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2021-06-05 22:09:33 字數 3593 閱讀 745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 健康快速發展,全面了解、評估職工工作績效,運用科學的評價結果對職工崗位效益工資分配進行調整,有效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職工指除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公司黨委等領導班子成員以外的其他人員。

第三條崗位績效考核遵循的原則

(一)按職工管理許可權,實行分級考核的原則。

(二)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四)注重工作實績的原則。

第四條凡屬下列範圍之內的職工可不參加考核

(一)協議保留勞動關係者。

(二)工殘1-6級領取傷殘撫卹金者。

(三)企業內部提前離崗(內退)者。

(四)試用期(學習期、熟練期)未滿者。

(五)考核期內未在崗時間佔1/3及以上者。

(六)單位派出學習一年以上者。

(七)公司外調入,在新的工作崗位上工作未滿一年者。

(八)聘用的管理顧問等。

第二章考核的時間

第五條績效考核的考核期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績效考核的實施時間為每年12月至次年的2月底。

第六條崗位績效考核,可分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以年度考核確定崗位檔次和薪資依據。

第七條公司為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三章考核的形式、內容和方法

第八條考核形式有:

(一)自我鑑定。

(二)同級同事評議。

(三)上級評議。

(四)下級評議。

(五)外部關聯人員評議。

(六)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量化等。

第九條工人績效考核分為定級考核和年度考核

(一)定級考核是對工人試用期、學習期、熟練期滿後,能否達到本崗位工作要求的基本素質的考核。考核內容: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出勤情況、安全生產及遵紀守法等四個方面。

經考核合格後方能確定崗位效益工資。試用期考核實行百分制(見附表1),凡考核6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延長3個月試用期;通過延長試用期再次進行考核,仍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二)年度考核是為了確定工人效益工資檔次進行的考核,依據崗位責任制的要求,按照「三工並存、動態轉換」機制及精細化管理的有關規定,根據考核結果綜合評定。具體辦法由各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自行制定。根據考核結果將職工按規定比例分為優秀職工、合格職工和試用職工,並對應相應的a、b、c檔工資標準。

第十條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考核

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分級別、分層次進行年度考核(考核統一採用百分制),按照德、能、勤、績、廉、學等方面和崗位職責,重點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實績和廉政勤政五個方面。

(一)副處級及以上領導幹部的考核。對礦處級幹部的考核考評,按照《公司處級領導幹部末位淘汰制的實施辦法》,採用民主測評與量化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以每年的考核排名順序結果進行末位淘汰後,再分別按公司機關、基層單位排序,按規定比例對應相應級別的a、b、c檔工資標準。

(二)科級及以下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按照管理許可權,各單位、公司機關可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考核辦法進行分級考核,根據考核結果進行排序後,按規定比例對應相應級別的a、b、c檔工資標準。

(三)高校畢業生試用(見習)期滿後由用人單位進行轉正定級考核。凡考核不合格,最多延長3個月試用(見習)期,延長期滿再次進行考核,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辭退。對表現特別突出且考核優秀者,可提前轉正定級。

轉正定級後,崗位效益工資執行本崗位b檔。

第十一條考核可採取個人總結、班組(部室)民主評議、班組(部室)工作目標量化、考核領導小組考查或部室領導打分等方法進行。

第四章考核的應用

第十二條工人、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對應工資檔次比例為:優秀職工佔20%;合格職工佔78%;試用職工佔2%。

(一)工人依據年度考核綜合評價結果,被評為優秀職工對應崗位效益工資a檔標準執行;合格職工對應b檔標準執行;試用職工對應c檔標準執行。

(二)管理(專業技術)人員根據年度考核結果,依據職位(崗別)按以上規定比例對應a、b、c檔執行崗位效益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礦處級領導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崗位效益工資直接進入c檔。

(一)當年給予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或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二)違反禁酒令者。

(三)在年度考核民主測評中,不稱職票數達到收回有效票數的四分之一及以上者,或基本稱職票數與不稱職票數之和達到收回有效票數的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四)違反公司有關礦處級領導幹部管理制度(如請銷假制度等)者。

(五)主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認為其工作不稱職者。

第十四條違反以上規定的人員於被處罰的次月進入c檔。進入c檔的時限為6至12個月,具體時間由公司績效考核辦公室確定。

第十五條進入c檔且享受年薪的領導幹部,從進入c檔當月起,其基本年薪下減20%。

第十六條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人考核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崗位效益工資直接進入c檔。

(一)採掘工人出勤不足200天;井下輔助工人出勤不足210天;地面工人出勤不足225天;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出勤不足240天者。

(二)採掘工人累計曠工超過15天者;井下輔助工人累計曠工超過7天者;地面工人累計曠工超過3天者;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出現曠工者。

(三)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造成重大**事故的直接責任者。

(四)考核期內累計嚴重違章受處罰三次以上者。

(五)受行政記大過(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六)工作失職給企業造成2萬元及以上經濟損失的主要責任者。

(七)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正在受審查或等待處理者。

以上出勤天數包括符合計畫生育政策的產假、醫療期未滿的工傷假、探親假、婚喪假。

第十七條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在考核期內職務晉公升,從職務晉公升次月起,按新聘任職務(崗別)對應崗位效益工資b檔執行;考核期內降職低聘或調整工作崗位,從次月起按新聘任職務(崗別)崗位效益工資b檔執行。

第十八條公司以外調入的職工,凡2023年1月1日前參加工作的,在確定基礎工資時,對2023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按工齡工資計算對照標準確定基礎工資。崗位效益工資標準按新分配崗位,實行易崗易薪對應執行。

第十九條工人調動,由一般工種調整分配為技術工種的,一律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內崗位效益工資按新調整工種(崗別)c檔執行。試用期滿後按新調整的工種(崗別)b檔執行。

第二十條凡連續兩年被評為試用職工的人員,對現工作崗位要予以調整。

第五章考核的組織

第二十一條年度考核工作是一項嚴肅認真的工作,必須加強領導。各單位考核工作要結合本單位實際,成立考核領導小組,要有1名主管領導負責,考核領導小組由人力資源、組織、紀檢、工會及職工代表組成。各部門、區隊(車間)要相應成立考核小組。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區隊(車間)考核小組要及時收集整理本單位職工平時、月、季及半年考核記錄,取得量化考核第一手資料。

第二十三條年度考核統計情況由單位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並歸檔。考核結束後,要對年度考核結果進行認真分析,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力求做到公正、公平、公開、合理,並將考核結果及時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四條要堅持雙向反饋監督體系,考核結束後各部門、區隊(車間)、機關各部室,要將考核結果告知被考核者,保證考核渠道暢通。

第二十五條申訴渠道

公司職工如對考評結果有異議,可直接向公司董事長辦公室投訴或反映。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制定、執行與修訂,解釋權屬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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