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管理制度

2021-06-26 05:38:52 字數 4984 閱讀 3419

**大古水電站導流洞ⅱ標工程

中鐵二十一局集團****大古水電站導流洞ⅱ標專案部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火工品使用管理規定

基本要求

1.從事爆破作業的人員,必須由經過培訓、公安機關考核合格的爆破員擔任;嚴禁無爆破作業證人員進行爆破作業。

2.爆破作業必須做到安全生產,操作中要加強安全技術交底和檢查,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爆破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3.進行爆破作業,必須要有爆破安全員在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指導;無爆破安全員在現場監督時,不得進行爆破作業。爆破安全員必須由經過培訓,公安機關考核合格的人員擔任,持證上崗。

4.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規程。要有專人負責指揮;在危險區的邊界,設定警戒崗哨和標誌;在爆破前發出訊號,待危險區的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後,始准爆破。

爆破後,必須對現場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才能發出解除警戒訊號。

5.使用爆破器材,必須建立嚴格的領取、清退制度。爆破員領取爆破器材,必須由當班組長或現場負責人批准,領取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的使用量,剩餘的要當天退回。

一、炸藥庫庫房管理

1、從事炸藥庫庫房管理的人員必須樹立高度的責任意識和較高的警覺性加強對庫區的安全管理,庫房設保安雙人24小時值班負責庫區的安全,經常檢查消防設施及防盜措施的落實情況,庫管員也要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值班,確保爆破員隨時能從庫房按規定領取火工品。庫管員不得擅離職守,有特殊情況需要外出時必須向作業隊負責人請假經同意後方可離開,並在規定的時間內返回崗位。

2、庫房門鎖實行兩道門鎖管理,鑰匙由庫管人員妥善保管,每個庫房的兩道門鎖鑰匙必須雙人交叉管理,**物品出入庫時兩位庫管員一人開啟一道門鎖,任何情況下不得乙個人同時保管乙個庫房的兩道門鎖,庫管員的鑰匙必須自己隨身妥善保管,不得借用其他任何人。庫管員在每次**物品出入庫後都要對庫存實物和賬目進行符合,要做到日清月結。

3、炸藥庫杜絕閒雜人員進入庫區,業務往來人員及車輛要嚴格登記方可進入,因工作需要出入庫房的外來人員必須由本單位領導陪同方可進入庫區。遇夜晚有公安、安全部門入庫查崗時,值班員必須先查驗證件,確認無誤後方可准入,並向主管領導匯報,檢查人員不出示證件的,值班人員有權拒絕入庫查崗,並向主管領導匯報,倘若有人不遵守規定強行入庫的,值班人員要立即報警。

二、民爆資訊系統管理

1、爆破員到庫房領取火工品必須持本人有效證件、爆破員ic卡以及簽字齊全的《**物品領用申請表》領取**物品,這三樣手續必須齊全,任缺一樣手續都不得領取火工品。

2、庫管員在複核領取手續符合要求後,根據《**物品領用申請表》申請的數量和品種辦理領取簽認手續,然後通過民爆系統手持機將**物品發放到持卡人的ic卡上。

3、根據公安局有關規定,每個爆破員每天領取的雷管數量不得超過200枚(其中包括電雷管及毫秒雷管的數量),若現場使用雷管數量當天超出200枚時,應再指派一名持卡的爆破員辦理領取手續。

4、爆破員必須嚴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規程》,對**物品領取、使用、退庫的各個環節嚴格執行相關規定,當班未使用完的**物品應及時退庫,庫管員根據退庫的品種數量進行登記並將資訊輸入到ic卡上,確保資訊採集準確及時。

5、爆破員的ic卡必須妥善保管,專卡專用、不得轉借他人、不得發生代領代發現象,不得因ic卡損壞或操作不當造成單位管理卡被鎖,**物品資訊一旦輸入持卡人後將進入民爆管理系統,若發生**物品流失或**事故,公安機關將通過ic卡上的資訊追查到責任人。

