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研究

2022-04-08 06:41:58 字數 987 閱讀 5828

摘要:該文基於筆者多年從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相關工作經驗,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為研究物件,分析了其中存在的問題,**了解決的對策建議,全文是筆者長期工作實踐基礎上的理論昇華,相信對從事相關工作的同行能有所裨益。

關鍵詞:土地利用規劃管理實施建議問題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土地管理的重要內容,是土地管理科學化、法制化的基礎,包括編制、審批和實施管理等。2023年,隨著第一部《土地管理法》的正式頒布,具有綜合統籌意義的土地利用規劃開始快速發展,從以保護耕地、保障建設用地為核心的第一輪土地利用規劃走向以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為核心的第二輪土地利用規劃,基本建立了覆蓋全國、省、市、縣、鄉的五級土地利用規劃體系。不僅在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和保護耕地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使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得以順利實施,而且使土地利用規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

1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過程中的問題分析

1.1 權威性未充分發揮,對其他相關規劃缺乏約束力

《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江河、湖泊綜合治理和開發利用規劃等,應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用地規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規模。但由於我國的規劃體系不夠完善,交通、水利、城市建設、生態環境建設、旅遊等各類規劃的編制時間、規劃期限、規劃範圍等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統一,造成各規劃在土地利用上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銜接不夠緊密、各業土地利用規模不夠協調;另一方面,完整的土地利用規劃法律法規體系尚未形成,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綜合控制作用的發揮。

1.2 行政保障手段不健全,人為干預過多

土地利用規劃的編制,歷經前期準備、調查研究、擬定方案、協調論證到報批、公布等多項環節,耗費了大量的物力、人力、財力,但部分地方仍不可避免地存在規劃跟著專案跑、規劃圍著領導意志轉的現象。如為確保乙個基礎設施專案或招商引資專案落地,或者「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的需要,若所選地塊位置不符合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就申請調整規劃,這是上輪規劃區域性調整比較頻繁的重要原因之一。主要原因在於土地利用規劃調整缺乏全面、系統的土地利用評價和制度約束,使得土地利用規劃調整容易受人為因素干擾,隨意性大。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近年來 我國大多數城市分別完成了城市總體規劃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 兩個規劃的編制分別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及其它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但是 從近幾年對兩個規劃實施的情況來看 由建設部和國土資源部分別主管的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之間的矛盾和衝突比較突出 協...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

規劃文字的主要內容包括 a 前言 b 規劃背景 c 規劃目標 d 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調整。闡述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調整的原則 各類用地調整的方向和數量 土地利用的總體布局等 e 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闡述控制耕地減少和加大補充耕地力度的措施,基本農田數量保護 質量建設和管護的措施 f 建設用地調控。闡述...

南寧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南寧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2006 2020年 南寧市人民 二 九年九月 目錄第一章總則 1 第一節規劃指導思想 1 第二節規劃原則 1 第三節規劃內容 1 第四節規劃範圍 2 第五節規劃期限 2 第二章土地利用規劃目標 2 第一節土地利用總體目標 2 第二節農用地保護目標 2 第三節建設用地保障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