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行為責任追究制度

2021-06-16 01:55:06 字數 1606 閱讀 8644

一、對方失信違法行為可能表現形式: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公司利益的

2、以虛假的擔保訂立合同,騙取公司貨物及財產的

3、物資採購中,對方提供的物資不符合質量要求的

4、產品銷售中,對方不按約定支付貨款的

5、對方違約後,不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的

6、有證據證明,對方在經營過程中有下列情形的: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信譽

(4)可能喪失履行合同及債務的能力

7、其他的失信違約行為

二、對對方失信違法行為可以採取的措施

對於對方的失信違約行為,可根據具體的情況,酌情採取下列措施

1、取消賒賬條件,並要求對方提供必要的擔保

2、按照合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沒收定金

3、中止合同的履行,停止供貨資格

4、訴諸法律等其他措施公司內部發生失信違法行為的追究

三、公司內部發生失信違法行為的可能表現形式

1、個人擅自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合同並違約或騙取款物的

2、委託**人超越委託許可權簽訂合同並違約造成公司損失的

3、委託**人與對方勾結,共同騙取公司款物的

4、提供給對方產品合格率未達標的

5、拖欠對方貨款的

6、其他失信違法行為行為

四、對公司內部發生失信違法行為的糾正措施

1、對於公司內部發生失信違法行為及時書面告知對方,並說明理由

2、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對方損失的擴大,並依法賠償對方損失

3、撤消過錯當事人的職務或開除,並賠償公司的損失

4、依法追究過錯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失信違法行為導致的合同糾紛處理

五、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發生合同糾紛,必須及時處理和解決,避免損失的擴大。處理合同的糾紛,應該注意一下幾點:

1、合同承辦部門、人員應立即報告分管領導或法定代表人,並通報信用(合同)管理機構,提供必要的材料

2、為解決合同糾紛所採取的各項措施,必須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和期間內進行

3、合同糾紛發生後,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合同承辦部門、人員應配合好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參加仲裁或訴訟

4、發現對方當事人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等犯罪活動時,應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並向公安機關報案

5、合同發生糾紛後,需要委託**人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的,應當及時委託有資質的**人參與處理糾紛

6、解決合同糾紛的申請書、起訴書、答辯書、協議書、調解書、仲裁書、裁定書、判決書的副本或正本影印件,自發出或收到之起十日內,由承辦人送交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備案

7、在處理合同糾紛過程中,對於可能因對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應當及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8、合同糾紛發生後,應當依法採取一切措施,積極收集、整理有關證據。在證據滅失或者難以取得的情況下,應當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9、向法院提供原始證據時,必須先行複製,並請求法院的承辦人員出具證據收執

10、在涉及合同糾紛的訴訟或非訴訟活動中,行使可能引起公司資產流失的處分權時,應當報請有關部門、公司批准失信違法責任追究具體措施的確定

六、追究措施的具體實施由信用(合同)管理機構會同相關人員研究後報公司領導確定,具體的應該遵循以最小的措施成本挽回和補救最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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