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物品管理制度 修訂2

2021-06-05 05:31:03 字數 1149 閱讀 7553

為了嚴格學生會辦公室物品的管理,積極配合其他部門開展活動,高效率的做好服務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 管理辦法

1、有物品歸學生會所有,任何個人不得占有。學生會所有物品由辦公室統一管理,並由辦公室主任負責。

2、需物品由辦公室統一採購。具體程式為:部門負責人列出所需物品清單,交辦公室,辦公室填寫預算清單,交主席團審批。特殊情況另作考慮。

3物品需填寫《物品借用登記表》(附表1)。學院內部需有部長簽字方可生效;學院間需有學院團總支蓋章認可方可予以借出。

4、必須及時歸還,歸還時須由辦公室記錄並檢查有無損壞,且需填寫《物品歸還登記表》(附表2)。

5、重要檔案、資料、檔案概不外借。

6、造成非耗材的一切損失由借用者負責賠償。

7、定期對學生會所有物品進行統計並記錄。

8、借還物品流程如下:

①院內:借用人列出所借物品清單,借用時間,附有其所在部門部長簽字的借條,並有學生會同學做證明人,留下具體****,經辦公室成員登記後方可借出。

②學院之間:借用人類出物品清單,借用時間,附有其所在學生分會的團總支蓋章認可的借條,並有陪同同學做證明人,留下具體****,經辦公室成員登記後方可借出。

③歸還辦法:借用人需在規定時間內交還給學生會辦公室。在辦公室負責人檢查好物品無消耗損壞後方可離開。

9、需借用學生會辦公室開會者,必須在開會前一天按照規定向辦公室主任提出申請,以免出現各部門間的衝突。

二、 借用者職責

1、借用者認真看管物品,不得丟失、損壞。否則,按照處罰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者上報團委並通報批評。

2、借用者應及時歸還物品,以便於其他成員更好使用。

3、借用者需積極配合辦公室人員工作,不得擅自借出學生會物品。

三、 處罰條例

1、沒有按規定時間歸還物品的予以警告,若再出現類似情況,則取消其做證明人資格。

2、借用期間造成非耗材的一切損失由借用者負責賠償。若出現丟失則需按物品型別原價償還。

3、對於未經辦公室允許私自借用學生會物品者需在學生會辦公室內通報批評。

4、本措施的實施採取責任分配到人制度,物品丟失首先負責的為借用人,其次為證明人,而作為經手人的辦公室成員也需承擔物品丟失或損壞的責任。

四、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由辦公室主任監督實施。

五、 附表

附表1物品借用登記表

附表2物品歸還登記表

學生會物品管理制度

華中科技大學文華學院機械與電氣工程學部分團委學生會辦公室物品管理制度 機電學部學生會辦公室物品屬學部學生會公共財產,為方便使用和管理,特制訂以下制度 一 學部學生會物品由辦公室日常事務中心負責進行統一保管,並由辦公室於每學期進行兩次清點 整理和分類。清點後對所有物品進行登記,登記表由日常事務中心保管...

海南大學學生會物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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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管理制度

一 學生會物品歸集體所有,並儲存於倉庫,物品實行誰經手負責的制度 二 所有物品由主席團統一管理,各部需要時,必須向主席團提出申請.不經主席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帶走或外借.三 各部使用物品時,務必小心,如有損壞,丟失等,視情節嚴重由主席團討論處理.四 物品外借時,須經主席團同意,重要物品外借時,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