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工程施工與人員暫定管理辦法

2022-09-14 07:12:01 字數 3780 閱讀 7759

三、通訊線路施工及驗收規範

光纜線路路由及敷設方式,應以批准的施工圖設計為依據進行路由複測工作。較小的路由變更,由監理、施工人員提出,經建設方同意確定;較大的路由變更,設計單位應至現場與監理、施工協商,建設方批准。

光纜線路路由,在符合大的路由走向前提下,應順公路並與路肩保持適當距離,並盡量取直線;光纜線路路由應選擇地質穩固、地勢平坦的地段。

光纜線路穿越河流,應按設計規定方式過河。

光纜路由複測定位時,應符合當地的建設規劃和地域內文物保護、環境保護的要求。 光纜線路走向,應以局(站)所處地理位置規定:北或東為a端;南或西為b端。

光纜的敷設安裝方法,可根據地段環境、條件,選擇人工或機械敷設;對採用直埋矽芯管時,光纜應採用氣流法敷設方式。

光纜配盤、敷設安裝的重疊和預留長度應符合光纜在接頭處的預留、光纖在接頭盒內的盤留以及現場環境條件決定的接續操作要求,可參照表3.1.3,並視工程實際情況確定。

維護預留按設計要求確定,設計未提出時可根據業主要求確定,一般每500m預留10m。預留光纜的安裝方法一般可採用預留支架盤留或光纜收線儲存盒安裝方式。

光纜重疊和預留參考長度

光纜敷設前應進行合理的配盤。配盤應根據光纜盤長和路由情況考慮,應盡量做到不浪費光纜和減少接頭;配盤應根據路由要求選擇合適的光纜結構、程式;應盡量按出廠盤號順序排列,以減少光纖引數差別所產生的接頭本徵損耗;應盡量避免短段光纜,短端光纜長度一般不少於200m;光纜接頭位置應確保安全和維護等要求。

光纜在各類管材中穿放時,管材的內徑應不小於光纜外徑的1.5倍。光纜敷設安裝後,管口應進行封堵處理。

光纜敷設安裝的最小曲率半徑應符合表3.1.6規定,其中d為光纜外徑。

光纜允許的最小彎曲半徑

光纜敷設中應保證光纜外護層的完整性。直埋光纜(包括管道化光纜)埋設後單盤光纜金屬護層對地絕緣電阻值應不低於10mω·km,允許10%的單盤光纜不低於2mω·km光纜線路施工,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按照光纜敷設方式的安全控制要點進行施工,杜絕人身、光纜及設施的安全事故的發生。

直埋光纜敷設安裝

直埋光纜埋深

注1:邊溝設計深度為公路或城建管理部門要求的深度。

注2:石質、半石質地段應在溝底和光纜上方各鋪100mm厚的細土或沙土。溝底鋪沙厚度可視為光纜的埋深。

注3:上表中不包括凍土地帶的埋深要求。對此在工程設計中應另行分析取定。

光纜可同其他通訊光纜或電纜同溝敷設,但不得重疊或交叉,纜間的平行淨距不應小於10cm。

直埋光纜與其他建築設施間的最小淨距應符合表3.2.3的要求。

直埋光纜與其他建築設施間的最小淨距單位:m

注1:採用鋼管保護時,與水管、煤氣管、石油管交越時的淨距可降低為0.15m。

注2:大樹指直徑30cm及以上的樹木。對於孤立大樹,還應考慮防雷要求。

注3:穿越埋深與光纜相近的各種地下管線、光纜宜在管線下方通過。

光纜線路穿越鐵路、通車繁忙或開挖路面受到限制的公路時,應採用鋼管保護,或定向鑽孔地下敷管,但應同時保證其他地下管線的安全。採用鋼管時,應伸出路基兩側排水溝外1m,光纜埋深距排水溝溝底應不小於80cm,並符合相關部門的規定。鋼管內徑應滿足安裝子管的要求,但應不小於80mm。

鋼管內應穿放塑料子管,子管數量視實際需要確定,一般不少於兩根。

光纜線路穿越允許開挖路面的公路或鄉村大道時,應採用塑料管或鋼管保護;穿越有動土可能的機耕路時,應採用鋪紅磚或水泥蓋板保護。

光纜線路通過村鎮等動土可能性較大的地段時,可採用大長度塑料管、鋪紅磚或水泥蓋板保護。

光纜穿越有疏浚和拓寬規劃或挖泥可能的較小溝渠、水塘時,應在光纜上方覆蓋水泥蓋板或水泥砂漿袋,也可採取其他保護光纜的措施。

光纜敷設在坡度大於20°,坡長大於30m的斜坡地段宜採用「s」形敷設。若坡面上的光纜溝有受到水流沖刷的可能時,應採用堵塞加固或分流等措施。在坡度大於30°的較長斜坡地段敷設時,宜採用特殊結構(一般為鋼絲鎧裝)光纜。

光纜穿越或沿靠山澗、溪流等易受水流沖刷的地段時,應根據具體情況設定漫水坡、擋水牆或其他保護措施。

光纜在地形起伏比較大的地段(如山地、梯田、乾溝等處)敷設時,應滿足規定的埋深和曲率半徑要求。光纜溝應因地制宜採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保證光纜安全。一般高差在0.

