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安全操作技術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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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第一章:總則01
第二章:各工種安全操作技術規程02
第一節:登高工安全操作技術規程02
第二節:起重工安全操作技術規程03
第三節:鉚工安全操作技術規程06
第四節:普工安全操作技術規程08
第五節:油漆工安全操作技術規程08
第六節:架子工安全操作技術規程10
第七節:電焊工安全操作技術規程11
第八節:氣焊工安全操作技術規程12
第九節:電工安全操作技術規程13
第十節:板材安裝工安全操作技術規程14
附一:安全生產六大紀律16
附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16
附三:起重吊裝的「十不吊」規定17
附四:氣割、電焊的「十不燒」規定17
第三章:鋼結構安裝起重機具裝置18
第一節: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技術規程18
第二節:汽車式起重機安全操作技術規程20
第三節:履帶式起重機安全操作技術規程22
第四節:防止起重機傾翻23
第五節:吊裝用桅杆25
第六節:麻(棕)繩25
第七節:鋼絲繩26
第八節:滑車及滑車組27
第九節:卸扣(卡環28
第十節:繩卡29
第十一節:護繩環與護繩輪30
第十二節:專用索具30
第十三節:捲揚機及絞磨31
第十四節:倒鏈32
第十五節:千斤頂32
第四章:施工機具安全操作技術規程33
第一節:電焊機33
第二節:氣體保護焊34
第三節:氣焊與氣割裝置35
第四節:碳弧氣刨36
第五章:工件安裝安全技術規程37
第一節:鋼柱吊裝37
第二節:鋼屋架安裝39
第三節:鋼梁安裝39
第四節:鋼質壓型樓承板安裝43
第五節:牆皮檁條和牆面板的安裝44
第六節:屋面檁條及屋面板安裝46
第六章:施工用電48
第一節:外電防護48
第二節: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48
第三節:配電箱、開關箱49
第四節:現場照明50
第五節:配電線路52
第六節:電器裝置52
第七節:用電檔案52
第八節:防止觸電53
附一:總配電箱54
附二:動力分配箱56
附三:開關箱58
附四:照明分配箱60
附五:照明箱62
第七章: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63
第一節:高處作業基本規定63
第二節:攀登作業64
第三節:懸空作業65
第四節:臨邊作業66
第五節:洞口作業66
第六節:防止高空墜落和物體落下傷人67
第一章總則
1.1 為了科學有效地管理鋼結構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提高安全生產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預防**事故的發生,確保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實現施工安全工作的標準化、規範化,特制訂本安全操作技術規程。
1.2 本安全技術規程主要採用安全系統工程管理,結合建築施工中**事故規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等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而編制。
1.3 本規程是安全操作行動的準則,是專案部安全施工考核的依據。在專案部管理區域範圍內施工安裝安全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本規程。
1.4 本規程有效範圍為本專案部全體人員.
第二章各工種安全操作技術規程
第一節登高工安全操作技術規程
2.1.1 高處作業必須正確繫掛安全帶,安全帶須符合gb6096-85的要求,不能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做安全帶,安全帶每次使用前應按規定進行受力檢查。
2.1.2 登高作業人員要定期體檢,必要時應隨時檢查,發現不宜登高的病症就不應登高作業,並嚴禁酒後登高作業。
2.1.3 登高人員必須衣著靈便,穿軟底防滑鞋,而且禁止穿拖鞋、涼鞋、高跟鞋和其它易滑鞋。
2.1.4 不得乘座非乘人的公升降裝置上下,也不得跟隨起吊件上下。
2.1.5 盡量利用腳手架等安全設施進行高處作業,以減少懸空高處作業。必須進行懸空高處作業時,應設定安全網,操作人員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過猛,防止身體失穩。
2.1.6 高處作業一定要有安全登高設施並布置合理,高處作業人員應以規定的梯道上下。
2.1.7 梯子在使用前必須先作檢查,發現缺檔、鬆動,有斷裂現象等被損壞或不合要求時不應使用。
2.1.8 不得在梯子上懸掛重物,人在梯子上時不得移動梯子。
2.1.9 梯子不得墊高使用。梯腳應有防滑措施,靠放要穩,與地面的夾角以60°-70°為宜。
2.1.10 高空作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套)內,上下傳遞物體禁止拋擲。
2.1.11 遇有惡劣氣候(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露天高處作業。
2.1.12 高處作業人員思想要集中,嚴禁嘻哄打鬧,禁止在防護欄杆、孔洞邊緣坐、靠,不得在腳手架、屋面下休息。
2.1.13 冬季登高作業必須及時清掃上下梯道等處冰、雪、霜凍,並採取防滑措施。
2.1.14 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任何人不得損壞和擅自移動、拆除。
2.1.15 高處作業,人要站穩,校正吊裝構件等作業時不宜用力過猛,以防身體失穩墜落。
2.1.16 吊裝構件就位未固定前,不得松鉤,不准在未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操作。
第二節起重工(起重司機、指揮訊號、掛鉤工)安全操作技術規程
2.2.1 起重工必須經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後作業。
2.2.2 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於1.0,無色肓、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突發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2.2.3 作業前必須檢查作業環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域無閒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構件無連線。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
2.2.4 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時必須確定吊裝區域,並設警戒標誌,必要時派人監護,
2.2.5 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或一側作業。
2.2.6 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方向作業時,必須保持表2.2.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離
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最小安全距離
2.2.7 起重機司機、指揮訊號工、掛鉤工必須具備下列操作能力:
一、起重機司機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⑴所操縱的起重機的構造和技術效能。
⑵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制度。
⑶起重量、變幅、起公升速度與機械穩定性的關係。
⑷鋼絲繩的型別、鑑別、保養與安全係數的選擇。
⑸一般儀表的使用及電氣裝置常見故障的排除。
⑹鋼絲繩接頭的穿結(卡接、插接)。
⑺吊裝構件重量計算。
⑻操作中能及時發現或判斷各機構故障,並能採取有效措施。
⑼制動器突然失效能作緊急處理。
2、指揮訊號工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⑴應掌握所指揮的起重機的技術效能和起重工作效能,能定期配合司機進行檢查,能熟練地運用手勢、旗語、哨聲和通訊裝置。
⑵能看懂一般的建築結構施工圖,能按現場平面布置圖和工藝要求指揮起吊、就位構件、材料和裝置等。
⑶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運就位方法及構件重心位置,並能計算非標準構件和材料的重量。
⑷正確地使用吊具、索具,編插各種規格的鋼絲繩。
⑸有防止構件裝卸、運輸、堆放過程中變形的知識。
⑹掌握起重機最大起重量和各種高度、幅度時的起重量,熟知吊裝、起重有關知識。
⑺具備指揮單機、雙機或多機作業的指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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