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的考核方案

2021-12-24 06:22:39 字數 3298 閱讀 7351

學生會成員考核制度

在系領導與老師的領導下,在院團委的指導下,為了更好的促進學生會工作,為進一步實現學生會內部管理規範化、制度化,完善學生會內部管理制度,調動各部位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實現學生會工作的協調統一,對學生會幹部、成員在學生會期間為學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現,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鑑定而制定本制度。

基本總則:

1、學生會工作人員帶頭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以及學生會工作原則和組織紀律。

2、學生會工作人員要積極貫徹執行學生會的章程和決議,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學生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3、學生會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要顧全大局,不計較個人得失,加強團結,積極配合其他部門開展工作,反對一切形式的小團體主義。

4、學生會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要勇於開拓,奮力進取,勇於創新,任勞任怨。

5、學生會工作人員的工作作風要正派,謙虛謹慎,平易近人,虛心聽取別人的意見,知道錯誤要及時改正,實事求是。

6、學生會工作人員要勇於承擔責任,關心下級幹部、同學的思想、學習、生活和工作。

7、學生會工作人員的學習態度要端正,目的明確,勤奮刻苦,很好的處理學習與工作的關係。

8、學生會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要保持好個人形象,公共場合要自覺維護學生會的形象。

考核原則:

一、考核物件我係學生會所有幹部、幹事;幹事在一學期內被安排到的工作,三次以上無法參加的,取消考核資格;

二、學生會幹部、成員以及部門考核制度實行"百分制"考核;

三、我們幹部、成員品德總分為100分,其中基本分為70分,獎罰分為30分,按學期累計總分計分;

四、品德操行分高於100分者給予獎勵,凡一學期內出現60分以下為留會察看,若低於50分者開除處理

五、學生會考核制度工作由學生會主席負責,並交上秘書處做統計工作。學生會考核制度工作受團委、學生會、主席團互相監督;各部部長考核由組織部(或兩委會)負責執行,主席監督,各部幹事的考核由相應正副部長執行;

六、考核時間為委員內部、各部門每月末考核一次,在每月一次的幹部例會和全體成員例會公布一次,每學期學期末總結並公布考核學期綜合考核情況;

七、考評結果公開,並時時接受群眾監督,如有疑問由相關考核人員或部門隨時解答。

考核內容:

幹部考核制度由四個部分組成:「思想考核」、「例會、值班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綜合考核」。具體如下:

(一)思想考核

1、能正確處理集體與個人關係,嚴以律己,關心他人,誠實謙虛,勇於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者加2分;

2、能與廣大同學平等相處,善於聯絡老師與同學,團結廣大同學,積極參加各種活動者加2分;

3、專業思想端正,學習目的明確,文化成績良好者加2分;

(二)例會、值班考核

1、例會缺席者(無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遲到扣1分;無故請假者扣2分,請假一次扣0.5分;

2、與會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會,遲到5分鐘以上者視為缺席。若有特

殊情況而不能到會者,要在例會半小時前請假,否則視為無效,事後請假視為缺席。

3、成員在輪到值日時,無故不值日的,一次扣2分;

4、值日人員在值勤時,必須認真負責,違者扣1分;

5、值日人員遲到者扣0.5分。

6、每學期遲到累計兩次或缺席一次者,會上由考核部門提出批評。遲到累計5次或缺席3次者,本人本學期不具評獎評優資格,並在全體成員大會上作自我批評。

7、遲到累計8次或無故缺席5次者,視為自動退出學生會。一學期請假不能超過5次。(請假視其原因處理)

8、每次例會或值勤必須做好會議記錄,方便以後工作。記錄要求認真,字型工整、內容詳細。如沒有會議記錄者每次扣0.5分。會議期間需保持安靜,不准私自交談。

(注:值班考核由秘書處直接監督)

(三)部門工作考核

1、對其本職或本部門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參加者扣5分,被安排到而不參加學生會組織的活動兩次以上扣5分;

2、凡院分團委、學生會主席團要求各部門上交的各類書面材料,沒按規定時間上交的扣2分,工作報告在工作或活動後一周內交,否則扣2分到4分;

3、沒有認真組織所屬部門工作,包括明顯地超越許可權或丟掉權利的酌情扣2-5分。

4、對團委、主席團要求的工作任務(本部的、非本部的)無故不執行者扣2—5分,延誤者酌情扣3分;各部門內以以上同等情況處理;

5、未按時按量完成本職工作者,每次扣1—3分;

6、對工作情況匯報不屬實者,每人次扣2—4分;

(四)其他綜合考核

1、違反其他規章制度(如《高等學校學生行為規範》)者,每次扣5分;

2、在班級中德育量化考核低於80分者,扣2分;

3、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者:若被點名批評者扣3分,若被嚴重警告者扣5分;若被記大過者扣8分,若被留校察看者扣10分;

4、例會或工作凡有請假者必須事先向考核部門請假,並且考慮情況是否屬實,否則視為無故缺席,每次扣2分

(五)嘉獎方面

1、凡重大精神、內容(較有影響的全校活動或傳統活動)或學生會出現重大問題向主席團匯報,能及時與主席團反映,視情況加2—5分。

2、整學期工作積極、認真負責者,視其表現情況加1—5分;

3、對每次部門分配到的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並有一定突出成績者,加3分;

4、部門自行組織好學生會舉辦各類活動的幹部加4分,幹事加2分;

5、一學期都有參加學生會組織的集體活動者,加5分;一學期例會、值班全勤者加5分;

6、為維護學生會榮譽和整體利益而作出貢獻者加5分

8、為學生會制訂好計畫或獻計獻策者,對其作出較大貢獻者每次加5—10分;

10、學生委員會上受表彰者每次加1分;

11、在班級中德育量化考核分達到100分者,學生會中加5分。

12、在職期間受到如下表彰或獲獎者:系級加2分/次, 院級加5分/次, 市級加10分/次,省級以上 15分/次;

測評方法

學生會委員內部、各部門每月一次小測評,每次測評分下面幾種:

個人考核:

每個委員、幹事依照考核制度,結合本月的工作實際,對自己進行自評。

負責人考核:

依照考核制度,結合本月的工作實際,委員內部由主席、主考核人員、和各部長評議,各部門成員由部長進行評議。

團體測評:

依照考核制度,結合本月的工作實際,委員內部投票評出前6名,各部門根據部門實際情況投票評出前若干名,最多不超過6名。前6名依名次在基礎分加4分。

上級考核:

主要是由被考核者直接上級根據績效考核制度對被考核者進行考核評分。涉及思想素質、日常工作以及日常生活方面。

平級考核:

主要是由被考核者同部門平級幹部根據考核制度對被考核者進行考核評分。

考核結果

將各項考核成績累積之後便得出個人學期考核總分,若總分低於50分者撤消其職務,低分者給予批評處分,高分者給予表揚,形成公平對比。同時本考核對評優評先、入黨、公升降職等一切獎懲都具有參考價值。即將考核結果作為評選學生會優秀學生幹部的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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