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辭職制度

2021-06-18 15:10:04 字數 1564 閱讀 6197

——阿鋒製作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勞動紀律,維護人才正常流動秩序,保證生產正常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權辭退而不做任何補償

1、 試用期內被證明所報入職資料與實際不符,不符合公司錄用條件,不能勝任工作的;

2、 正式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的規章制度;

3、 觸犯國家、行業、地區法律法規,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

第四條員工個人原因辭職情況處理

1、 員工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須提前乙個月以書面通知的方式,經部門經理審批,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主管副總簽字後可辦理離職手續;

2、 員工因個人原因辭職,公司將停止其自離職日起的一切待遇及福利(包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檔案管理費等);

3、 除特殊情況外,員工工資、獎金只計發到離職日。

第五條擅自離崗:

1、 員工未經書面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7天或以上的行為,或辭職、辭退未在規定時間內辦完離職手續者,視為擅自離崗。

2、 員工擅自離崗後,其所在部門必須在確認員工擅自離崗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人力資源部。對於擅自離崗員工,公司將按該員工嚴重違反勞動合同和公司制度情況嚴肅處理,凍結其相關結算手續的辦理,同時公司視損害情況採取相應措施追究其責任。

第六條員工離職時,應履行下列手續

1、 移交承擔的工作、合同、重要檔案、商業秘密、技術資料等;

2、 結清欠款和預借款;

3、 經簽字確認的工作移交清單;

4、 退還工卡,《員工手冊》、固定資產和其他公司財物;

5、 對特定崗位人員(如管理層、重要技術、核心業務、財務等)離職,應遵循《勞動合同》中第九條保密義務相關規定,必要時,公司應進行離職審計。

第七條離職手續未清而擅自離崗者,公司扣發當月工資、獎金,有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責任。

第八條辭退

1、 辭退指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2、 出現以下情況,屬於公司辭退人員者,公司給予結算工資。

1) 試用期內,經公司考核不合格者;

2) 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和調崗後仍不能勝任者;

3) 公司進行整理期間,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生產淡季確需裁員者;

第九條開除

1、 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予以開除,所以薪資不予結算,情節嚴重者,賠償公司損失,並移交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 盜竊公司或其它員工財物者 ;

3、 對同事或上司威脅、暴行或公然侮辱他人人格之行為者;

4、 品行不端,利用職務之便竊取公司商業機密或洩露公司機密,嚴重損害公司信譽利益者;

5、 偽造公司印信或冒充上級主管簽名擅用公司名義者;

6、 在公司內聚賭、拉幫結派、打架鬥毆情節嚴重者;

7、 故意損壞公司裝置、設施、原材料、產品或其它公物及重要檔案資料者;

8、 不服從管理、散布謠言、消極怠工或罷工者;

9、 行賄**、營私舞弊、挪用**、**公司財物者;

10、 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受到法律制裁者。

附辭職申請表:

辭職申請表

編號:雖然您已申請辭職,但公司希望您能認真填寫此表,使公司管理水平得到提公升。

員工辭退辭職制度

一 定義 1 辭職 公司員工根據個人意願或因勞動合同期滿不願意續簽合同而辭去工作的行為。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乙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研究同意後,方可辦理辭職手續。2 辭退 公司根據相關的規章制度 管理規定或聘用協議,事先不必徵得員工同意而單方面決定終止與員工的聘用關係的行為,包括結束試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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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為合理配置人力資源,保證員工的基本素質,進一步規範公司員工招聘錄用 辭退辭職制度,完善人員流動手續,特制定本制度。二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以及應聘我公司崗位的其他人員。三 部門職責 1 人事行政部門本著 任人唯賢,量才錄用 的用人原則,依據公平 平等 競爭的標準,招聘錄用 辭...

員工辭職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人員相對穩定 維護正常人才流動秩序,規範全公司員工離 辭職管理,保證公司員工勞動合同的有效執行,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1.辭職 1 辭職指個人因某些特殊原因,不能在公司再從事該項工作或擔任某一職位者。2 新聘員工在試用期內申請辭職的,除經領導特批外,一般須提前3天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