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審計委員會年報工作規程n

2021-05-31 21:29:27 字數 2468 閱讀 1834

多氟多化工股份****

(經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加強公司內部控制建設,充分發揮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在年報資訊披露工作中的監督作用,合理保證年報披露資訊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根據《中國證監會管理委員會公告》[2008]48號和《多氟多化工股份****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程。

第二章審計委員會年報工作職責

第二條審計委員會應根據《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實施細則》中審計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積極履行審計委員會的職責,充分發揮審計委員會的審計、監督作用,勤勉盡責地開展工作。審計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委員會形成的決議需提交董事會審議。

第三條審計委員會在公司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應履行如下主要職責:(一)協調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工作時間安排;

(二)審核公司年度財務資訊及會計報表;

(三)監督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年度審計的實施;

(四)對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工作情況進行評估總結;

(五)提議聘請或改聘外部審計機構;

(六)中國證監會、深圳**交易所等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四條審計委員會應當在公司年度報告的編制和披露過程中,積極行使法律和公司章程賦予的權力,認真履行職責。

第五條審計委員會應及時聽取公司管理層對公司本年度的生產經營情況和投、融資活動等重大事項的情況匯報,並對有關重大問題進行實地考察。

第三章年報工作規程

第六條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三十日內,公司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應向審計委員會全面匯報公司本年度的生產經營情況和重大事項的進展情況。

第七條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三十日內,審計委員會應根據公司年度報告披露時間安排以及實際情況與負責公司年審的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會計師事務所」)協商確定本年度財務報告審計工作的時間安排,並要求會計師事務所提交書面的時間安排計畫。

第八條審計委員會應在進行年審的註冊會計師進場前審閱公司編制的財務會計報表,並形成書面意見。

第九條審計委員會應在年審註冊會計師進場前溝通審計工作小組的人員組成、審計計畫、風險判斷、風險及舞弊的測試和評價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審計重點。

第十條審計委員會應在進行年審的註冊會計師進場後加強與其的溝通,在年審註冊會計師出具初步審計意見後再一次審閱公司財務會計報表,形成書面意見。

第十一條審計委員會應督促會計師事務所在約定時限內提交審計報告,並以書面形式記錄督促的方式、次數和結果以及相關負責人的簽字確認。

第十二條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審計完成後,應在五個工作日內提交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核,並由審計委員會進行表決,形成決議後提交公司董事會審核。

第十三條審計委員會在召開董事會審議年報前,與年審註冊會計師書面溝通初審意見,並審閱經初審的公司財務會計報表。

第四章會計師事務所的考核與選聘

第十四條年審結束後,審計委員會應對會計師事務所本年度的審計工作情況及其執業質量做出全面客觀的評價,達成肯定性意見並續聘為下一年度年審會計師事務所時,應提交董事會通過並召開股東大會決議;形成否定意見的,應改聘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委員會改聘下一年度會計師事務所時,應通過見面溝通的

方式對前任和擬改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全面的了解和評價,形成意見後提交董事會決議,並召開股東大會審議。

第十五條公司原則上不得在年報審計期間改聘會計師事務所,如確需改聘,審計委員會應約見前任和擬改聘會計師事務所,對雙方的執業質量做出合理評價,並在對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斷的基礎上,表示意見,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召開股東大會做出決議,並通知被改聘的會計師事務所參會,在股東大會上陳述自己的意見。公司應充分披露股東大會決議及被改聘會計師事務所的陳述意見。

第五章內部控制

第十六條審計委員會對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進行指導,並審閱檢查監督部門提交的工作報告。

第十七條審計委員會應根據公司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報告及相關資訊,評價公司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實施情況,形成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並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經會計師事務所審核的,應同時向董事會提交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核實評價意見。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內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二)內控制度是否有效實施;

(三)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的情況;

(四)內控制度及其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風險及其處理情況;

(五)對本年度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計畫完成情況的評價;

(六)完善內控制度的有關措施;

(七)下一年度內部控制有關工作計畫。

第十八條公司在內部控制的檢查監督中如發現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風險,應及時向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報告,包括內部控制出現缺陷的環節、後果、相關責任追究以及擬採取的補救措施。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在年度報告編制和審議期間,審計委員會負有保密義務。在年度報告披露前,嚴防洩露內幕資訊、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發生。

本規程未盡事宜,審計委員會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案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本工作規程由董事會負責制定、修改並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規程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

多氟多化工股份****董事會

2023年3月29日

東山精密 審計委員會年報工作規程

蘇州東山精密製造股份 第一條為強化蘇州東山精密製造股份 以下簡稱 公司 審計委員會決策功能,提高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確保審計委員會對年度審計工作的有效監督,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 深圳 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審計的相關規定,特制定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年度財務報告的審議工作程式。第...

鑫龍電器審計委員會年報工作規程

安徽鑫龍電器股份 審計委員會年報工作規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安徽鑫龍電器股份 以下簡稱 公司 法人治理結構,強化公司審計委員會決策功能,提高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確保審計委員會對公司年度審計工作的有效監督,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 深圳 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審計的相關規定...

賽為智慧型 審計委員會年報工作規程

深圳市賽為智慧型股份 為進一步完善深圳市賽為智慧型股份 以下簡稱 公司 治理機制,強化內部制度建設,加強公司董事會對財務報表編制 審核等過程的管理和監控,充分發揮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在年報編制工作中的作用,結合公司年度報告編制和披露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作規程。第一條審計委員會委員應在公司年報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