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借還制度

2022-01-12 04:29:55 字數 458 閱讀 6011

1、所有教學儀器及物品均應放在相應科室內, 由專人進行管理,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得隨意拿出

2、教學儀器和工具專供教學使用,不得借給私人使用,學校其他部門借用,應按規定辦理借用手續。原則上誰借用誰負責。

3、教學儀器和物品是學校固定資產,不得任意拆卸或改制,需要拆卸或改制的,應按照儀器管理許可權,報請有關部門批准。

4、對違章使用儀器或物品造成損壞者,應追究責任並酌情處罰。

5、外單位借用儀器或物品,要持單位介紹信,註明借用物品的品名、規格、數量和歸還日期,經單位領導批准後方可出借,精密貴重儀器,一律不得出借,借出儀器,如有損壞、 丟失,一律賠償。

6、學校領導應組織有關人員,每學期對教學儀器的賬目及使用情況進行一次清查,發現丟失、損壞、帳物不符等情況,應分析原因,追究責任,做出妥善處理。

7、每學期終了前,凡借出儀器、物品,應一律收回以便檢修。

8、教工調離學校時,應將借儀器、物品,全部歸還。

電教裝置借還制度

一 所有電教裝置 電教教材原則上只供本校教師在開展電化教學 電教研究 電教第二課堂中使用,禁止擅自用於非教學活動,更不允許個人占用。不得外借,如確需外借,須經校長批准並簽字後方可借出。二 使用前,要仔細閱讀裝置使用說明書,了解裝置效能,熟練掌握操作方法。三 使用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並認真填寫使用...

電教器材使用借還制度

1 較貴重的裝置由電教室專人負責保管使用,不准外借,非管理人員不得隨意動用。2 教師借用一般的電教器材,經管理人員同意,辦理借用手續後,方可帶出。3 在使用裝置前,應了解裝置的效能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等,不得盲目亂動,以免損壞。4 電教器材借出使用中,由借用人員負責保管,不得將電教器材挪作私用,不得...

教學儀器使用借還制度

1.每學期初任課教師填寫演示和分組實驗安排表,並交實驗教師。2.實驗前,任課教師應將所需要的實驗儀器 材料 藥品通知單 演示通知單提前三天填寫,分組實驗通知單提前一周填寫 交實驗教師。3.實驗教師按通知單準備好儀器 藥品,並預先實驗,確保其效能良好。借出時向教師介紹儀器 藥品效能,使用方法,並由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