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備幹部人員培訓管理規定

2022-08-18 20:51:05 字數 3647 閱讀 5043

制定部門:人事部門

原訂日期:2023年5月26日

目錄章頁

別次   第一章總則

1.1 目的

1.2 適用範圍

第二章訓練期間及方式

2.1 職前訓練

2.2 訓練階段

第三章輪班訓練

3.1 輪班訓練計畫之安排及實施

3.2 輪班訓練之考評

3.3 生產管理知識訓練之辦理

第四章基層實務工作訓練

4.1 基層實務工作訓練之安排及實施

4.2 基層實務工作訓練之考評

第五章督導

5.1 輔導員之職責

5.2 訓練員之職責

5.3 訓練助理員之指派

5.4 訓練期間異常之處理

第六章附則

6.1 未依規定安排訓練之處理

6.2 實施及修訂

附表附表一儲備幹部人員培養訓練計畫表

附表二輪班訓練考評表

附表三儲備幹部人員訓練工作報告

附表四基層實務工作訓練考評表

附表五約談記錄表

附件附件一儲備幹部人員基層實務工作內容彙總表..b-1~2

儲備幹部人員培養訓練規定年月日第次修訂

第一章總則

為使儲備幹部人員實際參與輪班生產作業及基層實務工作,

藉以吸取基層工作經驗,磨練意志,養成刻苦耐勞之精神,

並培養將來擔任管理幹部人才,達成適才適所之目標,特訂

定本規定。

儲備幹部人員訓練期間所有訓練計畫之安排、實施、考核以

及督導等,均依本規定辦理。

儲備幹部人員培養訓練規定年月日第次修訂

第二章訓練期間及方式

人事部門於儲備幹部人員報到時,應負責安排其接受短期職前訓練,以介紹本企業之組織型態、經營方針與精神,主要產品用途、特性及製造過程,與一般管理規章制度等為主。

儲備幹部人員訓練期間為一年三個月,分下列兩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新進人員經職前訓練後一律安排至現場參加輪班

生產操作工作,期間為三個月。

第二階段:輪班訓練期滿後依其專長及將來培養方向安排基

層實務工作訓練,期間為一年。

儲備幹部人員培養訓練規定年月日第次修訂

3.1.1 儲備幹部人員於職前訓練後,人事部門安排輪班訓練單位,並實際排定各人在同一車間為原則接受三個月之現場操作訓練,參與輪班生產操作工作或現場基層作業工作。

3.1.2 訓練部門應於儲備幹部人員報到前,填報「儲備幹部人員培養訓練計畫表」 (錶號:p0052701) 之輪班訓練部份,一式

四份,呈核准後,乙份存公司總經辦,乙份給人事部門留存,乙份交訓練部門據以實施,乙份送新進人員了解。

3.1.3 儲備幹部人員於輪班訓練期間每滿乙個月,應即提出一篇「訓

練工作報告」 (第三篇報告應於訓練期滿一周前提出) ,

於呈核後傳閱訓練車間主管及該儲備幹部人員,再由人事部

門統一保管。三個月期滿,全部應繳齊三篇報告。

3.2.1 儲備幹部人員於輪班訓練期滿時,人事部門應會同訓練車間主管參考「儲備幹部人員培養訓練計畫表」、「訓練工作報告」等資料,以座談方式了解其對輪班訓練之體會及工作表現予以考評(錶號:

p0052702)。

3.2.2 考評時,人事部門應查核新進人員是否繳齊三篇報告,未繳齊者不得參加輪班訓練考評,並應延長輪班訓練乙個月。

3.2.3 儲備幹部人員經考評及格者,接續安排「基層實務工作訓練」,

不及格者應予以延長訓練期間或辭退。

各車間於儲備幹部人員輪班訓練期間,得視實際需要安排有關產品製程、質量、用料、原料配方及裝置管理等訓練,以充實其工作所需生產方面之基本知識。

儲備幹部人員培養訓練規定年月日第次修訂

4.1.1人事部門應於儲備幹部人員輪班訓練考評時,與輪班訓練部門之車間主任級主管檢討,以了解儲備幹部人員之性向及專長,安排其基層實務工作訓練部門。

4.1.2 人事部門應於儲備幹部人員經輪班訓練考評後,即應將「儲備幹部人員培養訓練計畫表」送其基層實務工作訓練部門填報訓練計畫,經呈核准後,乙份存公司總經辦,乙份給人事部門留存,乙份交訓練部門據以實施,乙份送新進人員了解。

