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中基層員工薪酬管理辦法

2021-05-13 16:47:18 字數 3570 閱讀 7060

第一章總則

【目的】

第一條建立標準明確、結構合理的薪酬管理體系,倡導績效與薪酬掛鉤的分配機制,體現薪酬的外部競爭性和內部公平性,優化激勵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原則】

第二條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則:

1、公正、公平原則;

2、以績效為導向,體現收入差距原則;

3、體現外部競爭力。

【適用範圍】

第三條 asd分銷中基層員工。

第二章薪酬結構

【薪酬結構】

第四條員工年度總收入由工資、績效獎金、效益獎金三部分構成。

第五條薪資實行月薪制,根據崗位承擔責任的大小和任職條件的高低,結合任職人員的能力和綜合條件,參照同行業薪酬標準,以月度為週期根據考勤核算計發。

第六條績效獎金根據不同情況實行月度制、季度制、半年制及年度制,根據各崗位人員及績效高低來體現獎金差距,引導和激勵員工創造高績效的工作。

第七條效益獎金實行年度制,根據公司年度經營業績情況進行計提。

第八條各類員工薪酬結構

第三章薪資

【薪資結構】

第九條參考各地同行業水平及社會消費、經濟水平,將公司的薪資結構分為總部薪資結構和分支機構薪資結構,分支機構薪資結構按所在地區社會消費和經濟水平分為三類;(詳見附表《薪資等級表》)

第一十條依據公司組織結構設計的職務分n個職等,每個職等對應10個薪級;

第一十一條根據所在地區、公司不同職務層級及崗位評價,將職務與薪資等級相對應確定了職務薪資範圍;(詳見附表《中基層薪酬結構和薪資範圍表》)

【薪資等級規則】

第一十二條薪資等級起定

根據員工入職時的職位和職等確定。

第一十三條薪資等級異動

根據幹部管理評定的職等確定。

【薪資標準規則】

第一十四條薪資起定

員工入職,根據面試評估結果、錄用任職的崗位、員工所在地區分類,按薪資標準的初級範圍確定。定薪規則如下:

工作一年以內人員,根據面試評估結果,在初級中低位定薪;

工作一年以上,根據面試評估結果,在初級範圍內定薪;

薪資起定日期為員工入職日期。

第一十五條薪資異動

(一) 試用轉正調薪

1、入職時對試用轉正薪資有書面約定,按約定執行;

2、入職時未對試用轉正薪資有書面約定,根據試用轉正考核結果,在原薪資基礎上上調0-15%。具體與考核結果相結合的試用轉正調薪方式如下:

(1) 需改進(或70分以下),延長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或勸退;

(2) 中等(或70分及以上),可以在原職級基礎上上調0-5%;

(3) 良好(或80分及以上),可以在原職級基礎上上調5%-10%;

(4) 優秀(或90分及以上),可以在原職級基礎上上調10%-15%;

3、試用轉正調薪執行日期為員工的試用轉正日期。

(二) 崗位異動調薪

崗位異動分為機構內或跨機構的崗位間平級異動、晉公升或降職。

1、 平級異動調薪:

1 分支機構內和總部內的平級異動,薪資原則上不調整;

2 個人申請跨機構平級異動,異動後薪資標準參照原薪資在原機構薪資範圍中所處的定位調整(如:原薪資在原機構薪資範圍中處於初級高位,則異動後薪資為異動後機構薪資範圍的初級高位);

3 公司決定的跨機構平級異動,如原薪資在異動後機構和崗位薪資範圍內,則薪資不變,如原薪資高於調入機構薪資範圍,則異動後薪資按調入機構薪資範圍高位確定,如原薪資低於調入機構薪資範圍,異動後薪資標準參照原薪資在原機構薪資範圍中所處的定位調整(如:原薪資在原機構薪資範圍中處於初級高位,則異動後薪資為異動後機構薪資範圍的初級高位);

