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一、控制目標
(一)保護貨幣資金的安全、合理性、流動性;
(二)提高貨幣資金的使用效率;
(三)規範收付款業務程式;
二、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涉及貨幣資金的業務。這裡所稱資金,是指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具體包括公司業務資金、融資資金、個人借款資金、往來資金的管理。
三、需關注的風險
(一)資金管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可能遭受外部處罰、經濟損失和信譽損失。
(二)資金管理未經適當審批或超越授權審批,可能因重大差錯、舞弊、欺詐而導致損失。
(三)銀行賬戶的開立、審批、使用、核對和清理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可能導致受到處罰造成資金損失。
(四)資金記錄不準確、不完整,可能造成賬實不符或導致財務報表資訊失真。
(五)有關票據的遺失、變造、偽造、被盜用以及非法使用印章,可能導致資產損失、法律訴訟或信用損失。
(六)籌資與發展戰略嚴重背離,企業盲目擴張,引發流動性不足,可能導致資金鏈條斷裂。
(七)投資決策失誤或資金配置不合理可能導致投資損失或效益低下;資金無法收回或支付,可能導致企業陷入財務困境或債務危機。
第二章職責分工與授權批准
四、崗位分工及內部牽制
(一)錢賬分管;
(二)收付款申請人、執行人與批准人分離
(三)資金的保管、記錄與盤點清查分離。
(四)會計記錄、出納、審核崗位分離,不由一人辦理收付款業務的全過程;
(五)出納人員不兼任審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六)資金的會計記錄與審計監督分離。
(七)公司對辦理資金業務的財務人員實行定期崗位輪換。
五、資金管理控制崗位職責
六、經辦貨幣資金業務人員的素質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具有符合業務要求的業務水平;
(三)符合公司規定的崗位規範要求。
七、授權批准
(一)授權方式
1、公司對董事會的授權由公司章程規定和股東大會決定;
2、公司對董事長和總經理的授權,由公司董事會決定;
3、公司總經理對各其他人員的授權,由公司以檔案的方式明確。
(二)審批許可權
1、公司章程中規定應由股東大會、董事會審批的事項由股東大會、董事會審批。
2、公司日常生產資金運作經總經理、財務總監、財務主管、用款部門負責人逐級審核批准。
(三)批准和越權批准處理
1、審批人在授權範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許可權;
2、經辦人在職責範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准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
3、對於審批人超越授權範圍審批的貨幣資金業務,經辦人有權拒絕辦理,抵制無效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報告。任何人不得擅自調動、使用資金;
4、公司的各項資金的收支必須以預算、經審批的計畫單為依據。超預算、超審批範圍的應重新辦理手續後執行。
(四)收款業務控制要求
(五)付款業務控制要求:
第三章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控制
八、 現金管理
(一)現金收取範圍:
1、銷售的零星貨款
2、公司員工或外單位結算費用後補交的餘額款;
3、不能通過銀行結算的經濟往來收入;
4、暫收款項及其他收入。
(二)現金支付範圍:
1、員工工資、獎金、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
3、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4、向個人收購物資的價款支出;
5、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6、結算起點(1000 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7、確實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凡不符合上述現金支付範圍的支出,均通過銀行辦理結算。
(三)現金保管:
1、公司的現金只能由出納員負責經管;
2、公司現金出納和保管的場所,未經批准不得進入;
3、由基本戶開戶銀行核定現金庫存限額,每日的現金餘額不得超過核定的庫存限額,超過部分,及時解交銀行;
4、出納保險櫃內,只准存放公司的現金、有價**、支票等,不能存放個人和外單位現金(不包括押金)或其他物品;
6、出納保險櫃的鑰匙和密碼只能由出納員掌管,不得將鑰匙隨意亂放,不得把密碼告訴他人;
7、出納員離開出納場所,必須在離開前,將現金、支票、印鑑等放入保險櫃並鎖好;
8、出納人員變更,新的出納員必須及時變更保險櫃密碼;
9、公司向銀行提取現金時,必須有兩人同行或派車辦理;
10、出納每天對現金進行盤點,並保證賬實相符,財務部門主管每月對出納的現金進行抽點。
(四)現金結算:
1、出納員辦理現金付出業務,必須以經過審核的會計憑證作為付款依據,未經審核的憑證,出納有權拒付;
2、對於違反財經政策、法規及手續不全的收支有權拒收、拒付;
3、對於發票有塗改現象的一律不予受理;
4、現金結算只能在公司規定的收支範圍內辦理,企業之間的經濟往來均須通過銀行轉賬結算;
5、發現偽造變造憑證、虛報冒領款項,應及時書面報告財務總監;
