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代稱
大類rr1
中類r11r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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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小類
住宅和相應服務設施的用地
內容設施齊全、環境良好,一低層住宅為主的用地住宅建築用地及其附屬道路、停車場、小遊園等用地
居住小區及小區級以下的幼托、文化、體育、商業、衛生服務、養老助殘設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學用地
設施較齊全、環境較好,以多、中、高層住宅為主用地
住宅建築用地(含保障性住宅用地)及其附屬道路、停車場、小遊園等用地居住小區及小區級以下的幼托、文化、體育、商業、衛生服務、養老助殘設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學用地
設施較欠缺、環境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簡陋住區用地,包括危房、棚戶區、臨時住宅等用地
住宅建築用地及其附屬道路、停車場及小遊園等用地
居住小區及小區級以下的幼托、文化、體育、商業、衛生服務、養老助殘設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學用地
行政、文化、教育、體育、衛生等機構和設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務設施用地
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等辦公機構及其相關設施用地圖書、展覽等公共文化活動設施用地
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檔案館、科技館、紀念館、美術館和展覽館、會展中心等設施用地
綜合文化活動中心、文化館、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老年活動中心等設施用地
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中學、小學、科研事業單位及其附屬設施用地,包括為學校配建的獨立地段的學生生活用地
大學、學院、專科學校、研究生院、電視大學、黨校、幹部學校及其附屬設施用地,包括軍事院校用地
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學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屬於普通中學內的職業高中用地中學、小學用地
聾、啞、盲人學校及工讀學校等用地科研事業單位用地
體育場館和體育訓練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學校等機構專用的體育設施用地室內外體育運動用地,包括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各類球場及其附屬的業餘體校等用地
為各類體育運動專設的訓練基地用地
醫療、保健、衛生、防疫、**和急救設施等用地綜合醫院、專科醫院、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等用地衛生防疫站、專科防治所、檢驗中心和動物檢疫站等用地對環境有特殊要求的傳染病、精神病等專科醫院用地急救中心、血庫等用地
為社會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務的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用地,包括福利院、養老院、孤兒院等用地
具有保護價值的古遺跡、古墓葬、古建築、古窟寺、近代代表性建築、革命紀念建築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他用途的文物古蹟用地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國際機構及其生活設施等用地宗教活動場所用地
商業及餐飲、旅館等服務業用地
以零售功能為主的商鋪、商場、超市、市場等用地以批發為主的市場用地飯店、餐廳、酒吧等用地
賓館、旅館、招待所、服務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金融保險、藝術傳媒、技術服務等綜合性辦公用地銀行、****交易所、保險公司等用地文藝團體、影視製作、廣告傳媒等用地**、設計、諮詢等技術服務辦公用地娛樂、康體等設施用地
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商業、商務、娛樂康體等設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務設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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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1s2s3s4
s41娛樂用地康體用地
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加油加氣站用地其他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劇院、**廳、電影院、歌舞廳、網咖以及綠地率小於65%的大型遊樂等設施用地
賽馬場、高爾夫、溜冰場、跳傘場、電單車場、射擊場,以及通用航空、水上運動的陸域部分等用地
零售加油、加氣、電信、郵政等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零售加油、加氣以及液化石油氣換瓶站用地
獨立地段的電信、郵政、供水、燃氣、供電、供熱等其他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業餘學校、民營培訓機構、私人診所、殯葬、寵物醫院、汽車維修站等其他服務設施用地
工礦企業的生產車間、庫房及其附屬設施等用地,包括專用鐵路、碼頭和輔助道路、停車場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礦用地
對居住和公共環境基本無干擾、汙染和安全隱患的工業用地對居住和公共環境有一定干擾、汙染和安全隱患的工業用地對居住和公共環境有嚴重干擾、汙染和安全隱患的工業用地
物資儲備、中轉、配送等用地,包括附屬道路、停車場以及貨運公司車隊的站場等用地
對居住和公共環境基本無干擾、汙染和安全隱患的物流倉儲用地對居住和公共環境有一定干擾、汙染和安全隱患的物流倉儲用地存放易燃、易爆和劇毒等危險品的專用倉庫用地
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等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工業用地等內部的道路、停車場等用地
快速路、主幹路、次幹路和支路等用地,包括其交叉路口用地獨立地段的城市軌道交通地面以上部分的線路、站點用地
鐵路客貨運站、公路長途客貨運站、港口客運碼頭、公交樞紐及其附屬設施用地
交通服務設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揮中心、交通隊用地
城市軌道交通車輛基地及附屬設施,公共汽(電)車首末站、停車場(庫)、保養場,出租汽車場站設施等用地,以及輪渡、纜車、索道等的地面部分及其附屬設施用地
獨立地段的公共停車場和停車庫用地,不包括其他各類用地配建的停車場和停車庫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設施用地,包括教練場等用地**、環境、安全等設施用地供水、供電、供燃氣和供熱等設施用地
城市取水設施、自來水廠、再生水廠、加壓幫浦站、高位水池等設施用地變電站、開閉所、變配電所等設施用地,不包括電廠用地、高壓走廊下規定的控制範圍內的用地應按其地面實際用途歸類
分輸站、門站、儲氣站、加氣母站、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灌瓶站和地面輸氣管廊等設施用地,不包括制氣場用地
集中供熱鍋爐房、熱力站、換熱站和地面輸熱管廊等設施用地
郵政中心局、郵政支局、郵件處理中心、電信局、移動基站、微波站等設施用地
廣播電視的發射、傳輸和監測設施用地,包括無線電收信區、發信區以及廣播電視發射台、轉播台、差轉臺、監測站等設施用地
雨水、汙水、固體廢物處理和環境保護等的公用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用地雨水幫浦站、汙水幫浦站、汙水處理、汙泥處理廠等及其附屬的構築物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用地
垃圾轉運站、公廁、車輛清洗站、環衛車輛停放修理廠等用地垃圾處理、危險品處理、醫療垃圾處理等設施用地消防、防洪等保衛城市安全的公用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用地消防站、消防通訊及指揮訓練中心等設施用地防洪堤、防洪樞紐、排洪溝渠等設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公用設施用地,包括施工、養護、維修設施等用地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廣場等公共開放空間用地
向公眾開放,以遊憩為主要功能,兼具生態、美化、防災等作用的綠地具有衛生、隔離和安全防護功能的綠地
已遊憩、紀念、集會和避險等功能為主的城市公共活動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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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用地分類及標準
1 1 城市用地分類 1.1.1 城市用地分類適用於各階段的城市規劃和用地管理工作。1.1.2 城市用地分類以土地的使用功能為主導因素,兼顧其他相關因素。1.1.3增城市城市用地分類採用大類 中類和小類三個層次的分類體系,共大類 中類 小類。1.1.4 其中,r c m w u s t d g類用地...
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
建設部 1990 7 2 關於發布 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 的通知 建設部 90 建標字第322號 根據國家計委計綜 1986 250號文的要求,由原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制訂的 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 已經有關部門會審。現批准 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 gbj13...
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
gb137 90 主編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 批准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1991 3 1 第一章總則 第1.0.1條為統一全國城市用地分類,科學地編制 審批 實施城市規劃,合理經濟地使用土地,保證城市正常發展,特制訂本標準。第1.0.2條本標準適用於城市中設市城市的總體規劃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