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內部牽制及審核制度

2021-03-25 23:15:47 字數 844 閱讀 7995

第一條為提高會計質量,防止在會計事務中發生錯誤、差錯及舞弊行為,保護單位資產安全、完整,根據《會計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會計內部牽制及稽查是指在辦理會計事務中有關各方應相互制約、相互審核、相互驗證。

第三條會計內部牽制及稽查的原則是,約束單位內部涉及會計崗位的所有人員,都不得超越內部控制的權利。

第四條會計內部牽制及稽查的要求是,每項業務必須經兩人以上辦理,堅持審批與經辦分開、會計與出納分管、錢與物分管。

第五條會計內部牽制包括以下內容:

一、現金、財物的出入,會計事項的處理,在手續上必須經過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部門。

二、辦理每一筆會計事務要經過經辦人、驗收人、負責人等上下級有關人員審驗簽字,使下級受到上級的監督,上級受到下級的牽制。

三、辦理任何會計事項,至少要經過兩個彼此不相隸屬的部門。

第六條單位財務部門會計內部牽制的具體規定

一、要按照授權批准、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保管、審核檢查等不相容會計職務相互分離控制的要求合理設定會計及相關工作崗位,明確職責許可權,形成相互制衡機制。

二、對涉及會計及相關的工作,必須遵守單位授權批准的範圍、許可權、程式、責任,會計主管必須在授權的範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會計人員必須在授權的範圍內辦理會計業務。

三、出納不得兼任審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的登記工作,財會人員不得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四、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五、單位設定內部審核崗位,對會計業務的全過程進行審核。

第七條內部牽制審核制度有關崗位職責和許可權按崗位責任制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本制度自即日起執行。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

財務內部牽制制度

六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審核 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 費用 債權 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出納不得兼記總分類賬的登記工作 不得兼任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的編制工作。七 審核崗位不得兼任各項收費的管理工作。審核報銷單據的人員不得兼任出納。票據管理人員不得兼管現金的收 付工作。會計人員不得兼管現金 銀行存款 有價 各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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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溝鎮財政所關於內部 財務審核制度及財務牽制制度的規定 為嚴肅財經法紀,防止核算工作中的差錯和有關方面的舞弊,防患於未然,依據 會計法 第二十一條第 二 三款 會計機構內部應建立審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審核 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 費用 債權 債務賬目和登記工作 的規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 財務審核制...

電廠財務內部牽制制度

一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審核 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 支出 費用 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二 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支付,由製證人員根據合法的原始憑證製證,審核人員審核,專人加蓋印簽章,出納人員根據手續完備的憑證付款,記賬人員記賬。三 印章分開保管,銀行結算專用章和現金收付章由出納人員保管,印鑑名章由專人保管。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