4 總部與分支機構間異動,根據幹部管理確定的異動後崗位和職等對應的薪資體系和薪資範圍確定。

2、 晉公升調薪:

1 崗位晉公升調薪幅度不高於原薪資標準的30%,如新晉公升員工原薪資已達到晉公升崗位的初級中位及以上,則晉公升調薪幅度不高於25%,同時調整後薪資原則上不得超過晉公升崗位的初級高位;

2 晉公升**期間員工薪資不做調整。

3、 降職降薪:薪資不得低於降後崗位員工的最低薪資。

4、 異動調薪執行日期:15日前崗位異動(含當月15日),當月1日執行薪資調整,15日後崗位異動,次月1日執行薪資調整。

(三) 同崗調薪

公司有績優調薪、年度調薪、特殊調薪三種同崗調薪。公司根據每年的經營情況確定具體的調薪方案。其他時間無同崗調薪操作。

(1)績優調薪

公司每年4月設定績優調薪。

調薪幅度:5%-10%(具體調薪幅度見每年績優調薪方案)

參與物件:

上一年度年終績效考核等級為s的中基層員工;

本年度1-3月有機構內平級異動調薪、同崗調薪或晉公升調薪的員工不得參與。

(2)年度調薪

公司每年7月設定年度調薪(具體方案見每年年度調薪方案)。

a、 基準線調整:

參與物件:所有中基層員工

b、 擇優調薪:

參與物件:

上年度年終考核等級為c及以上的正式員工;

試用期員工和一年內受過公司級警告及以上行政處分的員工不得參與;

遇社會經濟、市場等因素影響,公司將另行制訂調薪方案。

(3)特殊調薪

對公司有重大貢獻或得到公司特別嘉獎的員工,經公司領導批准,可做特殊調薪。

【審批許可權】

第一十六條審批許可權

薪資的起定、異動及調整均需按審批流程批覆後方可執行,如超過以上規則的,以特批處理。具體詳見《薪資異動審批許可權表》。

【其它】

第一十七條薪資發放

(一) 工資計算週期為上月1日—上月月底,基準計薪日為計薪當月的標準工作日。

(二) 每月12-15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發放日為雙休日,可提前或延遲1個工作日發放;如遇法定節假日,可延遲發放;

(三) 公司因不可抗拒事件而延緩工資發放時,應提前1日通知員工,並確定延緩發放的日期。

(四) 離職員工的工資將於離職手續辦妥後的第一時間發放,特殊情況經人力資源管理中心總監核准,於離職日結算發放。員工未正常辦理離職手續,公司可根據情況緩發或不髮當月工資。

第一十八條責任

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對審批過程及結果實施監控,如發現違規情況,將責令調整回公司規定內的薪資範圍,同時終審人將承擔違規超出的金額,並按超出部分的6倍費用處罰。

第四章績效獎金

第一十九條為激勵員工提高工作業績,公司以績效為導向,根據總部及分支機構的不同情況,分別制訂有《總部普通員工績效獎金管理辦法》、《分支機構月度績效獎金計提及分配管理辦法》、及《普通員工年終績效獎金管理辦法》,具體詳見相關辦法內容。

第五章效益獎金

第二十條效益獎金是根據公司年度經營業績情況計提分配的,具體規則詳見相關辦法內容。

第二十一條年度效益獎金分配原則:

(1)效益獎金分配需與員工的年度考核結果、年度內服務係數等綜合因素關聯;

(2)試用期員工和一年內受過公司級警告及以上行政處分的員工不得參與;

(3)年度考核等級為d的員工不得參與。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員工應對本人的薪酬負保密責任,不得公開談論或打聽他人的薪酬,違反者處以記大過一次的處罰。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某asd股份****asd分銷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修訂並解釋,自2023年4月份起試行。

附件一: 《薪資等級表》

略附件二: 《中基層薪酬結構和薪資範圍表》

略附表三: 《薪酬審批流程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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