8m及以上時應加護坎或護坡保護。

光纜在橋上敷設時,應考慮機械損傷、振動和環境溫度的影響,並採取鋼管或塑料管等相應的保護措施。

直埋光纜線路應盡量避免雷暴嚴重地域的弧站樹、桿塔、高聳建築、樹林等。易引雷目標無法避開時,應採用消弧法、避雷針等措施。光纜離電桿拉線較近時應穿放塑料管保護。

採用排流線方式防止雷電的地段,應按設計要求布放單條或雙條排流線。排流線應布放在光纜上方30cm處,雙條排流線間應保持10cm的距離。排流線的連線處應採用重疊焊接方式。

直埋光纜接頭應安排在地勢較高、較平坦和地質穩固之處,應避開水塘、河渠、溝坎、道路等施工、維護不便,或接頭有可能受到擾動的地點。光纜接頭坑一般位於光纜路由前進方向的右側;接頭坑深度一般應符合光纜埋深度要求;光纜接頭盒上方可採用水泥蓋板或其它防機械損傷的保護措施。光纜接頭預留一盤不少於4m,盤留應整齊;監測電纜引出位置應盡量一致。

光纜線路標石的埋設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下列地點應埋設光纜標石:

1) 光纜接頭、轉彎點、預留處;

2) 適於氣流法敷設的長途塑料管的開斷點及接續點;

3) 穿越障礙物或直線段落較長,利用前後兩個標石或其他參照物尋找光纜有困難的地方,直線段落一般間隔100m;

4) 敷設防雷線、同溝敷設光、電纜的起止地點;

5) 需要埋設標石的其他地點;

6) 直埋光纜的接頭處應設定監測標石。

2.利用固定的標誌來標示光纜位置時,可不埋設標石。

3.標石用堅石或鋼筋混凝土製作。標石規格、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一般地區採用普通標石,規格為100×14×14cm;土質較鬆軟或斜坡地段採用長標石,規格為150×14×14cm。

4.標石埋設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光纜標石宜埋設在光纜的正上方。接頭處的標石,埋設在光纜線路的路由上;轉彎處的標石,埋設在光纜線路轉彎處兩直線段延長線的交叉點上。

2) 標石應當埋設在不易變遷、不影響交通與耕作的位置。如埋設位置不易選擇,可在附近增設輔助標記,以三角定標方式標定光纜位置。

3) 標石有字的一面應面向公路;監測標石應面向光纜接頭;轉彎標石應面向光纜彎角較小的方向。

4) 標石按不同規格埋深,一般普通標石埋深60cm,出土部分40cm;長標石埋深80cm,出土部分70cm。標石周圍土壤應夯實。

標石應統一刷白色。標石編號應為白底紅色正楷字,字型應端正;編號應以中繼段為編號單位,按傳輸方向a端至b端編排。

標石的符號、編號應一致,

管道光纜敷設安裝

新建管道的路由、人(手)孔等應按設計要求建築,一般應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埋深(管道頂部距地面)應符合設計,一般不小於0.8m。

2.管道在田地、山村等地點建築時,管道埋深應取決於不妨礙正常耕作、種植、小型灌溉渠的疏浚為前提。進入人(手)孔處的管道底部距人(手)孔內地面及管道頂部距人(手)孔內上覆面的淨距均應不於0.3m;採用成品手孔時可視情況確定。

3.管道和其它地下管線及建築物之間的最小淨距應符合表3.3.1規定。

管道和其他地下管線及建築物之間的最小淨距單位:m

注1:主幹排水管後敷設時,其施工邊溝與管道間的水平淨距不宜小於1.5m;

注2:當管道在排水管下部穿越時,淨距不宜小於0.4m,通訊管道應作包封,包封長度自排水管兩側各加長2m;

注3:在交越處2m範圍內,煤氣管不應做接合裝置和附屬裝置;

注4:如電力電纜加保護管時,淨距可減小至0.15m。

管道光纜的孔位應符合設計要求,一般由上至下,由兩側至中間排列。管道在光纜敷設前必須進行管孔的清刷和試通。

孔徑大於90mm的水泥管道或100mm的塑料管道,應一次敷設三根或四根子管,多根子管的總等效外徑一般不大於孔徑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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