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出勤管理制度

2021-06-01 11:42:28 字數 3998 閱讀 6817

第一節考勤管理規定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據,各級人員都必須高度重視。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兩個小時以內,須口頭徵得本部門負責人同意。超過兩個小時不足一日的,須填寫外出辦事登記表。

(詳見第八節)

三、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

六、日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詳見加班申請表)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所有請假需填寫請假單,並在歸崗後及時銷假。所有請假須提前申請,在工作做好交接後,方可離開。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扣當日工資的10%;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不足兩小時者,扣當日工資的20%;遲到兩個小時不足半日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早退同遲到。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一日扣發當日工資及獎金,並記入其年終考核檔案。連續曠工3天或年累計曠工5天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並記入年終考核檔案。情節嚴重的,公司有權予與辭退.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護理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詳見本章第六節)

十一、員工的考勤情況,由人力資源部進行監督、檢查,要求人力資源部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標準同等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第二節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打卡,悉依照本辦法管理。

正常情況每天按規定打卡四次,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均應打卡。由本人親自打卡。

晚上加班的員工,普通下班時間不必打卡,待加班完畢才予打卡。

因公事早退或出差需要離開公司,且當天不再返回者,應打卡後才能離開公司。

上班時間外出辦事者,不必打卡。(其他程式詳見第八節)

打卡器由專人負責看守、管理、調整卡鍾,其他員工不得擅自調動打卡器。

任何鐘錶與打卡器時間發生衝突時,均以打卡器時間為準。

第三節作息時間規定

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原則。作息時間分為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早晨8:00整開始工作,員工應在此時間之前到崗並完成準備工作(如打卡,換衣服,同時間問候)。下午17:00整下班,員工應在此時間之後離開公司。

中午12:00至13:00為員工進餐時間。外出用餐員工打卡時間應在此時間段內。

本辦法涉及到的具體時間如有調整,另行通知,管理辦法不變。

第四節員工上下班遵守細則

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到退。

遲到、早退嚴格按規定處理,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

遲到、早退次數計算,以當月為限

遲到、早退折合的曠工,均按曠工規定處理。

曠工不發當日全部工資,並記入年終考核檔案。

公司年終考核對本年度出勤合格者會有獎金發放。

第五節員工加班管理規定

公司原則上不鼓勵員工加班。個人手頭上的工作盡量利用工作時間完成。

如確屬工作所需,要加班者要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經直屬上級領導批准後,方可加班。

如某部門集體加班,由部門負責人填寫乙份加班申請表即可。如遇公司有重大活動需集體加班的情況,無需填寫加班申請表。

以上申請,須於當日下午16:00以前送交人力資源部以備查核。

平日加班,每小時給予日薪的150%÷8,計算公式如下:月工資÷20.92÷8×加班時數×150%=加班薪資;法定休息日加班,每小時給予日薪的200%÷8,計算公式如下:

月工資÷20.92÷8×加班時數×200%=加班薪資;元旦、國慶、春節等法定休假期內加班,計算公式如下:月工資÷20.

92÷8×加班時數×200%=加班薪資。

第六節員工休假管理制度

休假的種類: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婚假、產假、護理假、喪假及公司的年假。

公司為每位員工提供帶薪年假。其中,外地員工假期為15天,本地員工假期為12天。假期按出勤計算工資。

法定假日有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節1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假期按出勤計算工資。

婚假假期:員工持結婚證書,可休婚假10天,因對方在外地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假期按出勤計算工資。

產假假期:女員工生育,可休產假120-150天。假期按出勤計算工資。

護理假:配偶生育,男員工可休15天護理假。假期按出勤計算工資。

員工配偶或直系親屬死亡時,可休3天(不含路程)喪假,假期給予基本工資。

除法定假日外,員工休假須事先填寫《休假申請表》,履行休假手續。

所有享受假期需履行以下程式:填單—簽字—銷假

休假期間員工發生任何意外傷害或死亡,均由員工本人負責。

休假期間若遇公休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加休息時間。

所有休假應提前申請,,做好交接工作,保證工作不受影響。

員工歸崗後要及時到人力資源部履行銷假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按曠工處理;有正當理由逾期不辦,按事假處理。

休假當月發放工資,扣除休假天數,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其他福利津貼。

第七節員工請假管理制度

請假的種類:病假、事假、工傷假。

病假;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而請休的假期。病假期間只發放員工的基本工資。3日以上病假需出具醫院的診斷書。乙個月以上病假,視情況解除合同或病癒後重新錄用。

事假:員工因辦理私事而請休的假期。事假期間停發工資。乙個月以上事假,視情況解除合同或病癒後重新錄用。超過勞動合同的事假,按照終止勞動合同處理。

事假冒充病假,扣罰當日工資3倍。

工傷假確認: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負傷,有醫院診斷證明、大連市勞動保險行政部門鑑定,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後,可休工傷假。工傷假期按《大連市勞動合同規定》中規定的醫療期限執行。

工傷假期內的工資,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所有員工請假須事先填寫《休假申請表》,履行請假手續。

所有請期需履行以下程式:填單—簽字—銷假。

請假期間員工發生任何意外傷害或死亡,均由員工本人負責。

所有請假應提前申請,不能提前申請且不能按時上班,應立即**通知部門負責人以獲許可,並於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及說明原因。做好交接工作,保證工作不受影響。

員工歸崗後要及時到人力資源部履行銷假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按曠工處理;有正當理由逾期不辦,按事假處理。

休假當月發放工資,扣除休假天數,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其他福利待遇。

2日以內假期,部門經理有權准予;2日以上假期,需經總經理准予。

第八節外出辦事管理辦法

一、上班時間外出辦理公事,兩個小時以內,須口頭徵得本部門負責人同意。超過兩個小時不足一日的,須填寫外出辦事登記表。

二、原則上要求外出辦事員工辦完事後返回公司.能夠在下班前趕回來的,離開公司不用打卡;特殊情況不方便辦完事後趕回公司的,離開公司時需打卡.

三、早晨上班直接去往辦事地點,不方便來公司的,需在前一天下午16:00點前辦好外出辦事手續.

四、辦事員工需嚴格按照外出辦事登記表辦理公事,嚴禁利用外出時間去往其它地點,嚴禁利用外出時間辦理私事.一經發現按曠工處理.

五、外出辦事人員在外要注意公司形象,嚴禁以公司名義做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道德的事情.違者視情節輕重追究個人責任.

六、外出辦事員工要注意個人安全及財產安全.攜**外出人員須保證公司錢款安全.如有意外,將由個人承擔責任.

七、外出辦事發生的一切費用,員工需向相關單位索要發票單據.以便回來辦理報銷手續.

附則 一、本規定由行政部、財務部及人力資源部共同執行。

二、本規定由總經理審核、簽字之日後正式實施。

簽字 實施日期年月日

員工出勤管理制度

目錄1.0 目的 2.0 範圍 3.0 術語 4.0 職責 5.0 程式 5.1 工作時間 5.2 打卡制度 5.3 請假 5.4 缺勤規定 5.5 全勤規定 6.0 相關檔案 7.0 相關記錄 1.0 目的 規範員工考勤,明確出勤管理的要求。2.0 範圍 適用於上海公司全體員工 3.0 術語 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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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管理制度

一 工作時間 1.周一至週六 上午8 30 12 00 下午14 00 18 00 2.週日為休息日。二 考勤制度 1.職工必須遵守作息紀律,不得遲到 早退 無故曠工,每天上班和下班前必須到考勤處打卡 2.在外地辦事處上班同事除外,其他員工因公出差,必須到辦公室登記說明,由主管領導審核 3.在外地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