4.1.2 基層實務工作訓練應依個人專長及將來培養方向,參照「

儲備幹部人員基層實務工作內容彙總表」 (附件一) 所列

專案安排,一年訓練期間以擔任一~二個職務為原則,並

不得派任主管(含)以上級之職務,使其確實接受訓練。

4.1.3 儲備幹部人員於基層實務工作訓練期間每滿三個月,應即提

出一篇「訓練工作報告」(錶號:p0052703)(第四篇報告應於

訓練期滿一周前提出),於呈核後傳閱訓練部門主管及該儲

備幹部人員,再由人事部門統一保管,並影送乙份予訓練部門

留存。一年期滿,全部應繳齊四篇報告。

4.2.1 儲備幹部人員於基層實務工作訓練期滿後,公司人事部門應會同訓練部門車間主管,應針對其基層實務訓練之工作表現予以考評(錶號:

p0052704)。考評時,人事部門應查核新進人員是否繳齊四篇報告,未繳齊者或考評不及格者,應予以延長訓練期間。

4.2.2 儲備幹部人員通過基層實務訓練考評後,爾後若符合擔任主任助理、各科室助理之條件時,得視其工作表現依「晉公升及調任辦法」之規定辦理,並需檢附「訓練工作報告」四篇經呈核准後始得晉公升。

儲備幹部人員培養訓練規定年月日第次修訂

5.1 輔導員之職責

儲備幹部人員之輔導員由訓練部門經理級主管擔任,其職責如下:

訓練工作專案之選定、輔導及內容研討。複核「訓練工作報

告」 (錶號:p0052703),並逐一約談儲備幹部人員,以求深

入了解訓練實施情形,落實輔導效果;約談後並應作成記錄

(錶號:p0052705) 存查。

儲備幹部人員之訓練員由車間主任級主管擔任,其職責如下:

依訓練工作專案安排新進人員輪班生產操作工作或基層實

務工作,並指導其工作上有關問題。

定期 (輪班訓練期間每二周至少一次,基層實務工作訓練

期間每月至少一次) 約談新進人員,以了解實施情形;約

談後並應作成記錄存查。

訓練期間異常事項之處理及反應。

「訓練工作報告」撰寫方式之指導與審核。

訓練部門之儲備幹部人員眾多時,訓練員得視訓練實施情形之

需要,另指派資深之助理級人員擔任訓練助理員,以協助訓練

之實施。

5.4 訓練期間異常之處理

訓練部門主管應確實輔導訓練儲備幹部人員,並隨時注意其工

作表現及適任情形,如新進人員有不適任情形或工作表現不良

,經輔導無效者,應即專案簽報檢討其適任性,並會同公司

人事部門擬定處理對策,不得留待訓練期滿時處理。

儲備幹部人員培養訓練規定年月日第次修訂

第六章附則

6.1.1 各部門對儲備幹部人員之訓練,應依規定給予安排,若未依規定安排,則對部門主管及訓練員處於警告處分並處於五級處理,嚴重者記小過並處於六級處理。

6.1.2如儲備幹部人員因所屬單位工作上之需要或其他因素,無法依規定接受訓練,或幕僚用人部門考量業務性質,需先試用合格後再正式安排輪班訓練者,應呈公司廠長(含)以上級主管核准。

6.2本規定實施之原則

本規定由公司人事部門監督,各部門必須無條件配合並不得干預。否則,以妨礙公司整體戰略處理,嚴重者,予以辭退。

本辦法經呈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儲備幹部人員培養訓練規定年月日第次修訂

儲備幹部人員培養訓練計畫表

錶號:p0002701 規格:a4

興隆幹部儲備規定

遼寧興隆大家庭商業集團 錄用大學畢業生方案 遼寧興隆大家庭商業集團建立於1993年,已在盤錦 瀋陽 營口 大石橋 鐵嶺 朝陽 葫蘆島 新民 調兵山9個城市擁有13家大型商場,總經營面積超55萬平方公尺,年銷售額突破60億元,年納稅2.3億元,員工總數3.1萬餘人。遼寧興隆大家庭商業集團已經成為遼寧省...

監理人員培訓規定

監理人員培訓制度 1 目的和適用範圍 1.1目的 對監理人員進行上崗前和中間培訓,使每個監理人員上崗前和在崗時了解公司管理體系 合同內容 有關法律法規,熟悉標準規範,了解工程專案的工藝特點 要點 難點,掌握監理工作程式和方法,確保監理工作質量。1.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工程監理專案實施過程中監理人...

儲備幹部管理技能培訓

主辦 上海普瑞思管理諮詢 時間 2010年11月3 4日上海 11月6 7日深圳 11月20 21日北京 2500 人 包括授課費 資料費 會務費 證書 午餐等 培訓收益 了解經理的角色定位與使命職責,以做好承上啟下工作 學習和掌握全方位的領導技巧,增進自身領導魅力 學習教練技術與指導部屬技巧,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