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合同法確定了競業限制協議應當約定補償金的原則,但是並沒有明確補償金的標準。
2、深圳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的補償費,按月計算不得少於該員工離開企業前最後12個月月平均工資的二分之一。
約定補償費少於上述標準或者沒有約定補償費的,補償費按照該員工離開企業前最後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的二分之一計算。
3、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額具體的補償金額應結合員工在職時的崗位、工資收入、承擔競業限制的期限、範圍等因素確定補償金標準。
4、員工應企業的要求簽訂競業限制協議,自願限制擇業,員工的生活質量不應因此受到影響,這應當作為確定補償費給付標準的基本原則。
5、競業限制案例
6、競業限制條款、競業限制法律規定
7、競業限制期限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
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8、競業限制的範圍
競業限制的範圍由企業與勞動者協商確定。
9、競業限制協議範本
10、如何確定競業限制糾紛案件的案由
深圳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
深圳經濟特區企業技術秘密保護條例 2009年修改 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的補償費,按月計算不得少於該員工離開企業前最後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的二分之一。約定補償費少於上述標準或者沒有約定補償費的,補償費按照該員工離開企業前最後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的二分之一計算。第二十五條競業限制補償費應當在員工離開企...
全國各地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 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 地域 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 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 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
競業限制合同
甲方 企業營業執照碼 乙方 員工身份證號碼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 乙方義務 1.1 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