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與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2021-06-07 23:14:47 字數 2076 閱讀 2324

1、 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級劃分、消防設施等程式,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2、 範圍:適用於集團防火防爆管理

3、 責任者:各部門、各車間

4、 程式:

4.1一般要求:

4.1.1 應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維修、建設等工作的需要,經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廠安全部門登記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固定動火區以外一律為禁火區。

4.1.2 禁止產生明火的機動車輛進入罐區﹑廠區內、易燃物質儲罐等有火災**危險的場所,進入時必須加阻火器。

4.1.3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發可燃蒸氣的液體擦洗裝置、工具及衣服等。

4.1.4 易燃、易爆物品應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現場禁止堆放油布、油棉絲紗或其它易燃物品。

4.1.5 使用搬運危險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搬運鐵質物品時,不准拋擲,拖拉或滾動。

4.1.6 在帶有易燃易爆物質(殘渣、殘液和餘氣)的裝置、管道、容器上工作時,禁止使用鐵質工具,應使用銅質等不產生火花的工具。

若必須用鐵質工具,則需在工具接觸面上塗以黃油,或採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 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甲乙類生產所用裝置、管道的保溫層,應採用非燃燒的材料,並應防止可燃液體滲入保溫層。高溫裝置、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溫。

4.1.8 必須加強火源管理。廠區內焊割動火工作,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動火制度」的規定。

4.1.9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與高溫物體接觸或靠近,高溫工件禁止帶入防火防爆區,不准在高溫裝置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體。

4.1.10 危險物品倉庫、氣櫃。

主配電裝置、高大建築物和高大裝置等必須裝設避雷裝置,每年雨季前必須對裝置檢查試驗一次。避雷裝置單獨設定時,其接地電阻不得大於10歐姆;如與電氣裝置共用,接地電阻不大於4歐姆。管道法蘭之間電阻不大於0.

3歐姆。

4.1.11 廠區內未經批准,不准隨意搭設臨時工棚和其它建築物。

4.1.12生產廠房、建築物、構築物應符合本地區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加固。

4.1.13 裝置檢修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檢修制度」。

4.1.14 消防機構必須健全,消防器材的設定必須按規定配備齊全。

廠區內的一切消防設施或器材未經許可(非火災情況下)不准動用。消防道路必須保持暢通無阻,占用道路,必須經企管部、生產部批准。

4.1.15 廠內所有職工必須分批輪流進行消防知識教育,掌握滅火知識,並會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4.1.16禁止使用氧氣代替空氣對裝置、管道充壓、保壓、試壓、置換或吹掃。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裝置、管道、井下等場所輸送氧氣。

4.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4.2.1防爆洩壓。

4.2.1.1所有放空管均應引至室外,並高出廠房建築物、構築物2公尺以上。若設在露天裝置區內的放空管,應高於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裝置2公尺以上。

4.2.1.2 可燃氣體的放空管,應設定安全水封或阻火器;應有向管內加氮氣或蒸汽的措施,同時應有良好的靜電接地設施。放空管應在避雷設施的保護範圍內。

4.2.1.3 安全閥的安裝、使用、維護和管理按照安全閥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4.2.3防火措施。

4.2.3.1在工序之間,各裝置的進出口管道應設定切斷閥或安全水封。主要裝置上應設單獨放空管。

4.2.3.2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裝置,管道系統,應有惰性氣體置換的設施。惰性氣體可與滅火設施共用。

4.3消防設施。

4.3.1 廠內的消防設施,應根據工廠規模、火災危險性及鄰近有關單位的消防協作條件等綜合考慮。

4.3.2 室外消火栓,應根據需要沿道路設定,且宜靠近路邊;地下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誌。

4.3.3 除全廠性消防設施外,還應在生產裝置,變配電室,倉庫等場所,設定一定數量的滅火器、砂等。

4.3.4滅火器設定的種類、數量、應根據場所的火災危險性、占地面積及有無消防設施等情況考慮。

4.4.5 必須加強對消防器材的維護管理。

消防器材應放在明顯便於拿取的地方。滅火器放置的地點應當乾燥,遠離熱源,不受高溫輻射、陽光曝曬、溫度適宜,不受化學物質侵蝕,周圍不得有障礙物。

4.4.6 嚴格執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即定人員維護、定點存放、定期檢查,保證消防器材經常處於良好、有效的狀態。

用過的或失效的滅火器材應及時充裝或更換,空瓶不得放於生產、施工現場,不得與實瓶混放。

防火與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 主要措施 等級劃分 消防設施等程式,防止火災 事故發生 2 範圍 適用於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 責任者 各部 各車間 4 程式 4.1一般要求 4.1.1 應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 維修 建設等工作的需要,經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廠安全部門登記審批劃定 固定動火區 固定動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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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了強化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火災 等不安全事故發生,建立防火防爆一般 要求 特制定本規定。2 範圍 適用於公司防火防爆管理。3 責任者 生產部 4 生產部應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 維修 建設等工作的需要,由部門責任人提出申請,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劃分動火區,禁火區。5 禁火區禁止穿帶釘或鐵掌的鞋子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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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 主要措施 等級劃分 消防設施等程式,防止火災 事故發生 2 範圍 適用於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 責任者 各部 各車間 4 程式 4.1一般要求 4.1.1 應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 維修 建設等工作的需要,經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廠安全部門登記審批劃定 固定動火區 固定動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