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自救器的使用管理,保證礦工在礦井發生事故時安全避災,根據2011 版《煤礦安全規程》和集團公司相關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領導小組及部門職責分工
公司成立自救器使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彭餘生
副組長:喬曉純
成員:寧義國、馮秀君、王利波、杜衛國、唐東寶、各使用單位技術副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測科,辦公室主任寧義國兼任。辦公室負責日常考核工作。
部門職責分工:
1、規劃發展部
負責對自救器日常培訓、管理、維護、校驗、使用監督、檢查、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部
負責對自救器日常管理、維護、校驗、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3、安全監測科
負責對自救器日常管理、維護、校驗、工作。
4、救護隊
負責對各使用單位技術副職自救器的培訓。
5、各使用單位技術副職
負責培訓本單位員工正確使用自救器工作。
二、管理規定
1、自救器大廳以及庫房不應有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其溫度控制在0~45℃範圍內。自救器發放室應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測試儀器。
2、安全監測科應建立自救器管理台賬,記錄自救器的生產廠家、出廠日期、編號、使用日期、檢查日期、檢查內容、檢查結果、檢查人姓名等,對報廢的自救器要及時登出。
3、新到貨的自救器,要逐台進行外觀質量檢查和氣密性檢查。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4、自救器的發放:集中管理,自我服務。自救器的使用人員將自救器和礦燈一起鎖在礦燈架上,由個人自放、自鎖、自取,自救器管理人員按規定進行檢查、維護。
5、自救器管理人員必須每班清點自救器的數量及進行外觀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並如實填寫交**記錄。
6、每三個月進行一次氣密性檢查。要求在13.34kpa的壓力下保持15s,壓力下降值不大於78pa為合格;對不合格的自救器,應予以報廢。
7、自救器只能使用一次,用過的自救器報廢後不能再次使用。
8、化學氧自救器的有效期:庫存為5年,佩帶使用為3年。
9、凡開啟過的化學氧自救器,都應報廢,不准重複使用。
10、入井人員必須佩帶自救器。
11、使用人員下井前,應對自救器進行外觀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向自救器管理人員反映並及時解決。
12、 使用人員平時不准開啟自救器防護罩,不准扳動自救器的開
啟扳手,不准任意開啟自救器。
13、使用人員攜帶自救器時,應注意保護、避免磕碰,嚴禁將自救器與熱源或電氣裝置接觸。
14、使用人員上井後,應將自救器及時交回,集中管理,嚴禁自己儲存。
15、凡對自救器進行故意破壞造成自救器報廢者將按照原價值賠償。
呂家坨礦業分公司
規劃發展部
2011-8-3
自救器管理制度
1.井下職工必須每人配備一台自救器。2.自救器的發放 集中管理 自我服務 使用人員將自救器和礦燈一起放好,自鎖 自取 管理人員按規定檢查 維護。3.自救器不能和易燃 易爆物品放在一起,溫度在0 45攝氏度範圍內。4.建立自救器管理臺帳,臺帳內容與生產廠家 出廠日期 編號 使用日期 檢查內容 檢查結果...
自救器管理制度
1 自救器由燈房統一集中上架存放 收發 管理。2 自救器由燈房統一發放到個人使用 保管。燈房建立個人自救器領用臺帳。3 每個入井人員必須佩帶自救器入井,否則不准下井。4 井下避難室內的自救器,由通風隊在自救器正面顯眼位置處打鋼印數字編碼,以防丟失。5 礦燈工應將完好的自救器上架存放,不完好的單獨存放...
自救器各項管理制度
1 自救器須有編號並與礦燈號對應,建立帳 卡,儲存檔案,嚴格管理。2 燈房必須憑牌發放自救器。發放前有對自救器進行細緻檢查的責任,所發自救器必須完好無損,對發放破損 過期自救器者後果自負,查不出責任人則由該燈房全體人員擔負。3 燈房交 時必須現場清點自救器 領取牌 借條等,做到數量與實際相符,並在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