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管線安裝標準

2022-04-03 02:42:25 字數 3030 閱讀 3456

一、風、水管路安裝標準:

1、巖巷風、水管路安裝標準:

1.1井下所有風、水管路必須進行吊掛,臨時管路必須採用附圖1型管子掛鉤進行吊掛固定,永久管路按照設計技術要求進行安裝。

1.2管子掛鉤必須由礦機修廠統一加工,任何單位不得私自加工與圖紙不符的管子掛鉤,機修廠要依據圖紙嚴格控制加工尺寸和焊接質量,不合格的掛鉤任何單位可拒絕領用。

1.3掛鉤吊孔高度以巷道腰線為準,允許誤差±50mm;水平間距為5m,允許誤差±100mm。 吊孔固定錨桿埋入深度不小於200mm,若由於巷道變形,錨桿必須重新加工,確保掛鉤外露部分平直,允許誤差±30mm。

1.4吊掛點必須牢固可靠,有足夠的承載能力,管路敷設過程中要嚴格按照風管上、水管下的原則進行安裝。

1.5當巷道有規律的拐彎時(工作面車場、巷道拐彎等)管路必須按照巷道拐彎的弧線進行彎曲,嚴禁出現急彎或死彎。當管路在巷道敷設通過躲避硐口時,要求其沿躲避硐的腰線水平進行敷設,不得在硐口做橫跨過橋或直過。

當管路橫跨巷道時,必須採用標準90°彎頭製作橫跨過橋,過橋水平線與巷道中心線成垂直90°關係,不得出現偏移或斜交等現象;若風水管路同時需要製作橫跨過橋,兩者間距為300mm。

1.6臨時風水管路與固定風水管路並接時均採用鋼管連線,彎頭製配美觀並配套與管路直徑、壓力等相配套的閘閥,閘閥手柄朝向合理。

1.7敷設的風、水管路採用th52-01防腐塗料進行防腐處理。水管刷綠色防腐漆,風管刷黃色防腐漆,快速接頭刷紅色防鏽漆,管子掛鉤刷灰色防鏽漆。刷漆要均勻,色澤一致且無流淌現象。

1.8風、水管路均要進行編號,風管編號「f」開頭,如名稱:「供風管路f001 」,水管編號「s」開頭,如名稱:

「供水管路s001 」。編號間隔50m,風水管路編號上、下對照。要求編號統一採用白色字型,字型大小高度為40mm,箭頭方向與流向相同。

1.8風水管路溝通後嚴禁有漏風、漏水現象。

2、煤巷臨時風、水管路安裝標準:

2.1煤巷內的風、水管路必須整齊吊掛,且要求沿採煤工作面非回採幫進行布置安裝。煤巷是指:採煤工作面的軌、皮順槽等。

2.2煤巷內的風、水管路採用雙股8#鋼絲進行附助吊掛,鋼絲吊點為巷幫固定的錨桿固定螺絲上,要求將錨桿固定螺絲上再安裝乙個閉帽,將鋼絲夾在兩個螺母之間,並將鋼絲固定牢固。

2.3風水管路之間採用雙股8#鋼絲進行固定,兩者間距為300mm,風管下平面距底板1.2m,鋼絲調點間距為5m,並遵循風管上、水管下的原則進行吊掛。

2.4要將固定風、水管路的雙股8#鋼絲在風水管路間進行打「麻花」扭勁4圈,扭勁後的撬槓預留圈位距風水管路之間中心位置。風管上部與吊孔間的鋼絲打「麻花」扭勁不少於4圈,扭勁後的撬槓預留圈位距風管平面為200mm。

(在風、水管路之間的鋼絲進行打「麻花」時,為防止管路間距變形,可在兩者之間預先安裝乙個確保間距的管路「模具」具體圖紙間附圖2。)風水管路固定好後,鋼絲咬合接頭長度不得30mm,且必須統一朝向煤壁,防止掛傷工作人員。

2.5其餘要求同巖巷的風、水管路安裝標準。

二、工作面排水管路的敷設

1、排水管路的管徑必須按設計要求進行敷設。

2、管路沿底板敷設時,應用墊木墊起,不得接觸底板。相鄰兩個木墊的間距為5m;採用吊掛方式敷設時,吊掛高度距底板不小於0.3m,吊掛點及吊鉤等必須牢固可靠,有足夠的承載能力。

