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分公司油料管理辦法

2021-09-30 22:11:01 字數 1692 閱讀 6751

為規範分公司車輛自用油管理,降低車輛使用成本,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確保車輛加油有記錄,使用有記錄,資訊真實、完整、準確,為分公司車輛油料消耗核算提供準確依據,特制定本規定,望各單位遵照執行。

一、加油卡管理及使用要求:

1.加油卡「一卡一車」,只限於指定車輛與指定加油站使用。

2.在日常生產執行中,加油卡由駕駛員保管。在駕駛員發生離職、調整情況時,各中心必須辦理移交手續並存檔。

如發生加油卡遺失,對保管人處以200元處罰,如遺失後中心未能第一時間進行掛失處理,對核算員與主任各處以200元罰款。

3.各單位如出現加油卡遺失情況,核算員要第一時間將所丟失卡號**通知總排程室聯絡人,並在乙個工作日內將補辦申請遞交總排程室,由總排程室負責掛失並補辦新卡。

4.加油卡日常使用時請勿摺皺,妥善保管,勿置於高溫、高濕、腐蝕的環境下,盡量避免與其他有磁性的物品一起存放,以免消磁後不能正常使用。

二、油料管理辦法:

1.分公司所有車輛統一使用加油卡加油,主卡充值和附屬卡(加油卡)的發放、掛失,統一由總排程室負責管理。從2023年5月1日早8時起,取消原自行加油方式,統一由排程員派單加油,駕駛員持開具派油單統一至定點加油站進行加油。

2.總排程室對主卡充值,通過提交充值證明向銷售公司加管處申請充值金額,後再對其餘附屬卡 (加油卡)進行金額分配,總排程室排程根據每日車輛消耗定額定期由主卡劃撥。

3.各配送中心當班排程,根據每日車輛的配送指令,按照分公司單車考核規定的油料定額和配送距離計算當日配送車輛的油料消耗公升數(按全行程計算),填寫一式兩聯的派油通知單,同時登記加油明細電子台賬(表1),排程將第二聯交予司機,司機憑排程填寫的派油通知單第二聯,到各定點加油站加油,必須嚴格按照派油通知單填寫的公升數加油。第二聯加油站存底便於月底結算油料使用。

4.各中心在首次啟用派單加油時,必須安排專人對車輛餘油逐車進行計量並做好登記(表2),並將簽字登記結果報總排程室備案,首次派單必須扣除相應餘油數量後進行計算。

5.派油通知單必須嚴格管理,領用**保管由各配送中心核算員統一管理,領用**必須有據可查(表3),實行交舊領新制度,排程在填寫派油通知單時要保證單據編號的連續,不得隨意撕毀作廢,各配送中心核算員要定期檢查填寫的派油通知單的完整性和規範性。

6.各配送中心核算員,**使用完畢派油單後,根據排程填寫的派油通知單第一聯(存根聯)和登記的加油明細電子台賬進行逐一複核,每週五下午6點將加油明細電子台賬上報總調,月底同總排程室根據銷售公司加管處匯出的消費明細核對,保證賬實相符。

7.總排程室彙總各配送中心的油料消費明細,經過抽查核對無誤後,下發給各配送中心統計,實行月底的油料考核。

8.總排程室根據核對無誤的消費明細台賬,同銷售公司加管處結算當月油料費。各配送中心核算要積極配合總排程室,及時催辦油料費發票的**,保證主卡有足夠的充值金額。

9.派單加油範圍:24臺小額配送車輛及1臺航油車輛由於經營區域受限,不在此次派油範圍之內;非生產車輛按照定額標準執行,不在此次派油範圍之內。

10.各中心必須嚴格按照以上要求執行,若發現以下情況的:

(1)出現駕駛員自行開單現象,對當趟油料不予核銷,對當班排程處以油料金額10%處罰,對核算員及中心主任各處以200元罰款;

(2)派油單管理必須精確到號,作廢必須兩聯齊全,領用**簽字有據,一經發現不按規定執行,對排程員、核算員處以20元/單的處罰;

(3)月底油料考核出現較大偏差,偏差公升數超過100公升以上,配送中心必須出具書面調查意見上報總調,否則對主任、排程員、核算員處以油料金額20%的處罰。

11. 此規定由總排程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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