6、從事爆破作業和庫房管理的人員要離開本崗位時,應及時回繳爆破作業證、庫管員證件和ic卡,以便公安機關備案後在民爆資訊系統登出本人的資格證。

三.從爆破器材庫向爆破施工點搬運爆破器材,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裝卸爆破器材

a.應有專人在場監督,設定警衛,禁止無關人員在場。

b.裝運爆破器材前應認真檢查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態,清除車箱內的一切雜物。

c.嚴禁性質相衝突的爆破器材同車混裝,嚴禁爆破器材與其它貨物混裝。

d.裝卸爆破器材時,嚴禁磨擦、撞擊和拋擲,嚴禁煙火和攜帶發火物品。

e.車載裝運量不准超過車輛額定載重量;裝載高度不准超過車箱邊緣。 f.裝運雷管的車輛,必須採取可靠的絕緣措施。

2.車輛運輸爆破器材

a.運輸爆破器材的車輛,必須是安全技術狀態良好,備有消防器材的車輛。嚴禁使用病態、安全無保障的車輛運輸爆破器材。

b.運輸爆破器材,應由政治可靠、責任心強、技術好、有一定安全駕駛經驗的駕駛員擔任及由經考核持證的爆破員隨車押運,嚴禁搭乘其他無關人員,禁止司乘人員攜帶煙火或發火物品。

c.運輸爆破材,應使用箱式封閉型車輛運輸,使用敞車運輸,爆破器材堆碼高度應低於四周箱板高度,並覆蓋篷布,用繩索**牢固;能見度好時車速不得超過40km/h 。

d.嚴禁使用翻斗車、自卸車、拖車、拖拉機、機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和電單車運輸爆破器材。

e.運輸爆破器材,必須做好「防火、防盜、防碰撞、防顛漏」的四防工作,並在車輛前後裝置運輸危險品的明顯標誌。嚴禁無任何安全防護措施運輸爆破器材。

f. 禁止運輸爆破器材的車輛在人員集中的地方、交叉路口和橋上、下停留。

3.人工搬運爆破器材

a.使用人工搬運爆破器材時,炸藥與雷管必須分別放在兩個專用揹包(木箱)內搬運,禁止放在衣袋內。

b.一次運送量,不得超過當班使用量;一人一次運送爆破器材的數量,拆箱(袋)炸藥不得超過20kg;背運原包炸藥,不得超過一箱(袋);挑運原包裝炸藥,不得超過兩箱(袋)。

c.兩個人以上運送爆破器材,兩人之間的距離應大於20m。

d.嚴禁攜帶煙火或發火物品運送爆破器材。

四.爆破器材的發放和**,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爆破器材保管員(發放員)負責驗收、發放、統計和保管爆破器材,對無《爆破員安全作業證》的人員,不得發給爆破器材。

2.建立爆破器材發帳冊、二聯式領(退)料單制度,定期核對帳目,做到帳物相符。

3.發放員根據爆破員提交由主管負責人簽字批准的爆破器材領用申請表按規格數發放所需爆破器材,雙方必須履行領取、發放簽認手續。

4.施工爆破後,爆破員要將剩餘的爆破器材及時退還到指定的、安全的臨時存放點交保管員**並根據《爆破現場記錄表》進行填寫《**物品現場使用登記表》。

五.爆破器材臨時存放管理規定:

