動其他部門的人員外出,如確需部門間人員協同辦事的,需經該人員部門經理同意並在《公出單》上簽字後方可外出,否則,該人員外出視為曠工。

5. 本制度自頒發日起,解釋權歸人事勞動部。

通用產品事業部人事勞動部

批准:朱開昱審核:陳學勝編制:陳孝進

發布時間:2011-4-1實施時間:2011-4-1

公出申請單

申請日期: 年月日

注:①公出申請單經批准後,公出申請單應在每日考勤前送交人勞部,否則按曠勤處理。

②特殊情況公出批准後,由所在部門在公出當日將公出申請單送交人勞部部,否則按曠勤處理。

公出申請單

申請日期: 年月日

注:①公出申請單經批准後,公出申請單應在每日考勤前送交人勞部,否則按曠勤處理。

②特殊情況公出批准後,由所在部門在公出當日將公出申請單送交人勞部,否則按曠勤處理。

公出管理規定

一目的加強財務管理,節約成本,培養員工廉潔 勤勉 守紀 高效之精神。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三名詞定義 3.1 短程出差 當天往返,不需在外住宿者。3.2 長程出差 行程跨越2日 含 以上,需在外住宿者。3.3 國外出差 派遣到國外置洽業務考察或實習進修者。四內容 4.1 辦理程式 4...

因公出國人員護照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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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公出國人員護照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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