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員請假制度
一.目的:為規範員工請假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職員。
三.權責:
3.1普通職員的請假
3.1.1一天以內由直接主管批准,2-10天由部門經理批准,10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審批報副總經理批准。
3.2部門主管的請假
3.2.1一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准,2-7天內由副總經理批准,7天以上報總經理批准。
3.3部門經理的請假
3.3.1三天以內由副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
4.相關假類定義及假期、薪資規定
4.1事假:因事必須本人親自處理者,可請事假,但須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事先請準,事假為無薪假。
4.2病假:因病必須**或休養者,可請病假,病假超過二天以上,必須出具鎮以上醫院證明,病假為無薪假。
4.3工傷假:因工傷需要請假者,按有關工傷事故處理規定辦理。
4.4節日假:春節返鄉、國慶規定的節假日等休假。節日安排上班員工有薪外,其餘為無薪假。
5.內容
5.1員工因各類原因需要請假者,必須由本人親自填寫請假單,按規定程式呈相關領導逐級審批。
5.2員工請假不論何種假別,均應說明理由,理由不充分或有礙工作時,各級主管可不予批准或縮短假期,或令其改期請假。各部門主管應將請假人數嚴格控制在5%以內,超過比例的,可不予批准。
5.3請假必須逐級審批,無特殊情況不得越級核批。
5.4請假人離廠時,必須持經過批准的請假單交保安部登記後方可放行。
5.5假滿未續假或續假未核准而不按時上班者,以曠工論處。
5.6因臨時急病或重大事故等特殊原因未請假而缺勤者,可打**回廠請假,並於回廠三日內補辦請假手續,超過三日者,一律以曠工論處。
5.7員工所請假類如有不實者,一經查實,以曠工論處。
*行政部
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
員工請假管理制度
目的 為明確公司請假規定,規範員工請假管理,統一員工請假標準,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制定本制度。第一條凡於工作時間或規定加班工作時間之內出勤人員,因故不能出勤者,應辦理請假手續。第二條請假以時間為單位,最少請假時間為1小時,低於 含 4小時以下的,工資按半天出勤計算 第三條員工請假 必須事先填...
員工請假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範員工請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3.管理規定 3.1國家法定假日為公司基本假日 若有變更時應事先公布 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或換休,工人以加班計算。3.2請假應於前一天找到工作 人並填寫 員工請假單 見附表 但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
員工請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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