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特殊藥品管理制度

2021-06-13 07:06:35 字數 1176 閱讀 8749

1. 特殊藥品指***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其使用管理按《麻醉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及其他實施細則嚴格執行。由專人負責特殊藥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2. 根據醫院醫療需要合理購進麻醉、精神藥品,購買特殊藥品應兩人採購,付款應當採用銀行轉賬的方式,嚴禁現金採購。藥品入庫必須貨到即驗,至少雙人開箱驗收清點到最小包裝並採用專簿按規定內容記錄,驗收記錄雙人簽字,進出庫的特殊藥品建立專用賬冊。

3. 經培訓、考核合格後的執業醫師方有處方資格,並使用專用處方。處方儲存三年備查;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儲存兩年備查,並做好逐日消耗記錄

4. 醫師應當按照衛生部制定的麻醉和精神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開具麻醉、精神藥品處方。

5. 門(急)診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長期使用***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首診醫師應當親自診察患者,建立相應的病歷,病歷由醫療機構保管,要求其簽署《知情同意書》,病歷中應當留存有關材料影印件(三個月內二級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患者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檔案、為患者代辦人員身份證明檔案),每3月複診或者隨診一次。

6. 除需長期使用門(急)診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再次調配特殊藥品是,應當要求患者將原批號的空安瓿交回,並記錄數量。院內調配使用應**空安瓿核對批號和數量,並作記錄。

**的安瓿由專人負責計數銷毀。

7. 除門(急)診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品注射劑僅限醫療機構內使用。

8. 為門診患者開具的***品注射劑,每張處方為一次常用量;其他劑型每張處方不得超過3日常用量。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每張處方為一次常用量。

第二類精神藥品一般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常用量,對於慢性病或者特殊情況的患者,處方用量可以適當延長,醫師應當註明理由。

9. 為門(急)診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開具的***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3日常用量;其他劑型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常用量。

10. 為住院患者開具的***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應當逐日開具,每張處方為1次常用量。

11. 處方的調配人、核對人應當仔細核對處方,處方簽名並按規定內容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處方拒絕發藥。

12. 發現下列情況,應當立即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1) 在儲存、保管過程中發生***品、第一類精神藥品丟失或者被盜、被搶。

(2) 發現騙取或者冒領麻醉=第一類精神藥品的

13.特殊藥品實行專人保管、專櫃加鎖、專用處方、專用賬冊、賬冊登記。

特殊藥品管理制度

1 特殊管理藥品是指 品 精神藥品 醫療用毒性藥品和放射性藥品。依照 藥品管理法 及相應管理辦法,對這些藥品實行特殊管理。2 購用精神藥品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藥品的管理由藥劑科負責。特殊藥品的採購和保管應由專人負責。3 特殊藥品的採購應做好年度計畫,按規定逐級申報,經衛生局批准後,到指定醫藥公司...

特殊藥品管理制度

1.目的 特殊管理藥品,嚴格按國家有關管理規定執行。2.適用範圍 毒性藥品 二類精神藥品。3.職責 採購部負責藥品採購,質量管理部負責藥品的驗收 養護,儲運部負責特殊藥品的在庫保管。4.工作內容 4.1毒性藥品 4.1.1毒性藥品的經營必須按國家 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 的規定執行,並做好 和管理工...

特殊藥品管理制度

1 特殊管理藥品是指 品 精神藥品 醫療用毒性藥品和放射性藥品。依照 藥品管理法 及相應管理辦法,對這些藥品實行特殊管理。2 購用精神藥品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藥品的管理由藥劑科負責。特殊藥品的採購和保管應由專人負責。3 特殊藥品的採購應做好年度計畫,按規定逐級申報,經衛生局批准後,到指定醫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