3、管路吊掛應盡可能同電纜分別吊掛在巷道的兩側,必須吊掛在同一側時,應吊掛在電纜的下方300mm以下。

4、排水管路敷設總體趨勢為上排時,應在巷道(管路)相對較低處,在排水管路上安裝排汙三通合閘閥,便於管路的定期清洗。

5、排水管路雖不要求統一進行刷漆防腐處理,當排水管路超過1趟時,必須對管路進行編號,且於排水幫浦配套。

6、排水管路刷藍色防鏽漆,對排水管路進行編號,編號與幫浦、控制開關要配套,排水管路編號以「p」開頭,如名稱:「供風管路p1-001 」。要求編號統一採用白色字型,編號間隔50m,字型大小高度為40mm,箭頭方向與流向相同。

三、電纜懸掛標準:

1、電纜鉤必須由礦機修廠統一加工,凡是以後新施工的採區軌、皮集中巷,要依據採區工作面布置個數和實際電纜敷設數量,由施工單位必須一次將電纜鉤安裝到位,電纜鉤上、下孔均要固定;順槽(煤巷)電纜鉤可採用電纜掛鉤自身掛鉤與統一高度繃緊的鋼絲繩配套懸掛,要求電纜懸掛要橫平豎直。

2、橡套電纜在軌道運輸大巷(集中巷)安裝懸掛間距1.5公尺,允許誤差±50mm;敷設高度最低電纜鉤孔距巷道腰線0.8m以上,允許誤差±10mm;固定電纜鉤的錨桿埋入深度不小於200mm,允許誤差±10mm。

3、在採掘工作面(順槽)巷道懸掛間距為1.5公尺,允許誤差±100mm;懸掛高度以電纜鉤上吊孔距地板2m為準,允許誤差±50mm;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電纜按設計進行吊掛。

3、電纜鉤圖紙見附件三,各單位依據施工的巷道不同選用不同的電纜鉤圖(統一巷道內的電纜鉤型號必須相同),並委託機修廠加工,機修廠要嚴格按照圖紙尺寸進行加工,否則各使用單位拒絕領用。

4、所有電纜不允許掛在風、水管路上,不得遭受淋水。電纜上嚴禁懸掛任何物件。電纜與壓風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必須敷設在管子上方,並保持0.3m以上的距離。

5、在巷道內通訊、訊號電纜與動力電纜在同一側懸掛時,要按照通訊和訊號電纜在上、電力電纜在下的原則進行懸掛,其間距0.1m;高壓電纜之間,低壓電纜之間間距不小於50mm,高、低壓電纜間距應不小於0.1m。

6、電纜穿過牆壁部分應用套管保護,並採用非燃型材料對穿牆管口進行嚴密封堵,牆壁兩側均要有電纜走向標誌牌。

7、電纜跨越巷道時,應採用與電纜外徑相適應的ω卡式電纜支架進行固定,電纜支架間距為1m,排列整齊、圓滑過渡,嚴禁相互交叉。

8、電纜在軌道大巷(集中巷)懸掛敷設時,各單位應遵循先上後下的順序進行懸掛,避免交叉;從大巷向各自工作面拐彎時,應依據現場巷道情況,順勢進行敷設,多餘電纜不得在大巷內來回進行往返敷設,其它單位電纜應在此巷道口上方平直敷設懸掛。

9、各電纜使用單位應在電纜上每隔200公尺、有分支的地點、接線盒兩端、風門牆壁兩側等處均應懸掛電纜走向標誌牌,回撤時標誌牌同時交回。標誌牌內容包括:電纜型號、規格、編號、長度、電壓等級,用途及維護責任人。

四、其他:

1、機電科、安檢科、生產科、排程室監督執行。

2、機電硐室、軌道大巷內的電纜、管路安裝依據設計圖紙或安裝具體技術要求進行。

3、以前下發的管線標準與該標準相牴觸時,按該標準執行。該標準自下發之日其執行,

2023年6月16日

井下管線安裝標準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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