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企業領導帶班制度

2021-06-05 05:28:55 字數 494 閱讀 8245

4.2 認真做好交**記錄,把當天的安全工作遺留問題,負責向一下班的帶班領導交待清楚。

4.3 當日安全值班領導必須佩安全帶班標誌。

四、考核:

對下列帶班領導實行獎勵:

1、認真貫徹執行****生產方針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和辦法,保持本單位長期安全生產或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成績顯著的有關領導;

2、領導在帶班過程中及時發現或報告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3、防止事故擴大,搶險有功者;

4、對本單位「三違」人員能大膽管理,嚴格執行處罰規定,成績顯著者。

5、對下列帶班領導實行處罰:

6、不按時上報領導安全帶班名單,每一次罰10元;

7、安全帶班領導不佩戴安全帶班標誌,帶班記錄簡單不認真,每發現一次罰20元;

8、安全帶班領導不檢查、不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應承擔安全責任,接受上級部門的追查和處罰。

9、對本單位「三違」人員不制止不按規定處罰,每發現一次,罰50元。

建築施工企業領導帶班制度

1 公司級領導按總經理 分管生產副總經理的順序輪流帶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順序由下一人帶班。公司級領導帶班具體名單統一安排並歸檔備案。2 堅持生產工作與安全工作的 五同時 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3 負責當日的安全檢查 督促和指導各車間的安全工作,解決安全方面的疑難...

建築企業領導帶班制度

一 目的 為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增強領導和職工的安全意識,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制定本制度。二 職責 1 工程部負責制度的制定 檢查 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2 各部門負責本制度的貫徹執行等工作。三 工作程式 1 帶班安排 公司級領導帶班安排公司級領導按經理 分管生產副總經理的順序輪流帶班,如工作忙...

企業領導帶班制度

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及專案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落實建築工程施工現場企業負責人及專案負責人帶班制度,進一步加強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及專案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暫行辦法 及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檔案滬建交 2011 970號文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