1.領用爆破器材要根據當班使用情況到庫房領取,嚴禁將大量的爆破器材在工地臨時存放。

2.爆破器材要按照指定的臨時存放點由專人看管, 保證隨用隨取。爆破器材存放時間保持最短,要保證安全。

3.工地臨時存放爆破器材區域內嚴禁煙火,嚴禁穿鐵釘鞋和易產生靜電的化纖衣服進入臨時存放點,臨時存放點嚴禁堆放與管理工作無關的工具和雜物。

4.臨時存放點的爆破器材必須分類存放,做好「防火、防潮、防盜」措施。

爆破器材要分別裝在專用鐵櫃內並上鎖專人保管,存放炸藥與雷管的安全距離不少於20公尺。

六.裝藥作業的安全要求

1.裝藥作業必須是有爆破操作合格證的爆破工擔任。施工現場負責人要全過程、全方位監控爆破器材的使用情況,要採取措施防止爆破器材流失。

裝炮區內,嚴禁吸菸點火,非裝藥人員在裝炮開始前,必須撤離裝炮地點。裝炮完畢必須檢查並記錄裝炮個數、地點、以便起爆後核對有無瞎炮、並進行處理。

2.裝填炸藥應根據設計要求的炸藥品種、數量、位置進行。裝藥要分次裝入,用竹、木棍輕輕壓實,嚴禁用鐵棒等金屬器具用力壓入炮孔內。炮孔內不得掉入石屑。

當炮孔深度較大時,藥包要用繩子吊下,或用竹、木棍送入,不得直接往孔內丟藥包。導爆索只許用鋒利刀一次切割好。

3.裝藥前應事先與當地氣象部門聯絡,避免在雷雨天裝藥。萬一遇上暴風雨或閃電打雷時,應停止裝藥、安裝電雷管和聯接電線等操作。

4.爆破孔內的堵塞,應保證其質量和長度,並保護好起爆網路。堵塞材料宜用與炮孔壁摩擦力大、能結成整體,充填時易於密實、不漏氣的材料。

盲炮的處理方法和安全要求

1.淺孔爆破盲炮的處理:

a.經檢查確認炮孔的起爆線路完好時,可以重新起爆。

b.距離盲炮孔不小於0.3m處,打平行眼,裝藥爆破。但在鑽孔時,要避免鑽頭觸及原孔雷管與炸藥;而且需要注意岩層節理情況,在打眼點不得有連通盲炮的裂紋。

c.用木製、竹製工具將炮眼內大部分堵塞物掏出,用聚能藥包誘爆。

d.在安全距離外用遠距離操縱風、水噴管吹出盲炮堵塞物及炸藥,但必須採取措施**雷管。

2.深孔盲炮的處理:

a.爆破網路未受破壞,最小抵抗線無變化時,可以重新聯線起爆;最小抵抗線有變化時,就重新驗算安全距離,調整警戒範圍後再聯線起爆。

b.距離炮口不小於10倍炮孔直徑處另外打平行眼裝藥起爆。

c.所用炸藥為非抗水性炸藥時且炮孔孔壁完好者,取出部分堵塞物再充水,使炸藥失效後做進一步處理。

七.進行爆破作業,必須嚴格遵守爆破安全規程:

1.爆破作業現場必須統一指揮,明確分工,有組織的進行,做到統一部署,行動一致,並與鄰隊密切聯絡,做好協調。

2.禁止吸菸,禁止將火柴、打火機、**與其它易燃品帶入工地。

3.工地的道路要修整好,以便於工作人員行走和運輸爆破材料。

4.起爆前,警戒區四周必須派設一定數量的警戒人員,警戒區的人畜必須撤離,施工機具妥善安置。警戒人員必須手持紅旗和喊話筒(或口笛),以便顯示標誌和傳達訊號。警戒人員清場後必須及時向現場值班幹部報告,在確認爆破區安全的情況下,由值班幹部下達起爆命令後方可起爆。

5.在有車、船通過的施工地段,必須與有關運輸部門取得密切聯絡,規定放炮時間。

6.進行大爆破或特殊爆破作業時,現場應對爆破作業人員進行分工,成立爆破技術組和安全警戒組。爆破技術組的主要任務是:

a.進行爆破設計並組織施工;

b.負責對爆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制定爆破實施計畫;

c.組織爆破時的裝藥、網路聯結和防護工作;

d.負責爆破後爆區的檢查及有關爆破事故的技術處理。

安全警戒組:由主管安全保衛的人員組成,其主要任務是:

a.爆破前負責與周圍居民、單位的聯絡並確定爆破警戒範圍;

b.負責爆破材料的運輸、發放、保管及銷毀;

c.檢查爆破工地的安全情況;

d.負責爆破前裝藥區的警戒,炸藥加工房的警戒,並設定警戒標誌;

e.爆破時負責爆破區周圍的人、畜、車輛撤離、警戒等任務,爆破後負責對周圍的安全檢查。

爆破技術組和安全警戒組要挑選有技術水平和責任心強的同志組成,並熟悉爆破作業,有一定的職權。

7.警戒範圍,一般小炮應距放炮地點200m以外;用藥量較多的爆破,警戒距離應經過計算決定。

8.爆破員職責:

a.保管所領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遺失或轉交他人,不准擅自銷毀和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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