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火工品管理制度

2021-06-14 19:05:41 字數 1919 閱讀 9256

1、火藥領取火藥必須由班長、放炮員負責。領取火藥時必須按規定交驗證件,辦理手續。

2領取火藥後要立即運送至井口,途中由專案部公安分處人員護送,中途不得停留,雷管須由放炮員親自領取和運送。

3、每次向井下運送火藥時,要通知絞車司機慢放,運送火藥須由放炮員親自運送,火藥回至井底後,由運輸隊井底把鉤人員看管,待放炮員到達井底後,看管人員方離開。

4、放炮員同火藥到達井底,應立即專車將火藥運輸至工作面後的火藥臨時加工房。

5、引藥加工點,必須整潔衛生,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6、存放於臨時加工點的火藥必須裝如箱中,並上鎖。

7、每次領用量不得超過當班的用量,沒有用完的火藥,下班後時要退回火藥庫,辦理退庫手續。

8、放炮器必須由放炮員保管,其他人不得動用。

9、放炮時,由放炮員親自接線,使用後由放炮員拆除。

火工品發放領退制度

1、 領用:

由隊長**工品領用單,一試兩份,值班經理、班長簽字;放炮員、背炮員帶箱到火藥庫領取,保管員核對日期、簽證、領用數量,填寫雷管號,經放炮員確認簽字,留下乙份票方可發放;填寫不清、簽名不齊,不得發藥。

2 、退庫:

當班放炮後,根據實際消耗填寫消耗數量,由班長鉗子證明,下班後去火藥庫辦理清退換票,放炮員儲存乙份單,以便核對。退庫必須當班辦理,否則保管員不發放。

3 、火工品掛卡

各隊建帳卡乙份,總卡乙份彙總每天消耗量、庫存量。火藥庫輪流值班,總卡由火藥班長填寫,火藥庫班長負責檢查日消耗量、庫存量,保證帳、卡、物一致。

4 、建立火藥庫日誌:

由火藥庫班長填寫,核對進庫人員,由值班保管員負責登記,保管存放火種,火工品領用不裝箱,保管員可不發放,外來人員不經主管領導批准不准進庫。

火藥庫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庫房內外嚴禁吸菸,照明設施要按規定安裝、使用。

2、火藥、雷管要專人看管,按規定運送、裝卸、保管、使用。

3、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區、庫內,如工作需要,一定要進行登記並檢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的物品及火種進入庫區、庫房。

4、庫房內外要保持通暢、整潔。

5、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各種規章制度。

6、消防器材要認真管理,保證能正常使用。

火工品運送工職責

1、嚴格執行各種規章制度和火工品的管理制度。按規定安全及時的運入井下。

2、在運送火工品時需保持高度警惕。火藥和雷管不得同時運送,保證包裝完好無損。用專車運送,做到輕拿輕放,嚴禁煙火,不准閒雜人員接近,不得接近電源。

不得在人多的地方停留或臨時存放,確保安全。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遵守勞動紀律,搞好團結合作,認真對待工作。

火藥庫保管員職責

1、負責火藥雷管的驗收保管,並按有關火工品保管規定進行管理發放工作。

2、嚴格執行交**制度,不遲到早退,不脫崗,發現脫崗一次罰款20元。

3、要認真驗收到貨火藥、雷管,並按規定存放和碼垛。做到先進先出,儲新發舊。注意掌握庫內溫度、濕度等情況,防止發生火工品變質。

4、必須嚴格發放制度,不准火藥、雷管同一人、同一機具同時領用或拉運。當班收、發情況要及時處理,帳、卡、物必須相符。交**時要交代清楚,並進行清點,發現差錯及時匯報處理。

5、確保火工品倉庫安全,嚴禁閒人進入庫區庫內,保證庫區庫房清潔衛生。須同看護人員一起除草,發現可疑人或不安全因素及時進行匯報。

6、嚴格出入登記和交**情況登記等制度。

炸藥庫巡守員崗位職責

1、負責庫區、庫房的安全防護工作,協同保管員工作,做到安全萬無一失。

2、負責對進入庫區的人員進行登記、驗身,防止閒雜人員或帶火種的人員進入庫區、庫內。

3、確保24小時有巡守員。巡守員要做到庫房、庫區勤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上級及公安部門匯報。

4、巡守員不得遲到、早退、脫崗,每班下班前要對庫區、庫房的門窗進行檢查。

5、巡守員夜間不能睡覺,要不定時的進行夜間巡邏。

6、巡守員要經常清理庫區雜草及防洪溝,做好防火、防洪工作。

火工品管理制度

一 火工品管理機構及職責 礦成立火工品管理小組,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及井口檢身人員。職責 1 安管辦負責火工品領用單位爆破員 押運員資質的審核和礦單位爆破員 押運員 安全員證件的辦理工作。2 各部門有專人負責各自部門火工品領用單的簽發和台賬的建立。3 生產辦負責每月火工品計畫的編制,並向物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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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爆破材料的儲存制度 1 爆破材料的儲存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井上 下接觸爆破材料的人員,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2 在地面臨時保管的當天使用的爆破材料,可放在棚子 帳篷 洞穴或其他地點,但應做到 防止雨淋日曬和藥箱下必須有厚度200公釐以上的墊木 炸藥和雷管必須分開放置,距離大約25公尺 距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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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管理程式 一 火工品的運輸和裝卸 第一條運輸前必須按火工品管理規定辦理 物品運輸證,經公安機關批准,方可運輸,運輸路線 數量 品種不准隨便增加和改變,如遇特殊情況,應向公安機關請示批准後再改變路線,無法聯絡請示時,押運人員可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改變行車路線,並在運輸完成後向保衛科匯報。第二條押...