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使用保養,管理制度

2021-06-04 12:38:29 字數 904 閱讀 7443

1、塔吊司機指揮和司索人員必須經市以上勞動部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塔吊指揮必須使用旗語指揮。

2、塔吊正常工作氣溫為+40攝氏度,-20攝氏度,風速低於20m/sec,如遇雷雨、濃霧、大風等惡劣天氣應立即停止使用。

3、操作人員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作好起重機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後的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嚴禁機械帶病運轉。工作完成後,保證起重機臂隨風自由轉動。

4、起重吊裝中堅決執行十不吊

(1)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效能允許範圍不准吊;(2)訊號不清不准吊;(3)吊物下有人不准吊;(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6)斜拉、斜掛不准吊;(7)散物捆紮不牢不准吊;(8)零雜物無容器不准吊;(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定不准吊;(10)遇有大雨、大雪、大霧和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不准吊。

5、起重機應經常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轉動部分應有足夠的潤滑油,對易損件必須經常檢查維修更換,對機械的螺栓,特別是振動部件,檢查是否鬆動,如有鬆動及時擰緊。

6、各機械制動器應經常進行檢查和調整,在磨擦面上不應汙垢。減速箱、變速箱、齒輪等各部的潤滑及液壓油均按潤滑要求進行。

7、要注意檢查各部鋼絲繩有無斷絲和松股現象,如超過有關規定,必須立即更換。

8、使用液壓油嚴格按潤滑表中的規定進行加油和更油,並清洗油箱內部。經常檢查濾油器有無堵塞,安全閥在使用後調整值是否變動。油幫浦、油缸和控制閥是否漏油,如發現異常及時排除。

9、經常檢查電線、電纜有無損傷,如發現損傷應及時包紮或更換。

10、各控制箱、配電箱應保持清潔,各安全裝置的行程開關及開關觸點必須靈活可靠,保證安全。

11、塔機維修保養時間規定:

(1)日常保養(每班進行);(2)塔機工作1000小時後,對機械、電氣系統進行小修一次;(3)塔機工作4000小時後,對機械、電氣系統進行中修一次;(4)塔機工作8000小時後,對機械、電氣系統進行大修一次。

塔吊維修保養管理制度塔吊維修保養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塔吊管理,消除塔吊在施工中存在的危害因素,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和裝置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 專案部應配置專業塔吊安裝施工企業及電氣與裝置安裝人員,負責其塔吊的安裝 拆除與維修保養工作。塔吊安裝必須由具備相應安裝資質等級的單位進行,各相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要求具備相應能力。2 專案...

塔吊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林梓鎮蘇中紅木大世界三期工程 編制單位 南通曙光建築工程 編制人朱一仁 審核人審批人編制日期 塔式起重機械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一 機械部件的維修和保養 1.嚴格執行起重機鋼結構件報廢標準。2.對主要受力的結構件應檢查金屬疲勞強度 焊縫裂紋 結構變形 破損等情況,對主要受力結構件的關鍵焊縫及焊接熱影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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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施工現場塔吊的安全制度,確保塔吊的安全執行及職工的人身安全,同時能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特制度本制度 1 塔吊司機及地面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十不吊制度 2 2塔吊不得擅自使用,對非操作人員使用塔吊,罰款50 100元 次,出現後果自負 3 開機必須服務到位,服從工程需要,聽從地面指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