6、及時,正確記錄現金收付業務,做到現金賬日清月結,賬實相符;
7、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出納及公司其他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①挪用現金;
②白條抵庫;
③坐支現金;
④借用外單位賬戶套取現金;
⑤保留賬外**;
⑥**私存;
⑦設立小金庫;
⑧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九、銀行存款管理
(一)賬戶開設和終止
1、公司統一由財務部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一般存款賬戶,並只能開設乙個基本存款賬戶;
2、公司需要開設賬戶及選擇銀行開設賬戶,由財務部提出申請,報財務總監批准;
3、公司已開設的銀行賬戶需要終止時,由財務部提出申請,報財務總監批准;
(二)結算紀律:
1、銀行賬戶由出納管理;
2、除按規定可用現金結算外的經濟業務,均採用銀行轉賬結算;
3、銀行結算票據如支票、匯票等由出納統一簽發和保管,簽發支票須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大小金額及簽發日期等,加蓋銀行預留印章後生效,付款用途必須真實填寫;
4、辦理銀行結算業務必須遵守銀行規定,正確採用各種結算方式,結算憑證的附件必須齊全並符合規定;
5、及時正確辦理銀行收付款結算業務;
6、不得利用銀行賬戶代替其他單位和個人辦理收付款事項,不得租賃或轉讓銀行存款賬戶,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
7、對於違反財經政策、法規、公司規定及手續不完善的收支拒絕辦理;
8、出納每月定期與銀行核對賬目,發現差錯及時更正。每月由出納取得銀行對賬單,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未達賬項由出納督促經辦人及時處理。
10、公司通過網上交易、電子支付方式辦理的資金收付業務,不能因支付方式的改變而隨意簡化、變更支付貨幣資金所必需的授權批准程式。
第四章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
十、票據管理
財務部負責與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具體控制要求如下:
(一)結算票據的購買、保管由出納負責,空白票據和未到期的票據必須存入保險櫃;
(二)購買或接受票據後,立即登記票據登記簿;
(三)業務部門接到票據應立即將票據解送銀行或移交出納;
(四)票據貼現或到期兌現後,以及簽發票據,出納應在票據登記簿內逐筆註明或登出;
(五) 出納必須每天對票據登記簿進行清理核對,保證票據在有效期內或到期日能正常兌現;
(六) 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的接受、背書轉讓、換新、簽發必須經財務總監批准,貼現必須經過總經理批准或由總經理授權財務總監審批;
(七)票據的簽發,背書轉讓須嚴格按銀行規定辦理;
(八)財務部設立專門的賬薄對票據的轉交進行登記;對收取的重要票據,應留有影印件並妥善保管;不得跳號開具票據。
(九)票據被拒絕承兌、拒絕付款,出納必須立即查明原因並在第一時間報告財務部部長,並通知業務經辦人,採取相應補救措施;
(十)公司因填寫、開具失誤或者其他原因導致作廢的法定票據,予以儲存,不得隨意處置或銷毀。對超過法定保管期限、可以銷毀的票據,經財務總監審核批准後進行銷毀,在銷毀清冊上登記並由授權的財務人員監銷。
(十一)票據發生丟失,丟失人應立即向財務部報告,財務主管應立即派出納辦理掛失止付手續。
十一、銀行印章管理
銀行印章至少須有以下二枚:
(一)公司財務專用章;
(二)公司法人代表人名章(或總經理人名章);
十二、銀行印章保管:
(一)出納保管財務專用章;
資金控制制度
第一條目的及依據 為提高本公司經營績效暨配合財務部統籌及靈活運用資金,以充分發揮其經 濟效用,各單位除應按年編制年度資金預算外,並應逐月編列資金預計表,以便 達成資金運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資金範圍 本辦法所稱資金,係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隨時可變現的有價 而言。為定期編表計算及收支運用...
貨幣資金控制制度
洛陽雙瑞橡塑科技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公司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合理有效的使用貨幣資金,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貨幣資金是指公司所擁有的現金 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第三條建立貨幣資金控制制度的目標 在於實現公司貨幣資金的開支的合法 合理和貨幣資金 的安全可靠,防止 舞弊行為,保證會計資...
資金控制規章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提高本公司經營績效及統籌與靈活運用資金,以充分發揮其經營效用,除應按年編制年度資金預算外,並應逐月編列資金預計表,以便達成資金運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資金範圍 本辦法所稱資金係指庫存現金 銀行存款。第三條作業期間 一 資料提供部門,除應於年度經營計畫書編訂時,提送年度資金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