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裝管理規定

2021-03-03 20:44:18 字數 1486 閱讀 6982

第一條、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整體形象,營造企業文化氛圍,實現規範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希望全體員工共同遵守。

第二條、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一) 所有員工著裝要求

1、 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 工作時間須著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裝;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 著工作裝時,應搭配與工作裝顏色、款式得當的襪子和鞋類;鞋應保持清潔光亮,無破損並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場所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拖式涼鞋等。

4、 著西裝時,須著襯衣,系打領帶;襯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繫袖扣。

5、 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6、 工作時間應保持口腔清潔、雙手整潔;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的過長,不得塗指甲油。

7、 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並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

(二) 男員工著裝要求

1、 頭髮梳理整齊、大方;頭髮前不過眉,旁不過耳,後不蓋衣領;不得剔光頭;不得留鬍鬚。

2、 工作時間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攔背心及大短褲。

(三) 女員工著裝要求

1、 工作時間著裝以保守為宜。

2、 頭髮梳理整齊,髮型(包括髮式、顏色)不得太誇張;提倡化淡妝,金銀首飾或其他飾物應佩戴得當。

3、 工作時間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過於休閒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著裙裝時,外露襪子須穿肉色**。

4、 盡量避免用過濃的香水。

第三條、工裝配製說明

1、 新員工入職,試用期滿後,方可配備工作裝,如有特殊情況需在試用期間著工作裝的,工作裝的使用期限從著裝之日算起。

2、 工作裝費用由公司和個人各承擔一半,由公司統一採購。

3、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

(1) 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工作裝歸個人所有)。

(2) 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半年以上一年以下者,辭職(辭退)時,收取服裝70%費用(公司支付部分,工作裝歸個人所有)。

(3) 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半年者,辭職(辭退)時,收取服裝100%費用(公司支付部分,工作裝歸個人所有)。

第四條、處罰措施

1、 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2、 員工上班,必須按規定統一著裝。未按規定著裝者,一經發現違反規定員工20元/人次、部門經理及以上50元/人次。

3、 工作時間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罰款20元,乙個月累計違反3次以上者,全公司通報批評。

4、 各部門在乙個月內員工違反本規定累計超過3人次或該部門職員總數20%的,該部門負責人罰款200元。

5、 罰款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6、 員工損壞工作裝的,公司予以補發,費用自行承擔。

第五條、所有員工大型集會或有關活動按通知要求著裝。

第六條、員工領取工服一律填寫工服申領表,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第七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濰坊市漢鼎企業管理****

二0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工裝管理規定

工裝管理制度 一 制定目的 隨著公司事業的規模化發展,員工人數迅速增加,為進一步提公升企業良好的整體形象,加強員工規範管理,提高企業美譽度,特對工裝的製作 領用 發放 著裝實施統一管理,特制定本規定。二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三 職責 1.行政部有負責工裝的製作 發放 登記 檢查 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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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體現公司的視覺識別形象,實現規範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一 工裝的定義和型別 1 工裝 要求在上班時間,公司所屬區域,公司組織的活動 儀式上統一穿著的服裝。包括工作裝,工作服二類。2 工作裝 指工作時間或參加公司統一組織的團隊活動 舉行慶典儀式 迎接來賓 穿著的服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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