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獎懲制度

2021-05-25 23:09:14 字數 1537 閱讀 5063

(一)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集體或個人,分別給予物質、精神的獎勵,事蹟特別突出的給予重獎。

1. 為保護大廈和人員生命財產的安全,積極撲救火災,使大廈和人員生命財產免受重大損失的。

2. 嚴格執行大廈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經常堅持防火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火險隱患,特別是重大隱患,有突出成績的。

3. 在市消防部門和大廈保安部的安全檢查中,對全年無一次不合格的部門給予集體獎勵。

4. 對違反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人或事及時制止並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避免了事故,減少損失,且事蹟突出的。

5. 積極鑽研消防業務,為大廈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的。

6. 對消防器材及消防裝置堅持經常檢查、保養和維護,保持靈敏有效,全年無丟失,無損壞成績突出的。

7. 熱愛消防工作,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模範遵守大廈安全管理規定,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成績突出的。

8. 其他對消防工作有突出貢獻的。

(二)凡構成下列條件之一者,分別給予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將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 違反大廈各項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

2. 凡在施工現場和禁止煙火的區域、部位吸菸或點火的,對當事人罰款50元--100元 。

3. 違反用火審批制度,私自使用電、氣焊或動用其他明火的,對當事人罰款 100元--200元。

4. 違反《電氣焊割作業安全操作要求》進行焊割作業或無證上崗操作的,對當事人和部門領導各罰款100元。

5. 未向保安部申請並登記備案,擅自添置、使用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和電熱器具等電熱裝置的,一經發現立即沒收,並對該部門罰款100元--200元。

6. 非電工人員私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對當事人罰款50元--100元。

7. 電工、司爐工、電焊工等重要工種,未經有關部門正式培訓,無專業證書而獨自上崗操作的,對部門罰款100元--200元。

8. 隨便堆物堆料,堵塞安全通道或緊急疏散口的,除責令當事人立即清除外,並對當事人罰款50元--100元。

9. 使用煤氣灶具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罰款50元--100元。

10. 因違反防火安全制度、消防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或因疏忽大意,玩忽職守而造成火警、火災事故的,對當事人罰款1000元--30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11. 私自動用、移動、埋壓圈佔、阻擋或損壞消防器材、消防裝置和報警裝置的,責成當事人立即整改,並對當事人或部門罰款50元—100元。

12. 故意損壞消防器材、消防裝置和報警裝置的,對當事人罰款1000元,並視情節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同時給予紀律處分。

13. 消防器材因保管不善而丟失、損壞,對責任人視情況進行罰款或賠償處理。

14. 各部門存在的火險隱患拖延不解決或超過火險隱患通知書所規定的整改期限,對主管負責人罰款100元--200元,因火險隱患整改不及時造成火警或**事故的加重處罰。

15. 凡部門所屬部位發生**事故隱瞞不報,對當事人和有關負責人罰款500元--1000元。

16. 對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酌情處罰。

17. 上述獎勵和處罰,由保衛部門提出,經行政辦公室核實,上報物管中心安全領導小組批准後實施。

10消防安全獎懲制度

阿合奇縣人民醫院消防安全獎懲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年度 消防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 的有關內容,確保消防工作落到實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如下 第一條工作原則和制度 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並簽訂相關的 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二條管理目標體系 各部門實行...

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1 獎勵物件 1 模範地執行消防制度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在防火工作中做出貢獻者。2 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 滅火訓練,成績優秀 工作表現突出者。3 發生火災時積極投入撲救工作,竭盡全力保護業主 賓客及員工等他人生命財產安全,表現突出者。4 模範遵守消防法規,堅決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具體事蹟突出...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 組織機構 責任部門 安保部 責任人 於國偉 職責 1 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2 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的執行工作。二 消防安全考核標準及獎懲制度 1 凡在消防管理工作方面做出成績獲在發生火災時英勇撲救 做出貢獻的,由本部門組織材料報安保部,由酒店主管安全領導決定給予一定的物質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