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技術學科學分認定指標 陝西師大附中網路中心

2023-01-14 21:03:04 字數 2437 閱讀 6357

通用技術學科學分認定指標

一、通用技術學科學分認定的依據

以學科模組為單位,並按模組規定的學分值進行認定。

高中通用技術課程實行學分管理,每個課程模組2學分,學習的時間約為36學時。學生要達到高中通用技術課程學習的畢業要求,必須完成必修模組技術與設計1、技術與設計2的學習之後,即完成4個必修學分的學習後,根據自己的興趣、發展潛能以及今後的職業需求可再從選修模組系列中選學兩個通用技術選修課程模組。

二、學分評價指標及學分分布

滿足以下三個必要條件方可認定模組學分,各專案之間的賦分比例及具體要求如下:

1.修習的學時數達到模組規定學時數80%以上; 修滿規定的學時(佔20%)。該專案主要體現學生學習的參與程度。通過考勤登記和對學生學習過程中聽課記錄的檢查,按模組學習時數,全程參加學習者記滿分,未滿分者按相應的比例折合。

學生學習時間至少要達到課程標準要求學習課時的4/5(80%)以上,達不到的,該項賦分為零,且不能獲得相應的學分。

2.考勤和平時考查符合學校規定:學習過程表現達到合格以上等級要求(佔20%)。該項主要指學生學習過程中的情感態度、完成作業的次數和質量、提出問題和解答問題的數量和質量,以及單元階段性知識與能力的測試。

單元階段性測試的形式可以是筆試,也可以是口試或實驗操作、完成作品等其他形式。分數的確定,可以是所有單元階段測試的平均,也可以是按計畫,名次佔不同比例,最後相加而得。該專案最終的評價辦法由教師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報學校學分認定委員會審查批准方可執行。

學習過程性評價要堅持評價主體的多元化,將學生的自評、同伴之間的互評、教師的評價三者結合起來。

3.學科模組修習結束進行模組考核,平時考查、模組考核總評合格。 模組終結性測驗成績達到合格以上的學分線(佔60%)。學生未達到模組終結性測驗總分60%的分數,該模組評價不能獲得相應學分。

附表1學生學習模組登記表

由平時考查佔40%,模組考核佔60%計算模組總評成績,按比例轉換為a、b、c、d四個等級。70%為a(a+佔15%,成績為95-100分;a佔15%,成績為89-94分;a-佔40%,成績為80-88分),20%為b(成績為70-79分),10%為c(成績為60-69分),d等為不合格(成績<60),d等不設定比例(根據實際情況評定)。

附表2說明:

(1)全勤一項由班級考勤員與課代表統計,由教師給予認定。

(2)上課表現和作業質量由教師、課代表依據學生的實際情況,綜合考評,給予認定。

(3)平時測驗由認課教師在模組考試後,計算出學生多次平時測驗的平均分,為平時測驗的分數。

(4)模組成績指乙個模組學習結束以後,最後的期末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如有期中考試,期末成績按4:6的比例計算出最後模組分數)

模組總評不合格,必修模組可申請補考或重修,選修模組可申請補考、重修或另選(選修課程中要求獲得必修學分的模組除外),通過考核合格的,可認定學分。

三、學分認定的基本程式和評價方法

學生每學年在每個學習領域都必須獲得一定學分,三年內獲得必修學分116分,選修學分28分(其中選修ⅱ至少6學分)以上,總學分達144分以上。學分認定委員會是學生學分認定的最終機構。

模組學分認定的基本程式是:

1、各模組學科組長為模組考核負責人。模組考核後任課教師綜合學生修習學時、出勤情況、平時考查、考試考核情況進行評定,並提出是否予以認定的初步意見,提交年級學科組審核。

2、各學科組將學生學分審核表送教務處複審,教務處把複審意見送學分認定委員會確認。

3、學分認定委員會確認後,在學校**進行公示,並由教務處學籍管理員記入學生學籍表並存檔。

4、對不能獲得學分的學生,由教務處書面通知學生,學生接到通知2天內提出復議、補考或重修申請。

5、補考由學校統一安排,考核合格的,按上述程式認定學分。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採用學生申請、並提交規定的必備資料,由學校指定的學分認定負責人(班主任、年級組長、學科組長、導師等)提出學分認定與否意見,送學校確認。

四、嚴格學分認定紀律

學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進行學分認定工作,加強對學分認定的管理和監督,嚴格檔案管理規定。對違規認定和虛假認定行為,除取消其認定的學分外,還要對有關負責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以保證學分認定的真實性、嚴肅性,促進學生全面、主動發展。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認定學分:

(1)課程模組考核總評不合格;

(2)綜合實踐活動未能提交規定的必備資料;

(3)修習的學時數達不到規定要求,考勤不符合學校規定,且無正當理由的;

(4)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

四、學分認定其它規定

1.轉學生學分認定:省內普通高中學校經審核予以認定;外省轉入的學分,由學校根據學生的修習情況,考核成績並對照課程方案進行轉換、認定,報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

2.由於休學等原因造成學習過程間斷(不得超過一年)的,其學分及有關材料可連續記錄或使用。

3.參加省級以上通用技術及相關學科競賽且成績特別優秀的學生,經個人申請、學校批准,其相應學科的必修模組和相關的基於知識學習的選修模組可免聽部分學時,但必須參加模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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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

2019級學科模組學習學分認定方案

學科學分評分標準 1 課時10 根據教師考勤記錄評分,曠課缺席超過6節課時的加以扣除。2 過程認定佔40 包括 作業練習 單元考成績 綜合 活動 課堂參與表現 1 平時作業,根據平時作業繳交情況與完成的質量情況評出a b c d e五個等級,五個等級的分值權重分別為10 8 6 4 2。2 課堂表現...

小學科學分組實驗計畫

一 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努力宣傳貫徹新的義務教育法,堅持 三個面向 堅持以人為本,堅持以教學為核心,遵循科學的發展觀,樹立正確的人才觀,積極推進教育創新,努力營造和諧課堂環境,認真落實教學常規,充分開發利用資源,注重培養學生親自實踐的習慣,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和創新精神。二 工作目標 ...

校團委關於本科學生創新實踐學分認定細則

第一條參加共青杯 南湖杯等各項校級賽事的主要組織與策劃工作,經考核合格者,授予1學分 共青杯各項賽事的一等獎獲得者授予2學分 二等獎獲得者授予1.5學分 三等獎獲得者授予1學分。第二條參加五四文藝比賽 迎新晚會 新年 會 新年遊園會等文藝活動的校級組織 策劃 演出工作,經考核合格,授予1學分,文藝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