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

2021-03-04 09:48:45 字數 834 閱讀 1878

1.查(借)閱人事檔案必須按照《幹部檔案工作條例》規定,填寫《查閱幹部檔案審批表》,經人事部門蓋章和負責人簽字同意後,方可到檔案管理部門辦理查(借)閱手續。

2.任何組織不得批准任何個人查(借)閱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和本人公務迴避物件的檔案,不得憑藉「調查證明材料介紹信」和其它聯絡工作介紹信查閱人事檔案。

3.公安、司法、檢察、安全部門、公證處等需查閱人事檔案的,應持《查閱人事檔案審批表》和查檔者本人工作證,由組織人事科陪同查檔。

4.親屬入黨、入團、參軍、公升學、參加工作等政審,需了解其父母情況者,不得查閱其父母檔案,而應由其父母所在單位黨組織出具證明材料。

5.人事檔案未經主管領導批准,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借閱幹部人事檔案,借閱人員須在《查閱幹部檔案審批表》上說明理由,並經批准方可借出。借出的檔案須指定專人保管,不得轉借,不得把檔案交無關人員或本人翻閱。借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5天,若需延長使用時間,應辦理續借手續。

6.查(借)閱人事檔案,使用單位應派中**員進行查閱。非中**員不得查借閱人事檔案。

7.查(借)閱人事檔案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規定,不得向無關人員洩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

8.查(借)閱人事檔案人員,查(借)檔案時嚴禁塗改、圈劃、抽取、撤換、新增檔案材料,未經批准,不得摘抄、複製、拍攝檔案內容。

9.查閱人事檔案時,查閱人員應在檔案室或管檔人員指定地方進行查閱,嚴禁吸菸,防止檔案材料被破壞。

10.查(借)閱人員在查(借)閱人事檔案前,必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進行查(借)閱登記,查閱後,應及時登出登記。

11.對未遵守以上規定的人員要給予批評,對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人員,應給予組織紀律處分,對違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的人員要依法處理。

檔案查借閱制度

1.查借閱檔案,應填寫 查借閱幹部檔案審批表 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不得憑藉調查證明材料 介紹信查閱。2.檔案管理部門要按照規定確定是否提供 編寫史誌 親屬入黨 公升學 參軍等一般不予查閱 和提供什麼材料。3.查閱單位應派2名以上中 員並且是本單位正式幹部到幹部檔案管理部門查閱。4.檔案一般不外借,特...

檔案查借閱制度

1 查閱城建檔案者須持本單位介紹信,並經館領導批准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查閱館藏檔案。2 本館收藏的秘密級以上城建檔案,原則上不出借,特殊情況,秘密 機密檔案出借由館領導批准,絕密檔案出借須經住建局主管領導批准,借閱最長時間不得超過一周,到期後須按期歸還,逾期不歸還者,處以500元至5000元罰款。3 ...

檔案查借閱複製制度

第一條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查閱檔案材料,需按以下流程填寫 檔案查閱 出借 複製申請單 並於檔案管理員處填寫 檔案查閱登記簿 方可查閱 1 本公司員工可直接查閱本職能有關的檔案材料 2 查閱本職能範圍外的本部門檔案 本人 本部門經理 查閱 3 因工作需要查閱其它部門的檔案材料 本人 本部門經理 本部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