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製品營銷提成管理制度

2021-04-05 22:38:27 字數 2893 閱讀 9856

1 目的

規範、明確銷售人員提成政策,明確銷售人員薪酬體系,體現責、權、利一致的原則,調動銷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激發銷售人員的工作主動性與創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2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運營中心所有銷售人員。

3 職責

3.1運營中心:

3.1.1負責營銷提成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訂。

3.1.2負責營銷人員提成的核算和申請。

3.2人事行政部:

3.2.1負責營銷提成管理制度的審核。

3.2.2根據各部門提供的專案資料,負責按月進行提成的統計彙總及發放工作。

3.3財務部:

3.3.1負責對提成比例設定提供財務資料支撐,並對制度進行審核。

3.3.2提供提成核算的各項財務基礎資料,並對提成進行複核。

3.4董事長:

3.4.1本制度以及提成獎勵發放的核准。

3.4.2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

4.內容

4.1月度薪資構成

4.1.1薪資構成=基本工資(2030元)+ 績效獎金+工作津貼(話補+車補)+銷售提成獎金

4.1.2 基本工資=辦理入職時勞動合同簽約的薪酬工資

4.1.3績效獎金=所對應的崗位金額

4.1.4工作津貼=工作活動中的通訊資源或車補

4.1.5銷售提成獎金=在公司支援下通過自身努力達成銷售目標的獎勵部分

4.1.6酒店固裝銷售人員薪資結構一覽表(稅後) 附表一

4.1.7 木門、櫥櫃銷售人員薪資結構一覽表(稅後) 附表二

4.1.8銷售目標責任書(附件三)

酒店固裝銷售人員月薪資結構一覽表附表(稅後) (附件一)

櫥櫃/木門銷售人員月薪資結構一覽表附表(稅後) (附件二)

銷售跟單人員月薪資結構一覽表附表(稅後) ( 附件三)

銷售目標責任書(附件四)

甲方:深圳廣田高科新材料****

乙方(員工身份證號

根據公司年度的銷售目標,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特制定本銷售目標任務和相應的薪酬聯動機制,明確公司與責任人的權利與責任。

一、薪酬及目標銷售時限

甲方聘任乙方崗位目標銷售任務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1.1年度銷售(以實際簽訂勞動合同額為準,下同),乙方承諾完成銷售任務萬元;

1.2銷售目標分解如下:

二、銷售責任人的義務

2.1按照**art管理原則,乙方應在簽訂年度銷售目標責任書後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s=(明確性)、m(可衡量性)、a(可達成性)、r(相關性)、t(時限性)目標實施詳細計畫書(附電子版)至銷售經理(董事長),以此作為對銷售目標責任人進行績效考評、市場開發活動監督和控制的參考依據;

2.2乙方按照《銷售人員管理考核表》(附表五)要求按時提交報表以及銷售拓展活動的有關資料:

2.2.1提交月度/周工作計畫及報告、銷售資料、開拓客戶資料、專案考查報告。

2.2.2每月的工作計畫中包括業務拓展情況、客戶跟蹤和維護的報告。

2.2.3 乙方應真實客觀的提供銷售資料配合甲方完成績效考核工作,未預期完成預期銷售計畫的,乙方須向直接上級書面報告未完成的原因,並提出限時改進措施。

三、乙方的權利

3.1在實施市場開發活動過程中甲方須提供乙方必要的資金、裝置、後勤等人、財、物的支援和保障。

四、薪酬結構及發放準則:

4.1 乙方月度薪資結構 = 基本工資 + 績效獎金+工作津貼+銷售提成

4.2基本工資按實際考勤發放,績效獎金按考核結果發放,銷售提成按照公司提成管理制度執行。

五、考核約定:

5.1、甲方對乙方實行季度考核,即每年4月、7月、10月、次年1月考核。

5.2銷售人員考核得分 = 銷售達成分佔70% +績效管理考核分占30%;

5.3銷售達成分按照銷售目標達成率折算百分比。

5.4乙方在試用期三個月內銷售業績不納入考核,僅僅作為試用期綜合表現考察的依據。乙方三個月試用期轉正後開始進行銷售目標和薪酬掛鉤的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季度考核60分(含)以下,視為不勝任工作崗位,給予乙方保留崗位,績效獎金下調三個等次(如銷售員績效獎金為0),連續兩個季度考核60分(以下),視為不合格予以轉崗或解聘處理。

反之,當某個季度超額完成銷售目標且超額完成的金額≧上個季度未完成銷售目標的差額部分,甲方則補齊上季度提成獎金和績效獎金的差額部分。

5.5乙方試用合格後季度考核≥90分,視為優秀,給予績效獎金上調乙個等次(銷售總監另議),連續兩個季度考核考核≥90分給予績效獎金上調乙個等次,以此類推……

5.6 乙方年度實際完成銷售目標≧10%年度簽約銷售目標值,獎勵半月的工資(基本工資+績效獎金);年度實際完成銷售目標﹤10%≧20年度簽約銷售目標值,獎勵1個月的工資;年度實際完成銷售目標﹤12%≧30年度簽約銷售目標值,獎勵1.5月的工資;年度實際完成銷售目標﹤30%≧40年度簽約銷售目標值,獎勵2月的工資;年度完成銷售額超過年度簽約銷售目標值40%以上,額外獎勵3月的基本工資,上不封頂。

5.7 為體現團隊配合協作精神,乙方同意把年度提成獎金預留5%作為部門團隊成員二次分配。

5.8考核結果應用表

六、 附則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方乙份、銷售經理乙份、乙方乙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簽字乙方(簽字/手印):

日期日期:

4.2資訊費/有效合同額/公關費/差旅費界定定義:

4.1公司的銷售型別分為有外部資訊費銷售和無外部資訊費銷售。

4.1.1有外部資訊費銷售是指有公司外部人員介紹達成銷售或者銷售運轉,須給予中間人返點或者超出公司簽約合同額的專案;

4.1.2無資訊費銷售則指無外部中間人參與,由公司**商、銷售員、公司領導全權負責資訊蒐集、公關、接單、跟進的專案。

4.1.3若公司內部非銷售人員介紹達成的專案資訊費等同4.1.1

4.2有效合同額:

是指剔除外部資訊費用、包含變更後的實際合同額,最終與客戶確認的結算金額。

4.3公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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