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防護用品 具 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2021-06-12 07:31:27 字數 1085 閱讀 1738

1目的為保證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預防職業病發生,保護勞動者的健康,使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病危害進行相應的防護用品配備,加強員工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內各部門、車間。

3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生產部。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相關部門:各部門、車間。為本制度的執行部門。

4內容與要求

4.1在生產過程中,因化學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產生的有害因素和勞動過程中及作業現場的安全衛生設施不良產生危害因素,均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4.1.1免費為生產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並不以貨幣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具體執行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規定》。

4.1.2員工在廠內調動工作時,其享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可隨身轉帶。工種變化的勞動防護用品(除特殊工種外),安全生產部有權作出相應調整。

4.1.3員工因特種作業確需配置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須經生產技術科與安全生產部共同認定後配置或借用。

4.1.4凡作業環境會對從業人員產生危害的崗位按照標準規定發放保健品。

4.1.5凡在作業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護人體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防護面罩、過濾式面具、空氣呼吸器、防護眼鏡、耳塞、防毒口罩、特種手套、防護服、絕緣手套、絕緣膠靴、絕緣墊等均屬防護器具,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4.2勞動防護用品由專人採購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按規定入庫,發放給使用人員,填寫《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登記臺帳》,由公司安委會監督、檢查發放情況。

4.3勞動防護用具(品)的使用

4.3.1員工進入生產裝置或施工作業現場,必須按照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否則按照違章處罰。

4.3.2各車間對特種型防護用品如: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等要建立臺帳,常用的防護用品應存放在公眾易於取用場所,做到防潮、防高溫、防銳器損壞。

4.3.3對使用方法比較複雜的防護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須認真研讀使用說明,正確掌握其使用方法。

4.3.4對因工作原因造成損壞的特種型防護用品,由生產技術科審批,更換。對非因工造成勞動防護用品損失的按原價賠償。

4.4違反本管理規定,按《綜合管理考核辦法》考核,作綜合管理考核情況表記錄。

勞動防護用品 具 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一 目的和範圍 加強對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保證所採購的勞動防護用品 具 和保健品的質量,防止因質量不好而發生安全事故,保障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採購的所有勞動防護用品 具 和保健品。二 編制依據 依據 安全生產法 職業病防治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危...

28 勞動防護用品 具 和保健品管理

1.目的 為了保護勞動者健康,特編制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制度。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3.職責 3.1 生產部是本制度的主管部門,負責本制度編制,修訂和組織實施。3.2 綜合部負責勞動防護用品採購與驗收。4.工作程式 4.1個人發放標準 生產部從業人員接觸危害的種類 強度,編制從業...

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為保證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預防職業病發生,保護勞動者的健康,使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病危害進行相應的防護用品配備,加強員工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 在生產過程中,因化學因素 物理因素 生物因素而產生的有害因素和勞動過程中及作業現場的安全衛生設施不良產生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