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金發放辦法 流通類企業

2022-08-19 20:18:03 字數 1091 閱讀 5877

執行機構:

人力資源部

參與部門:

財務部——提供資料、兌現獎金。 提供時間:次年一月15日前

企管部——統計360度評分。 完成時間:次年1月15日前人力資源部——計算指標的完成率。完成時間:次年1月15日前監督部門:

考核委員會

年終獎金基數的核算:本年度銷售人員平均提成年終獎金係數的核算:

銷售部長:4.0

部長助理:1.2

非業務主管:1.0(高階)0.8(主管)

業務人員 1.0

年終獎金的核發,視員工出勤情況,計算辦法如下:

員工到(在)職不滿一年的,年終獎金的計算辦法:

到(在)職天數\365天*銷售人員平均提成數(基數)*比例如員工在年度內病假少於30天,事假少於15天,年終獎金的計算辦法:

實際出勤在數\應出勤天數*銷售人員平均提成數(基數)*比例不計發年終獎金的條件:

全年事假超過15天的員工;

全年病假超過30天的員工;

11月30日前離職員工;

年度內受記過處分員工;

業績考核得分少於80分員工。

發放時間: 每個財政年度結束後的乙個月內。

獎勵人: 全體人員。

具體辦法:

銷售部當年任務完成率低於80%則不發放年終獎金。

參照定性指標考核評分標準參考表進行打分

年度綜合業績分值總分數是主要業績指標的分值。管理人員享受職務加分部長xx分,部長助理xx分、區域經理、xx分。綜合業績分值=(主要業務指標i完成率權重i) × 100

業績分值在80分數以下,沒有獎金;

業績分值在100分數的,獲得平均標準獎金額;

業績分值在200分數的,獲得2倍的平均標準獎金額;

其它按上述三點確定的獎金支付曲線計算應得的獎金數額,當綜合業績分值80分到100之間,計算公式為:

當綜合業績分值在100分以上時,計算公式為:

範圍:部長、部長助理、非業務人員

罰款金額從工資中扣除

司齡工資從員工轉正入職之日起開始計算,工作未滿一年或年底前離職的不發放司齡工資,司齡工資每年年底發放,所有員工司齡工資基數相同,每年遞增30%。

司齡工資基數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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