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川中學教師請銷假及考勤制度

2021-05-28 00:13:33 字數 1982 閱讀 3194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規範教師出勤行為,依據《鎮安縣教育局關於規範教職工請銷假制度的規定》,結合教師績效工資制度改革要求和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銷假制度

任何教職工有事必須事先請假,並認真填寫請假條,經領導批准後方可離職,事後要及時銷假。

確因急事來不及請假者,必須事前**請假,並將工作安排情況向分管領導匯報,事後補填請假條,教導處考勤彙總要以書面請假為準。

二、請假程式

教學人員請假一天者,須自行調好課,然後由年級組長簽字,副校長審批。

非教學人員請假一天以內者,須安排好相應的工作,然後由主管主任簽字,副校長審批。

一天以上三天以內者由校長批准。超過三天至一周者由教育領導批准。所有請假均以請假條為準,審批通過後方可執行,請假手續由教導處負責存檔。

教師因公出差或因私請假造成空堂的按曠課論處。

凡因重病請假,婚假、產假、計畫生育假、或直系親屬喪假,函授學習等可申請學校作出調課或代課安排,教師函授學習、因公出差視為出勤。

學校的重大活動原則上任何人不准請假,如確需請假,須經校長批准。

值周、加夜班教師第二天可以適時休息,但必須妥善安排休息期間的工作。

三、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每天三次簽到簽退(帶班領導考勤)。

2、每天上午前三節坐班,下午

二、晚自習三節坐班;

3、教師上課情況(含自修時段學校安排的看班)。

4、學校及上級召開的所有會議、教研集備活動、業務學習等參加情況。

5、非教學人員8小時在班情況。

6、值周教師到崗、節假日值班及全時空值班情況。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結合的方法(監考閱卷、開會等集體活動,由主持人全查),檢查未見其人且無請假記錄者按曠工論處。

五、考勤績效工資獎懲

績效工資中設立教師考勤獎,金額按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執行。

1、漏簽到、簽退一次扣0.5元。

2、溜堂、上課遲到及早退、開會遲到及早退、曠班每次扣2元。

3、集會、備課等活動無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曠課一節扣10元(遲到10分鐘以上視為曠課),曠工一天扣20元,曠課曠工不重複計算。

5、值周曠班扣20元(值日教師負責賠償損失)。

6、請假每人每月不超過兩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後每天扣10元(連續計算)。

7、體育教師帶操無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試閱卷期間不准請假,卻需請假者,不論何種情況一律每天扣20元,曠工一天扣40元。

9、時空值班一次不到崗扣5元,請假必須調人頂崗。

10、節假日教師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遲到1個小時以內或中途離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積分

1、曠課一節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曠課曠工不重複計算。

2、曠坐班一節扣1分;上課遲到、溜堂、早退10分鐘以內扣2分,超過10分鐘按曠課記;未簽到或未簽退一次扣0.2分(含簽到遲到);請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曠會一次扣2分。集體備課和業務學習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試期間請假、遲到、曠工扣分加倍計算。

4、時空值班一次不到扣1分,夜間值班一次不到扣5分,節假日值班空崗一次扣5分。

七、請假期間的待遇及對曠工的處罰

1、病假期間的待遇依據鎮安縣教育局檔案執行。

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計超過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秀等級,並扣發一半年終獎金,超過6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秀等次,並扣發全年獎金。

2、全年連續曠工3天、累計曠工超過7天,不得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考核等級,扣發全年獎金,不得參與當年的職稱晉公升。

3、每學期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報人事部門批准予以辭退。

八、其他

女教師產假後第乙個學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簽到簽退,但例會和教研活動必須參加。

一線超過50周歲的老教師,必須參加上午坐班。

考核結果由教導處負責彙總公示,並計入綜合量化考評,作為評先樹優的依據之一。

本規定由學校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依據上級檔案執行。

本規定自2023年9月1日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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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調動全體教師工作積極性,全面提公升我校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1 教師請假需自己調好課,並簽寫好請假條和調課單。教師請假按照節次計算。2 請假返校後必須到教導處銷假,並及時將缺課補上。3 非住院病假按照事假核算。4 個人婚 喪 產假不算請假,但不能超過標準,具體標準為本人婚假7天,直系親屬婚喪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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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請銷假制度 任何教職工有事必須事先請假,並認真填寫請假條,經領導批准後方可離職,事後要及時銷假。確因急事來不及請假者,必須事前 請假,並將工作安排情況向分管領導匯報,事後補填請假條,教研處考勤彙總要以書面請假為準。二 請假程式 教學人員請假一天者,須自行調好課,然後由教研主任簽字,副校長審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